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小說:奔日 作者:使勁兒

娘一起走,少主吩咐,在他回來之前拉傑負責侍奉姑娘。”拉傑低頭說到。

“可別,我擔當不起,不用麻煩大俠。”讓拉傑跟著,那我和拓拔衝是不是更難理清關係了。還有,要是有拉傑在,我怎麼找物件啊?拓拔衝又不給我個答案,我還真為他放過百花叢叢啊?

“姑娘不喜歡拉傑跟著,拉傑就在遠處暗中保護姑娘就好,不會打擾姑娘的。”拉傑真不愧是某人的手下。

“姐姐,帶著他吧,萬一森林裡還有老虎怎麼辦?”小新掂起腳,在我耳邊說。我想想也是,反正也趕不走,多個保鏢也不錯。

“拉傑,那以後就拜託你了。你別叫我姑娘,以後叫我江蘭就好。”雖然接受了他,可是我心裡還是有點彆扭。

“尊卑不可廢。”拉傑笑了。

“尊卑個頭,我又不是你主子,你要麼叫我江蘭,要麼別跟著我,惹我煩。”要是他一直這麼客氣下去我可受不了。

拉傑沒有接話,只是笑得越發燦爛。看著他那標準的“許三多”式笑容我舉手投降,他樂意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簡單的收拾好東西后,我和小新、拉傑告別了大娘他們,踏上了去風業的路。大娘她要等地裡的東西收了再走,胡力和他的手下負責到時候護送她。

一路上走得挺順利,拉傑和我們漸漸熟了。雖然我一問他拓拔的事他就以一臉許三多的笑來打發我,大部分時間他還是不錯的。把我們照顧得無微不至,人老實,又不會跟我抬槓,有時候我甚至哀嘆,為什麼不讓我先碰到這個好男人!!

大約一個月後,風業的城門終於出現在我們面前。

“你看,門上“風業”二字可是寒王的手筆啊。”旁邊有兩個路上在觀賞城門,寒王這個稱呼敲開了我塵封的記憶,那個風華絕代的男子又浮現在我的眼前。

27 逢君

27逢君

進城後,稍事休息,我便去物色了一處地方,臨近貧民區的一幢小房子。它在街上有個小小的鋪面,後面還有一個小院子,三間房子,租金不貴。收拾乾淨後,我帶著小新住了進去。拉傑還是不肯走,無奈之下我讓拉傑也住了下來。在這個世界漂了這麼久,總算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溫暖的家了。

人是要吃飯的,我身上的100多兩銀子交了租金以後還剩九十多兩,拉傑身上有錢被我瞪了回去。做大買賣沒本錢。想去找點活幹沒有哪家要女夥計,思量了再三決定自己開個小飯店。考察了一下行情,結合了自己的經濟情況,不幾天我們就開起了一間面向小販腳伕們的“苗嶺酸湯魚自助餐”。

這個時代的物質生活水平是很低的,窮人家別說餐餐吃細糧,就連蕎麥這些粗糧都得和點三合面吃。只有在過年時,餐桌上才會出現混有一點米粒的飯。肉類食品就更難弄了,“七十者可以食肉也”這句話不是誇張的說法。這裡只有家境非常好的人家才能養一口豬,在過年的時候殺了,大家吃掉豬雜碎過年,將肉一塊塊地用鹽醃好,留到其他時候再吃。而且這裡的豬一般養不太大,殺掉後只有一百多斤,是我們時代平均豬重的三分之一。牛羊肉就更別說了,殺牛犯法,羊比豬更貴。

風業城邊有一條不輸於長江的河,魚倒是挺便宜。我這麼一點本錢自然不敢去買肉菜來賣,看了看風業的情況後我選擇了做酸湯魚自助餐。每天炒上兩大鍋菜,煮上一鍋酸湯魚,飯是小米拌蕎麥。人們的花上十文錢就可以打上一份菜,再加上一碗魚湯。飯他們自己乘,管夠。

小店開張後,我帶著小新拿著鑼到碼頭去宣傳了一天,第二天生意就挺不錯了。勞動人民通常不喜歡花裡胡哨的宣傳,他們喜歡用自己的嘴和腳來決定消費。不實惠的東西,在這些人中是決不會得到認同的。

我們的生活漸漸上了軌道,每天早上天不亮我拖起板車去菜婆那拉菜,小新起來去上學,拉傑劈柴打掃衛生。上午我和拉傑合力將飯弄上鍋煮好(飯要煮很多)將菜做好,忙完了這些就已經有客人上門了。忙完中午的事後我將小新的午飯飯送到學堂,再回來準備下午的生意。小新就回家後,會懂事地幫我們打掃衛生,然後我們一家就著剩下的菜吃晚飯。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賺錢雖然不多卻快快樂樂。麻煩沒有多少,有拉傑這個厲害的保鏢客人們不敢多找茬。平常要處理的棘手問題頂多是小新揍別的孩子啦,被先生請家長啦,拉傑被哪個姑娘看上啦這一類事情,腦海裡有些令我煩惱的人被我踢到了西班牙,暫時不去理會。

這天小新難得放假,大清早的非要陪我去拉菜。我帶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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