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直接上了山,猴子和船長要慢一點,他們的小隊拖了兩天才跟上。其他小隊的表現有些參差不齊,但好歹也陸陸續續的上去了。
其實上山的標準很簡單,能夠交流、認識長官加服從命令而已。
湯森之所以敢這麼做,是因為他知道,依託本鄉本土和本地士兵的對外戰爭最好打。在湯森的遙遠記憶裡,那都不需要怎麼動腦筋,按照教科書的定式往前推就好了。偵察聯絡顯然要先行一步,然後就是選擇戰鬥型別,確定交戰地點、安排作戰程式、控制戰鬥節奏。
湯森劃定的作戰地域要經過改造才行,這個過程中,本地士兵的優勢馬上就顯露出來。部落勇士們適應高山氣候,而且懂得利用一切便利條件,無論是挖坑還是壘石,他們幹得都比傭兵護衛們更快更好,木槍削出來筆直,箭頭上還能染毒。
弄好了戰場,湯森還找了個相似地段,全員演練了整整一天。這是個土辦法,但幾十次摸爬滾打下來,就算再愚笨的部落勇士也知道了自己的出擊時間和動作要領。於是困擾湯森的最後一點難題也被解決了,他讓手下繼續演練戰術,自己則把時間全放在異能練習上。
因為剩下的因素不是他能掌握的,比如敵方的出現時間。但他們沒讓湯森等多久,在湯森的異能練習有所成效、剛能夠喚醒少的可憐的異能力量時,前方的偵察訊息傳回來了。
“長官!他們來了!”猴子變現得非常興奮:“距離我們還有一天半的路程。”
“來得好!”湯森手中的銀色光點一閃,十米外一塊人頭大的石頭被“砰”的打飛。但他本人卻平靜異常,緩緩站起來問:“情況都查清了?”
“查清了!整個隊伍有三百人,帶著兩百匹馱馬。”猴子點頭:“武裝方面,他們有三十名民間騎士,一百六十名高階武裝傭兵,還有十幾個輕騎以及一些刺客。武器精良,隊形完整,前面的人按照長官的命令放了幾頭野獸出去,瞬間就被察覺殺掉,根本沒有引發混亂。”
“哦,還真的打算滅掉倉庫鎮啊。”湯森微微點頭:“其他的人呢?”
“馬伕有七十人左右,他們只帶短兵器不穿甲。”猴子回答:“另有頭領模樣的人兩名,都是貴族打扮,他們的護衛穿板甲,也有幾個輕袍的管事類的人。還有嚮導數人,難以分辨。”
“武裝傭兵的配置?整個隊伍的行進態勢?”
“武裝傭兵們全部穿著皮甲,標配的一柄腰刀和一面圓盾,半數配長槍,半數帶長弓。”猴子回答說:“他們的隊伍分成前後兩段,重心放在後面。進行的時候由刺客提供警戒,輕騎暫時沒作用,總的來說比較謹慎。途中有幾處地形不好,他們有意外減員。”
“這種戰力,倒比當初的禿鷲聯隊強點,隊伍構成合理,戰術也用上了。”湯森再點點頭:“我們只有這麼點人,怕不怕?”
“不怕!”猴子的回答斬釘截鐵。
“為什麼?”湯森問屬下。
“因為我們有長官在!”猴子把胸膛一挺:“無論什麼事,長官都是最好的!”
“你都這麼說了,如果我不打贏不打漂亮,豈不是不給你面子?”湯森微微一笑,他那自信的目光在手下們的臉上掠過:“三百人的裝備,兩百匹馱馬,好肥的肉啊!”
周圍勇士們僅有的一點畏縮,就在強者的輕描淡寫中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口水。(人)
是啊,三百人的裝備,兩百匹馱馬的貨,這塊肉真是肥的流油啊!
“讓前面的人磨磨他們,人家擺出這麼大的架勢,一丁點困難嚇不倒的。”湯森隨手拿起自己的頭盔,轉身之後,神色已經變得冷峻:“命令所有軍官趕到指揮部,參加戰前會議!”
第九節:伏擊(中)
光輝歷一四三九年(新曆五二八年)四月六日上午,隆達山脈主峰左側。
此時,走私小道上正進行著一支浩浩蕩蕩的武裝駝隊。小道在雪峰中盤旋往復,說不盡的蜿蜒艱辛,蠕動的人影前後相連,仿若一道劃破白紙的墨痕,那麼的堅定,那麼的昂揚。
太陽在漫無邊際的雲層中奮力掙扎,想多給跋涉中的旅人帶去一點溫暖,但強風裹帶著雪花飛旋,酷寒如針,依舊刺得人睜不開眼睛。
在有經驗的人眼中,這是一支不符合常理的隊伍,至少在人員與馱馬的配比上很不均衡。而且佇列中形形色色什麼打扮的人都有,渾身金光閃閃的首領神情倨傲,穿皮袍的管事們也是一臉不好惹的表情,就連牽馬的馬伕都攜帶著武器殺氣騰騰。
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