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2 / 4)

小說:月寒 作者:隨便看看

是說道:“其實,我只喝下那麼一罈酒,地上的這幾壇,只是放在這裡,並沒有喝,你失望了吧,一兩銀子,難道你還要嗎?“

說後,林森笑了,喬戰也笑了。就在兩人都笑的時候,宋雨燕連忙說道:“那你來這裡幹什麼?“

喬戰道:“難道這個地方只許你來嗎?”

聽了喬戰的話,宋雨燕又顯得有些憤然,她剛要說話,卻聽喬戰壓抑的一聲,說道:“只是有些心情不好,上門討些酒來。”

林森上前,拍了拍喬戰的肩,林森是喬戰最好的朋友,他也是對喬戰最好的人,其實,他們兩人都是很少有不快樂的,因為灑脫的人,看上去似乎永遠都是那麼的高興。但是,他們並非是不會悲傷,他們只不過是不願意悲傷。

看上去很快樂的人並不是都很快樂,或許他們要比看上去痛苦的人還要痛苦。

絲絲的涼風吹過,帶來了這裡淒涼,脆耳的草蟲鳴叫的聲音,卻帶來了這裡點滴傷愁。

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因為這裡少了家的氣氛,家是在屋子裡的,有床,有桌,有酒……那才叫真正的家。林森的這間小屋不只是他一個人的家,更是宋雨燕,喬戰這樣在江湖上飄泊闖蕩人的家。

天色有些低沉,低沉的發暗。

剛才還是明朗,朝陽剛剛出現,這會兒卻被大片的陰雲所遮掩,而且雲朵是積聚的越來越厚,天,就是這樣的變幻無常,江湖何嘗又不是這個樣子。

他們誰都沒有進屋,即使他們都想進去,因為來了一個人,來的人也很可怕,他帶來的東西更是可怕,是口棺材。棺材坐在馬車上,他並沒有駕著馬車,而是推著馬車,馬車到了這裡,也並沒有向前趕,因為前面已經是沒有路了。

這個人對古城是很熟悉的,本不應該走沒有路的路,所以他是有目的來到這裡的。

有目的來到這裡的人,想必都是來這裡飲酒的,飲林森親自釀的酒。近些日子,從這裡飄出的酒味太香,太美,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的人,不過,這個人卻是個例外,因為他沒有這個心情。

趕著一輛馬車,馬車上放著一口棺材,而且他還是風塵僕僕的,想必這樣的人是沒有心情喝酒的。因為喝酒會叫人大醉,越好的酒,越是有名的酒,也就越是會叫人醉,但是喝醉酒的人往往會誤事,這個人看來又有很著急的事情去辦,所以,他絕對不是會來這裡討醉的人。

風掠起了他的長髮,帶給了他絲絲的淒涼,他的年紀並不大,可是在他的臉上卻落盡了那麼一種滄桑感,這個年紀本來就不應該有的滄桑感。

他太有名,可以說,在這個時代,就當屬他最為有名。

可是,就是因為他太有名,所以象林森,喬戰,宋雨燕這樣在江湖上並不怎麼出名的人並不認識他,但是卻聽說過他。

風,有一點點的肅殺,這不是秋天,但卻有著秋日之中的肅殺。

林森,宋雨燕,喬戰都感到了涼,其實,他們早已感受到了這裡的冷,這不過,這個人突兀的前來,讓他們沒有來得及去屋子裡躲避一下這四面的涼意。那個人也很冷,因為高處不勝寒,他太有名,所以,即使在有暖風擦過的天氣下他也會感覺到了冷,誰讓他在這個如仇似海,看似多情卻又無情的江湖裡打拼的。

面對這樣的面目冷煞的不速之客,他們都錯愕在了那裡,似乎在這樣的場合之下,只有林森最有理智,也許在這個時刻,誰都可以被嚇得衝昏了頭腦,惟獨就是林森不可以,誰叫這裡是他的家。

林森在看著棺材,其實,宋雨燕與喬戰也是在看著那口血紅的棺材,按理說,棺材是沒有這麼紅的,想必是這個人買來了棺材而後又買了染料,將這口棺材刻意地染成了這樣的顏色。

象血一樣的紅,這樣的顏色很乍眼,一口棺材竟然染成了這樣的顏色,也不禁讓人覺得森然可畏。宋雨燕與林森都看愣了神,只有林森還能不時地眨一眨眼睛。

林森想問他話,不過他還是在忖度著自己要去問什麼,他還沒有足夠的勇氣去面對這位不速之客。這位不速之客也沒有問他什麼,但是他有話問這三個人,他似乎在等候著這三個人能夠開口問自己什麼,但是,他們都想到了一塊兒去了,所以,他們都保持著沉默。

這樣的沉默,保持了很久。

甚久,甚久,沉默依舊。

風還是在吹,沒有變大,沒有變小,一樣的氣流,一樣的冷。

那個人習慣了這樣的的沉默,他可以去等待對方先開口。他在孤獨中也不知道行走了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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