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小疤,心中竟飄出一股溫軟的感激,這傢伙……也不算太變態啊……
早飯的鐘聲把她從遐想中驚醒,連忙穿戴整齊,跟著人流衝往飯廳。要是以前在涼水裡浸一夜她早感冒了。可是現在竟完全沒事,照樣頭腦清晰,健步如飛。她的身體素質變好了?
她總算見識到了古代歐洲“全家福”似的吃飯方式——領主和其他貴族、騎士、隨從們在一個飯廳裡吃飯,只不過分桌子。領主和他的家人坐在面對著大門,被靠著牆的矮臺上,桌子上的菜也最高階。剩下的桌子依次往門口排,最低等的人坐在門口的桌子上。黛靜以前是雜役,還夠不上資格到這裡吃飯。現在是王子的隨從,還被安排在了靠裡的桌子上。
古代歐洲的貴族菜就是實惠。全是大塊肉大隻雞,從鍋裡盛出來,熱騰騰的,看起來很可口。但王子的隨從得講究點禮儀,不能像其他桌的人大吃大嚼——現在還沒有叉子,只有刀,應該用刀把肉一小塊一小塊從肉塊上切下來——手不可碰到公共肉部分,放到盤子裡再切細,再用手送進嘴裡——其他桌上的人全都是搶到整塊大肉就大嚼,只因為他們是王子的隨從,還得故作文雅地細嚼慢嚥——不,是細割慢嚥。
黛靜用刀顯然不熟悉(以前當雜役的時候是用勺子舀湯裡的小肉塊,難度遠遜於此),一小塊肉要割上半天,其他人卻運刀如飛,好多菜都是她還沒沾到就沒了。還有那個王子的首席隨從席格——就是摔給她衣服的那個,一邊小口小口地飲著杯子裡的葡萄酒,一面“咯吱咯吱”地嚼著骨頭,陰陰地看著她,令她更加不爽。她索性不再用刀,伸手就去拿盤子的整塊肉。剛伸出手,卻無意中朝臺子上瞟了一眼——她似乎怕亞格耐斯看到她的不文雅行為。不看猶可,一看就直了眼——領主亨克子爵的女兒,阿諾特子爵小姐正在向亞格耐斯獻殷勤!
好傢伙,怎麼那麼賤啊,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