妮、湯斯和羅伯特遜正坐在早餐角,用我母親的棕色黃花圖案杯子喝咖啡。我把照片放在湯斯面前。
“信箱裡拿到的。”我捏了捏達妮的肩膀,“你還是別看了。”我返回臥室,克萊爾還趴在那兒。
“我能抱抱你嗎?”我在她身旁跪下,她點點頭,我抱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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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我不停地問自己這個問題,吃飯的時候,洗澡的時候,穿衣服、散步、談論各種完全無關的話題的時候。誰?無論為什麼殺害克雷的女朋友,兇手必定與他有接觸,或者能看到他的信件或進出他的牢房,知道這幾個女人的身份和她們與克雷的幻想生活。那麼,會是誰呢?當然有可能是同謀。也可能是模仿犯:警察,監獄警衛,不知怎的接觸到了這些檔案的瘋子,司法體系內的變態辦事員。還有可能是跟蹤狂:也許是另一個嫉妒的情人,或者是羨慕克雷的名聲和女性俱樂部的什麼人。那麼這就意味著兇手一直在跟蹤我,踏著我的足跡,我一離開就進去殘殺姑娘。每次我的思緒轉回這個原點,就有一股新的恐懼灼燒我的胸腹,扼住我的喉嚨,我看見桑德拉的倒懸屍體在轉動,緊接著感覺腦袋捱了一下。然後我會問自己:誰?
還有,這個誰對我有什麼企圖?我是被變態佬玩弄的受害者嗎,就像吉姆·湯普森地攤小說裡的角色?是被陷害的替罪羊,就像希區柯克電影裡的主角?還是就像所有驚悚小說的情節(包括我自己的),我只是不知情的目擊者,即將被兇手除掉,我太愚蠢,意識不到真相,再次露面是下一章裡被衝上海灘的屍體?還有一個念頭我不敢允許自己去思考,更別說大聲說出來了,換了昨天這個念頭還非常荒謬:克雷難道真是無辜的?真兇回到了這座城市?
有一點是確定的:我不能指望湯斯保護我。他臨走時就差沒朝我鞋子吐痰了,連我的律師羅伯特遜在握手告別時也直截了當地告訴我:“你現在應該做好準備,因為你隨時有可能被捕。”
“別擔心,”克萊爾當時說,“我會保釋你的。逮捕他只是走個過場,對吧?”羅伯特遜聳聳肩。
說起來,克萊爾倒是挺好。她剛擦乾眼淚,就擺脫了胸中的恐懼,彷彿那只是看完電影后做的噩夢,以年輕人的彈性恢復正常。我們這些人透過各種媒體灌輸的骯髒東西早就磨滅了這一代人的敏感性。第二天她就回來工作了,躺在我的沙發上吃扭扭糖。她直接從曲棍球訓練場過來,身穿天藍色的碎片圖案運動鞋、紅色齊膝長襪、褶襉學生裙和帽衫。只看她的腳,還有梳得緊貼頭皮挽成高馬尾的頭髮,她彷彿動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