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給我摯愛的你 作者:溜溜

?”最好說不行,被人放鴿子可有失男人的尊嚴,所以趕快拒絕吧!

“……”氣的失聲了嗎?剛才不是大呼小叫的,怎麼突然無聲無息了?

“喂,你在聽嗎?”

“噢,可以。”對方悶悶的答著,可以,什麼可以,都中午了,不吃飯嗎?別這麼執著好不好。

“那你告訴我咖啡廳在哪兒吧,我對這裡不是很熟。”(注:是根本不熟,連參加媽媽的婚禮總共沒來過五趟。)

“噢,到市中心的第一廣場就行,有一個挺大的廣告牌。我在三號桌。”

突然我感覺這個聲音好象挺熟悉的,或者男生的聲音都差不多吧,“我很快就到,請你再喝第8杯杯咖啡吧”我頑皮的說完不等對方答話就掛段電話了,看來今天金大嬸的午餐得和我失之交臂了。

匆匆換了一身衣服,我提著只裝著三個壽司的盒子走出家門。恰巧與門口一輛剛停穩的轎車裡走出的媽媽碰個對臉。

“志恩,出門嗎?”

“嗯。幫惠凌看個朋友。”我揚揚手中的盒子。

“在外面吃午飯嗎?要不下午再去。”

“不行,人家已經等了三個小時了。”

“等那麼久啊,那快去吧!早點回來,媽媽有東西給你。”

“放心吧,再見媽媽!”

“啊,志恩,你認得路嗎?讓樸司機送你去吧。”

真的,媽媽,我好愛您呀!對人生路不熟的我來講,媽媽的提議真是雪中送炭(雪——還不知道第一廣場在哪呢,炭——樸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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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鐘後可愛的樸大叔就把我送到了目的地,很幸運我一眼就看到了“動點”咖啡的招牌,的確很醒目,看來我很快就可以完成任務去飽餐一頓盼望已久的批薩了(剛剛的路上我發現離這不遠有一家批薩店,真想快點嚐嚐)。懷著愉悅的心情我向樸大叔揮揮手踏進咖啡店的大門。

今天是星期天又臨近午餐時間,所以咖啡廳裡的客人不少,但是卻沒有嘈雜的感覺,只有悠揚的鋼琴曲迴盪在溫馨的空氣中。

在服務生的指引下我來到了三號桌。桌上擺放著一隻還凝著露水的紅玫瑰,一隻空了的咖啡杯和爬著一個人。

因為爬著看不到臉,所以我對惠凌網友的第一印象就是一頭濃密的黑髮==。

這就是二十分鐘前和我通話的傢伙?幹嗎爬著,喝了七杯咖啡還很瞌睡嗎?看來等人真是件痛苦的事,起來吧臭小子,姐姐來解放你了。

我坐到這傢伙的對面,開始思索該怎麼叫醒這小子?

‘喂’——好象不太禮貌;

‘同學’——我們好象今天以前都沒有見過,更沒同過學;

‘普通朋友’——我們連一點交情都沒有,也談不上朋友;

‘七杯咖啡’——一定刺激得他渾身顫抖。

呼……我為什麼剛才不問問這傢伙叫什麼,真傷腦筋,快醒醒吧,我的批薩正等著我呢!

正當我苦惱著如何稱呼對面爬著的傢伙的時候,那傢伙卻好象醒了,緩緩抬起了頭。

天哪!怎麼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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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張我無論如何也不想再見到的臉。

而這張臉的主人是在昨天我碰到閔混蛋之前的十年裡一直高居“我最討厭並且決定老死不相往來的混蛋排行榜”榜首的超級大壞蛋。就是這個人讓我領略到了壞男生的所有可惡之處,作為十七歲的花季少女的我至今沒有男朋友並且也不想交男朋友的主要原因也是眼前這個叫姜志瀚的混蛋造成的。

從我七歲起到小學畢業這個姜混蛋就象難以脫離的噩夢一樣追隨著我,是他在上學第一天就用還粘著鼻涕的嘴親了我,從此我對別人眼中神秘而浪漫的吻的認識就只停留在一片鼻涕交纏之上;是他把可怕的死小雞放進我的書包,害我有三年的時間都不敢用書包而用塑膠袋裝著書上學,為此經常被老師罰我舉著寫有‘我錯了’的紙牌到操場曬太陽==;是他用拖布打得和我玩的同學對我敬而遠之(連俊亨弟弟有一次都被他打得兩天不敢和我玩),所以除了惠凌、小英小學我幾乎是孤家寡人……總之眼前這個混蛋對我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最可惡得是三年級拔河比賽時他竟然拽破了我的裙子,至今我都無法忘記那天在全校同學嘲笑和同情聲中只穿著內褲被舅舅抱回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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