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那個舉著槍幾近癲狂的艾德琳·紐卡曼,腦海中浮現她扭曲猙獰的面孔,忍不住渾身打了個寒戰。
你說他本來就打算收拾收拾將自己打包扔回洛杉磯,抱著不能不識好歹拒絕恩人的心態去參加了一個完全不是他這個檔次的人能參加的宴會,結果還碰到了兇殺案,生活簡直就是多姿多彩到心驚肉跳。受到這樣的驚嚇,他早該連夜奔回洛杉磯,但是為什麼他現在會坐在巴黎街頭一個長椅上吃三明治,還在看報紙,順便抱怨記者眼睛是過濾器,居然把他救人英姿給漏掉。
為什麼?其實林楚西也想這麼問。
他站起身用報紙包住沒吃完的三明治扔進垃圾箱,一臉不忿。
憑什麼!憑什麼啊!明明酒店裡的房間是他的,現在卻搞得他沒臉見人一樣,什麼神奇的發展!
屁股兜裡的手機震一下,有簡訊來了。林楚西嘆一口氣,掏出手機來看。果然是趙景和發過來的,距離林楚西藉口說要出門買早餐已經過去了一個小時,無怪乎趙景和感到不對勁。
【迷路了?】
啊啊啊啊,林楚西在心裡抓狂吶喊,握著手機原地轉一圈,他就是個傻子,呆子,為什麼他昨天晚上會那麼沒腦子!
時間回到昨晚林楚西被槍聲嚇傻的時候————
天頂吊燈被打碎,只有邊角的壁燈還能發出一點照明用的光亮。緊接著又是一聲槍響,方才一直不間斷的屬於女性的呻吟聲瞬間消失。所有在場人員的心剎那間墜至冰點。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知道,受傷的女人已經死透。
有濃郁的血腥味飄來,帶著一種人類血液特有的香氣,誘惑得林楚西喉嚨發癢。他當機立斷將手機調成靜音,一邊剋制住自己心裡那股因為血腥味而湧出的殺人慾望。他慢慢靠著牆壁蹲下,緩緩靠近血腥味源頭,早已習慣黑暗的眼睛讓他能看清那位持槍殺人的兇手正站在死者的身側。
早前的混亂已經由於兇手乾淨利落的殺人手法而寂靜下來,在場的誰都不想死,這是肯定的,他們不會想要惹惱兇手。
老實說看著這場面林楚西覺得挺喜感,尤其是那些穿著高叉裙和真空上陣的美女們,要她們蹲下可真是難為她們。這還好,兇手一槍把大燈給爆了,不然走光那是分分鐘的事。
兇手情緒很激動,嘴裡念念叨叨著什麼,一邊抬腳用高跟鞋的錐狀尖鞋跟猛踩被害者屍體,林楚西一度懷疑這傢伙是不是故意穿這種鞋子的。她語速尤為快,林楚西只能大概聽出她說一口口音重的西班牙語,內容是完全聽不懂,不過依據表情和語氣,恐怕也不可能是什麼好話。
林楚西注意到也有幾個男士正在緩慢移動自己的位置,試圖繞到兇手所處位置的後方。只不過,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行動力卻實在談不上優秀,在這種兇手發癲狀態下都能那麼容易被發現,可見習慣了無時無刻把自己閃耀一面露出來的人真不適合當潛伏俠。
兇手顯然對於這些人居然還敢搞小動作表示狂怒,她幾個子彈過去,那邊的人全給嚇傻了。林楚西也不得不暫緩下自己的行動,小心翼翼縮在一張桌子底下。這個宴會視野太平太寬闊,動作稍微大一點那個唯一站起來的持槍女人就能察覺得到。
男士們的動作讓嫌犯情緒更加不穩定,她意識到這些人是不會這麼乖乖聽話的,便一腳踹開腳底下的屍體,想要另找人開刀。
林楚西聽到有人在大聲喊,艾德琳,艾德琳,我是約瑟夫,那個幫你登上vogue封面的約瑟夫啊,我們是這麼好的朋友,沒錯,我們交情這麼好,你一定會放了我的,對嗎。
給我閉嘴,你這頭豬,蠢貨!當初你把我拖上床的時候怎麼不可憐我還有男朋友!你給我下地獄去吧!艾德琳怨毒的尖叫就像一把鋸子來回割裂耳膜。約瑟夫的臉色早已青紫,就連此時圍聚在他身邊的人也都怕被牽連一般不著痕跡地撤退一步半步。患難見真情,可見一斑。
此時託艾德琳本人開始移動的福,不需要他再做多前進就能接近艾德琳。他伸長手從餐桌上摸到一隻紅酒瓶。顛了顛這瓶子試輕重,林楚西感覺滿意。這樣砸過去正常人不傷也暈,他倒不覺得自己下手狠,這個時候還要談什麼憐香惜玉那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林楚西手勁驚人,當年在海里一隻手都能掄動上百公斤重的鯊魚,一個小瓶子不在話下。
揮手將酒瓶擲過去,碎裂在艾德琳後腦勺的酒花漂亮得簡直就是一種藝術,只可惜林楚西來不急欣賞自己創造的這種藝術,在艾德林被砸得七葷八素之後就飛奔過去將其雙手反剪壓在膝蓋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