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3 / 4)

既是借錢,不是孝敬,就一碼歸一碼,不然依著方氏那性子,又生出多少事來,林依不反對與方氏錢財,畢竟她生養了張仲微一場,但如今是兩家人,給多少錢,得走明路,稀裡糊塗地給,就算給再多,方氏也敢稱沒收他們分文;更重要的是,若被正經婆婆楊氏知曉,如何交待?

這些瑣碎的道理,跟男人永遠講不明白,林依不想花冤枉功夫,只道:“我賺兩個錢也不容易,省陌的兩貫錢,我還,多出來的,你自己解決。”

張仲微負氣道:“都不消你管,我領了俸祿還錢。”

林依淡淡道:“沒問題,不過領了俸祿,得先把養家的錢給我,剩下的才能拿去還賬。”

張仲微沒想到林依如此精明厲害,唬住了。林依拍了拍他肩膀,笑道:“急甚麼,嬸孃是你親母,難不成還給你算了利息,設了期限?”

期限、利息,自然是沒有的,但誰能保證方氏不會上門來討債?討兩貫多錢,張仲微不怕,可方氏接去的借條上,寫的是十貫,這若被林依知道……

一想到這個,張仲微冷汗直下,後背涼颼颼,心中升上悔意來,但他不願在林依面前露了怯,更怕林依讓他去把借條討回來。於是強作鎮定道:“你說的是,自個兒親孃,又沒設期限,不急,不急。”

林依瞧出了張仲微的異樣,但她沒往深處想,只以為是他擔心那幾個俸祿不夠還賬,其實她剛才也是一時氣話,若張仲微真拿不出錢來,她還能坐視不理?再說她開店賺錢,全靠張仲微朝廷官員的身份庇護,少了他,哪來這樣好的生意,實不該同他分甚麼彼此的。

夫妻倆各想著心思,但都沒開口,沉默坐了一會兒,張仲微起身,稱要去工地轉轉。

林依存心要讓他擔點責任,攔住他道:“大嫂說了,她陪嫁的田產都在四川,雖收了租,錢卻一時半會兒運不到東京來,加上二房開銷又大,她只拿得出這兩枚銀元寶,能值多少錢,想必你也看出來了。”

張仲微看了看錢匣子,又看了看方氏所借的兩貫餘銅錢,問道:“錢還不夠?”

林依丟了賬本到他跟前,道:“你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就這幾個錢,哪裡夠用,等酒樓蓋成,外面要搭花門,裡面要刷牆,購置桌椅器皿,還要僱人,採辦酒水,照我估算,咱們至少得準備五十貫足陌,現今已有了二十二貫,還剩二十八貫沒著落。”

二十八貫,對比張仲微每月五貫的俸祿,簡直就是天文數字,他捧著腦袋想了又想,也沒能想出招來。

其實林依早有了主意,偏要他也體會下賺錢的艱辛,就是按著不說。直到吃過晚飯,見張仲微仍舊愁眉苦臉,才裝作與楊嬸、青苗聊天,道:“等新酒樓蓋起來,咱們把關得嚴些,不能甚麼人都放進來,沒得衝撞了貴人。”

楊嬸想起曾到店中搗亂的娘子,心有餘悸,連連點頭稱是。林依又道:“我有一法子,能叫閒雜人等進不來,只不知好使不好使。”

楊嬸頗有興趣問道:“甚麼法子,二少夫人講來聽聽。”

林依的法子,便是後世的會員制,凡是想入張家腳店吃酒的,得先進行資格審查,驗明身份,交足會費,成為會員後方能入內吃酒。

楊嬸對生意一事一竅不通,青苗卻有幾分天賦,道:“這法子倒是不錯,既能保證入內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又能籌措一筆錢,使咱們手頭寬裕些。”

最後半句,算是講到點子上了,這丫頭沒白教,林依贊許點頭,卻又擔憂:“若是咱們把會員交上來的錢都花了,而這時她們又反悔,想要把錢拿回去,該如何是好?”

青苗道:“這有何難,交錢時定個契約即可,若是反悔,叫她與府尹說去。”

楊嬸附和道:“正經娘子,哪個敢上公堂,只要稍微提一提,就自動打消討回錢的念頭了。”

有這樣簡單?私下訂立的這種契約,應是違法的罷?林依將信將疑,眼神只望著張仲微那邊瞟。

張仲微好笑道:“別望了,想曉得詳細,直接來問我便是,竟同我耍花招。”

青苗吃吃笑了起來,楊嬸瞪她一眼,把她拉出去了。

林依見屋裡只剩下她夫妻兩人,佯裝生氣,將桌子一拍,道:“這店不是你的?曉得些甚麼,主地勸報上來,還要我去問你?”

張仲微到底氣勢強不過 她,乖乖坐過去,道:“私下訂契約,到了堂上,是不作數的。”

果然如此,林依滿臉的失望神色,掩也掩不住。

張仲微曲起手指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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