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部分(1 / 4)

小說:侵色之城 作者: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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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終於可以自由地站在慷慨的日光下,什麼都可以想、什麼都可以不想時,我已經只剩下思念著的回憶。

鄒淼玲“跳槽”了。我投奔到她那裡一個星期不到,她便跟我說有家實力雄厚的歌舞廳有意“挖”走她,給的薪水十分豐厚,這樣一下便能解決我和她兩個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她隨即決定離開摳門的紅豔歌舞廳。

她刻意告訴我沒打算把我硬推到池春樹那裡,但提醒我必須面對將來的問題——她不可能永遠收留我——高銘銳不久後會搬過來跟她同住。

我自然懂得鄒淼玲的用意,讓我學會審時度勢、順勢而為。

她說的沒錯。我在投奔她時就考慮過將來的問題,然而令人鬱悶的是我在這個時空能幹什麼?平生所學完全用不上,能用上的恐怕也是極短暫的、難以接受的職業。

生計,在這個紛亂的時空裡,是除了性命之外最頭疼的問題。

我何嘗沒考慮過生計問題。可我向來是木訥、閉塞慣了的人,曾經的工作物件便是圖書館看不完的書籍。不善於交際,不善於辭令,這樣的我在這個時空裡能做什麼?

至於池春樹的問題,更是叫人頭疼——始終拖泥帶水,剪不斷、理還亂。

對他,我一直心存愧疚,沒打算再寫什麼絕交信刺激他,但事實上我的心已經完全與他絕交——拒絕聯絡,拒絕見面,甚至拒絕提及。

他那身足以令我發狂的日寇制服曾是他和我之間最致命的距離。而今,我和他之間又隔了另一個人——爾忠國——無法逾越的距離。

鄒淼玲幾乎每天都要提醒我——不止一次,幾乎是威脅——接受池春樹。

“沒有他,就沒有你我的今天,尤其是姐姐我。”她鄭重地將雙手搭在我肩膀上,循循善誘,“他十八號回漢口,你還有三天時間考慮。我已經準備好叉棍,別逼我用。”

我沒覺著鄒淼玲將我往外推的做法過於勢利。以我倆的交情和對她的瞭解,只要我不提走的事,她斷不會置我於不顧,哪怕白吃、白喝、白住再久她也不會計較。

她搬出高銘銳無非逼迫我接受池春樹——她最熱衷於促成我倆的好事。而且按照她的理解,亂世裡的女人比任何時候都需要男人的照應和保護。池春樹目前的身份便是一把最好的保護傘。

她不僅比我有頭腦,且比我適應能力強,即便在亂世,也照樣能活出精彩。而我——倒黴、木訥的傻瓜蛋一個。

當我還在生活出路以及爾忠國命運如何的雙重擔憂中無法解脫時,鄒淼玲已經在新就職的歌舞廳如魚得水了。

很快,鄒淼玲帶我參觀她工作的地方——吉祥歌舞廳——一家有青幫背景的娛樂場所。

初次去那裡時,感覺自己不小心踏進了魔窟。

到處烏煙瘴氣,根本不分“吸菸區”和“非吸菸區”。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摟摟抱抱,肆意調笑,絕對的聲色場所。我感到極度不適。

真替鄒淼玲擔心,在這種地方工作別說會不會被性騷擾了,恐怕生命安全都無法保障——偶見一些帶傢伙、不懷好意的人遊蕩在舞女中,多半是漢奸,地痞之流。

鄒淼玲倒是滿不在乎,說有春樹這個護身符在,不存在大問題,並用一句“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輕描淡寫地濾去我的擔憂。她說日本人來這裡消遣的也不少,怕是沒有用的,不如泰然處之。

我不得不佩服她絕佳的心理素質,換做我,恐怕聲音都要打顫,怎能唱得出來?

她拉我去歌舞廳是有目的的——拖我下水——跟她搭檔唱歌。

鄒淼玲也不容易,我不想總是吃白飯。當我決定找點事情做時,她立即建議我跟她一樣靠嗓子吃飯——這方面我倆都有優勢。她還說開舞廳的大老闆雖然是黑社會的,但人很仗義,不是亂七八糟、胡作非為的那類人,讓我儘管放心。

她當然不會騙我。經過不斷偵查,發現果真如她所說,外表看是亂,但內裡控制有度。負責場子安全的十多個保鏢都是很講義氣的江湖人士,對舞女和歌女雖然稱不上多關愛,但維護之意明顯。場面稍稍有些混亂,便會出面打圓場,及時排除隱患。

當然不是為生活所迫的人想當歌女或舞女了都可以前來一試。首先你得青春貌美,身材出眾,其次你得舞姿優美,歌喉動聽。另外——英雄不問出處——管你是青樓妓。女,還是社交名媛,只要能俱備斂財效應,此處都會把你引進、包裝後再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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