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絕色女是想向淺蘇討教罵人不帶髒字的良策。
“唔,等我想想哈……”淺蘇道,“嗯,你可以說,‘從小師傅教導我們,不能亂丟垃圾。不然,我早把你丟了。’。”
“……”
“或者說‘對不起,我之所以一直盯著你看,是太好奇了——因為我從沒見過你這樣長得如此有盜墓價值的。’。”
“或者說‘你噴出來的口水,比天花還致命’。”
“或者說‘比遇見一個潑婦更讓人頭痛的,是遇見一群潑婦。’。”
絕色女噎到了,“你才有才了……不像她們,整日裡只知道罵我是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你看我,不倫相貌,還是家世,配殷修晏,哪點委屈他了?”
“的確。”淺蘇給她加油打氣,“俗話說得好,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同樣,不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就不是好癩蛤蟆!”
“……”這一次,絕色女腿一軟,真要站不住了。
淺蘇看看天色,很晚了,打個呵欠道:“我給你想了這麼多句話了,你總該給我我要的答案,讓我回去睡個安心覺了吧?”
絕色女也懶得再為難淺蘇,往床上一撲:“好吧。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不是那個什麼公主。”
“那你為什麼如此討厭殷大少爺?”
“看不順眼就討厭唄,需要理由麼?”絕色女洋洋地翻了個身子。瞟見淺蘇不信的眼神,舉手投降道改口道,“嗯,也許是因為,小的時候,我無意之間,看到了殷大少喝血的場景。那血淋淋的場面,對那時候幼小的我的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所以我現在一看見他,就覺得噁心不止。”
然後未等淺蘇開口,搶先道:“我說的話,句句屬實,我可以發誓。”
淺蘇抿了抿唇。既然不是絕色女,那麼就需要另派人手把那真公主挖出來。沈煜天那裡,是可以調動人,但鵲橋城,是殷家和商家的天下,沈家在這裡活動,始終不夠方便。既然擅長情報的商家家主女兒就站在自己面前,何不一併拜託了她,也可以省些曲折:“那你們商家,可以幫我調查這件事情麼?報酬好說。”
絕色女眼珠一轉:“如果你讓皇上賜婚我和殷修晏,我可以考慮。”
“咦?我先前不是說用藥把殷修晏搬你床上麼,你不願意。現在怎麼又來了?”
“我說過了,用藥,不光明磊落!”
“可是你透過賜婚的手段,也不見得正大光明啊?”
“那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都是霸王硬上弓!”
“賜婚,是風風光光的,天下皆知的。用藥,是偷偷摸摸的,你知我知的。能一樣嗎?”
“呼呼,等我再想想。”因為沈煜天當初要了自己,就是透過腹黑非正常手段達成的——那次沈煜天明知道解藥和酒服下,和春藥一個功效,還是喝了酒。所以如果對弟弟用藥,在淺蘇看來和沈煜天那事情性質差不多,不算惡劣。而且如果弟弟在床上實在想反悔,自己也可以中止計劃。總之,就是一切有迴旋的餘地。
但是賜婚不同了,聖旨一出,覆水難收,不得更改。雖然自己覺得弟弟和絕色女,很好很合適,但還得具體的問問殷修晏的想法才好。
第4卷 第21章 一二三四再來一次
這天,夏淺蘇和沈煜天正在逛街。
沈煜天穿了一身白衣,而淺蘇想,乾脆配套情侶裝,也找了條白色的裙子穿出去。
兩個人在鵲橋城街上走,回頭率超高,淺蘇一開始還心頭竊喜,後來發覺,這所有的回頭的人,都是盯著沈煜天,不,段寒衣看,瞟都不瞟她——段寒衣畢竟是武林第一有錢人,當然很多人矚目。這就跟前世比爾蓋茨來中國一樣,好多人都去看他,不是因為比爾蓋茨長得帥,而是因為他曾經是世界首富。
這又一次打擊了淺蘇,她發誓自己的男科以後要賺大錢。
鬱悶間,淺蘇看見前方走過來一個小孩子。他看上去年紀超級小,連走路都還不利索。跌跌撞撞地走了幾步,就即刻撲倒在地,半天爬不起來,也不見有其他人來扶起他。
沈煜天看那男孩身上的衣服的料子,價值不菲。不禁皺眉,如此有錢人家的小孩子,這麼小,怎麼出門在外沒有下人跟著?摔倒了也無人幫襯。
淺蘇畢竟流產過,更加心疼小孩子,就趕緊幾步過去扶起他,替他揉揉摔痛了的腿和膝蓋,口中道:“別哭,一會兒就不痛了。”
哪知那小孩兒站直了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