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4 / 4)

小說:嫁徒記 作者:換裁判

一個月後,站在萬郡與北永郡分岔路上的顧家師兄妹,遇到了一個問題。

以橋:“不是說好去榮彌找段姐姐跟賀大哥嗎?”

以颭:“那混蛋就不追了?五十兩啊,黃金!”

話說之前以橋問以颭在外兩年如何謀生,他說前一年坑坑富家病人,順便替官府逮些錢多的逃犯;後一年嘛,被關在湖心島,有什麼需要都仰仗秋白的白條。那個白條,顧家師妹已經領教過了,至於前兩種,她也很快就見識到了。

“師兄,一個官府發的通緝令你也信,他寫五十兩就真能給你五十兩?再說,即便你收到他跑路的風聲,用這麼多錢換的人,那不比十個師父還兇殘,我看未必捉得到。”由此推算,顧以橋心中,顧黎的大概估價,不足五兩。

“這你就不懂了,捉到了這通緝令上的人,不在乎官府給不給錢,而是那混蛋願不願給錢。難道費了牛勁逮到個要犯,還要千辛萬苦日夜盯著押他回衙門不成。”

身旁之人【炫】恍【書】然【網】大悟,她就說嘛,為民除害、替天行道哪裡會是以颭辦出來的事?坑蒙拐騙、雁過拔毛才是他一貫的風格。

只不過不待她反駁,顧家師兄已經下定決心,招呼了一聲,往北去了。

“喂,顧以颭!”以橋暗咒,怎麼兩年不見,竟貪財到這種地步,不過手中韁繩一緊,卻也還是追了過去。

其實顧以颭並不在乎那五十兩金子,只不過聽說段芊、賀望北二人遠居榮彌,榮彌與大梁雖有和議,萬郡邊界卻並不太平。此番實則陪著以橋散心,心裡想著還是莫惹出其他事端才好。不過既然無心追兇,果然追了幾日仍舊什麼都沒有追到。不過兩人倒是從未來過南北永郡,此番一遊倒也新鮮。

永郡原為大梁第一大郡,不過後被分成了南北,東鄰萬郡與西接赤郡。南永郡土肥水美,易於農耕,但本地人大多不喜商工,倒是出了不少官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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