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叔耷拉著腦袋站在坤伯等人前面,等候裁決。
大廳裡氣氛沉悶,各人都沉默不語。坤伯大聲向眾人說明,財叔昨天夜裡到趙家茅草棚搗毀的事,還有上次趙家的茅草棚、磚坯被毀都是財叔所為。觀看的人譁然,紛紛指責財叔做事昧良心。坤伯止住眾人,拿出村規民約當眾唸了,照上面的規定把財叔當眾打了二十板子,並要賠償趙家的損失。
財叔兩次到趙家搞破壞,使趙家大約損失三兩銀子。坤伯叫財叔掏銀子賠償,財叔說沒有銀子賠償,於是坤伯改罰財叔幫趙家幹活,摺合每天一百個銅子計算,財叔得到趙家幹活三十天。
直到此時,李畫敏才知道村規民約的存在。乖乖。若是照村規民約上條文所說,羅振榮偷了自己的五十兩銀子,還欠十九兩幾,他得幫自己幹活一百九十幾天。哼,家裡建房活計多的是,得找這個傢伙談幹活的事。
坤伯的裁決,得到幾位長輩的贊同。財叔卻哭喪著臉說:“坤伯,我昨天夜裡被阿宇拳打,周身痛得不能幹活。就讓我的幾個兒子替我去趙家幹活,行不?”
在村規民約裡。有叫家人替代幹活的,坤伯和仇二伯等人都同意這一請求。不過,羅家的幾個兒子聽說要替父親到趙家幹活。阿富說剛摔壞了腿腳,阿貴說這兩天拉肚子,阿榮說自己個子小幹不了多少活,只有阿華願替父親到趙家幹活。
剛走出坤伯家,財叔給大兒子、二兒子和三兒子每人一耳光:“廢物!事到臨頭。只有阿華一人肯替老子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