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3 / 4)

小說:官人,吹燈耕田 作者:卡車

張巧兒前世也算是那個大媽的粉絲,因此深知林氏丟擲這樣的問句出來,心裡其實十分期待聽眾一臉好奇的追問下去!

於是為了討未來婆婆的歡心,張巧兒馬上十分配合的當了一回好奇寶寶,一臉急切的搖著林氏的手臂,撒著嬌追問道:“林嬸子,您是不是知道讓我三嬸孃改變主意的緣由?您要是知道、就快說給我聽聽嘛!我可是好奇得心癢癢的!”

林氏一被張巧兒撒著嬌追問,馬上一臉滿足、眉開眼笑的答道:“好好好!我們四娘想知道、我就全都說出來,原來你那個三嬸孃之所以會突然改變主意,乃是因城裡的於家出手干預了……”

原來就在陳氏上張家鬧騰個不停、想方設法的要把貌美如花的張巧兒弄去於家為妾時,一直被矇在鼓裡的於家,卻意外的收到了一封沒有署名的勸告信!

第三十八章 突發意外

那封匿名信洋洋灑灑共有三頁,上面詳細的把陳氏的所作所為都寫了出來,並且著重點出陳氏要把張巧兒這個、有了婚約的侄女兒送到於家為妾一事。

那封匿名信上還清清楚楚的寫明,張巧兒的未來婆家齊家態度強硬、明言絕不退親,但陳氏卻不顧兩家早就有了婚約、堅持要送張巧兒到於家為妾,甚至還拿錢砸齊家、語氣狂傲的逼齊家退親。

那信上寫明齊家雖然比不上城裡的大戶人家,家底也沒陳家厚實,但卻咽不下這口氣、不願白白被陳氏羞辱欺壓!因此齊家打算把陳氏逼婚一事告到官府,讓縣太爺也判決此事!畢竟齊家早早的就下過彩禮了,齊大郎和張巧兒的婚約是受北宋律法保護的!

那封匿名信只寫到這兒便沒了下文,不過最後卻特意補了一小段話,說是此事既然都快要鬧到官府去,還請也算是事主之一的於家出面管束下陳家,別讓大家鬧到最後對簿公堂,丟了臉面被旁人笑話了去……

那封匿名信最終被送到了於夫人的手裡,那於夫人雖然是商戶之妻,但也不那什麼都不懂的村野農婦,因家底殷實小時候也請過夫子、跟著夫子讀了幾年書,也算是有些見識和遠見、不是那什麼都不懂的婦孺之輩。

因此那於夫人收到那封匿名信後,首先想到的是北宋律例、並親自去翻了律典———“諸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杖六十。雖無許婚之書,但受娉財亦是。

若更許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後娶者知情,減一等。女追歸前夫,前夫不娶,還娉財,後夫婚如法。”

於夫人翻完律典後便明白這件事是齊家佔了理兒,要真是鬧到官府去,齊家最終只會勝訴,陳氏和於家則可能會受到杖責的懲罰!

這於家世世代代都是生意人,“士農工商”,生意人乃是排在最末等,如此低下的身份讓於家即便家財萬貫,也不敢隨意惹上官司。

因此於夫人自是不想為納個妾惹上官司、引出不必要的麻煩,畢竟這妾納誰不是納?沒必要非要納一個有婚約在身、男方又不肯退親的小娘子為妾!

於是於夫人一面暗罵陳氏糊塗蠢笨,一面當下就派了身邊的心腹石媽媽親自去了陳家一趟,明明白白的給陳氏遞了個話———於家不要張巧兒這個妾,讓陳氏別再瞎折騰給於家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這個給金姐兒當助力的媵妾不納也罷。

於是於夫人一出面干涉、自以為是的陳氏馬上就歇菜了,只能歇了強送張巧兒去於家的念頭,並且乖乖的按照於夫人的吩咐,另外選身世清白、沒婚約在身的小娘子。

而這中間出了這個一個波折後、陳氏未免有些意興闌珊,對替金姐兒選幫手一事也就沒最初那麼上心了。這時馬氏碰巧帶著張三娘上趕著湊了過來,陳氏心想這張三娘也算是金姐兒的孃家人,且年過十六了也沒談成一樁親事,算是身世清白無婚約在身……

陳氏細細的琢磨過後,雖然對張三孃的容貌不甚滿意、覺得她不及張巧兒俊俏,但在她實在尋不出更合適的人選的情況下,她也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收了張三娘、讓馬氏能夠如願以償。

林氏自是不可能把事情打探得十分清楚,不過她把託人從城裡打探來的八卦說完後,張巧兒和吳氏心思一轉動、兩人再一合計,很快就自發整(www。87book。com)理出事情的大概真相,最後張巧兒還開口總結道:“怎麼說來,三嬸孃之所以會歇了強送我去於家的心思,全是因那封送去於家的匿名信?”

吳氏馬上就接了張巧兒的話:“我看十有**是這樣,不然她當時還口氣強硬的說只給我們七天的時間,可後來那小丫頭一來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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