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何付氏進了何家歡的房間。
“你是誰?怎麼有我女兒的耳環?我女兒現在怎麼樣了?”何付氏進了門,迫不及待的問道。
“夫人,我叫阿強,我前些日子便來杭州城內找事,一直打些雜工,前天晚上想連夜趕回德清縣看看老母親,半路上遇到一昏迷的小女孩,全身都溼透了,我一摸發現她發著高燒,便將她揹回家,又給她弄了草藥喝下,昨天她醒了,便懇求我帶著這個耳環來給您送信,並說只要我給您帶來她的訊息,我就可以留在回春堂做夥計,每個月可以有一兩銀子的工錢,我便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來了。沒想到她是您的女兒,還要和我不能讓別人知道她還活著,所以我才一直沒有將東西在外面拿出來。只她既然是您的女兒,為何還要讓我給她僱馬車一個人去洛陽?不過夫人請放心,小姐吉人自有天相,恰好阿強已經幫工的一家人要搬去洛陽,阿強便求他們將小姐帶上了,只是小姐在去洛陽的途中要伺候他家的小姐。。。”阿強自是將想好的說辭說了出來。
何付氏心裡五味俱全,若阿強說的是真的,女兒從小便沒伺候過人,孩子受委屈了,不過和大戶人家一起倒是安全。可歡兒那孩子從小到大便懂事、從不撒謊,若是果兒出事,他一定會非常自責,不會像沒事人一般,可想到兒子那天回來的情景,她又不確定起來,若是為了安他們的心,歡兒倒也做的出來,得找歡兒問明白。
不管他們誰說的是真話,至少果兒還活著,而且阿強知道了這件事,自然要有個理由讓阿強不將此事說出去,“阿強,既然你救了果兒,就是我們家的救命恩人,從此就是一家人,你若不放心家裡的老母,可以接過來,也有個照應。果兒說的一兩銀子的工錢,我們就按照果兒說的給你,只果兒的事不能讓外人知道,至於理由也不能和你說,免得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