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氣,因為少爺覺得菲斯特受得起。尊重選定的對手,那就是尊重自己。沒錯,菲斯特王子是他選定的對手。帶軍打銀濤城這事,有家族命令、有利益驅動,但根本原因還在他自己。
如果沒有目標,少爺就會很空虛,就會像植物缺水那樣,枯萎。
經過慎密的調查和思考,少爺認定整個西海岸只有菲斯特跟自己身份相當、值得自己出手。所以,當少爺需要一個“神聖的、輝煌的、我證明我存在”的盛大儀式時,“徹底打敗菲斯特”就成為了首選,比第二選擇“娶到主教冕下的孫女”要重要得多!
摧毀他的城市、瓜分他的土地、奴役他的臣民,這些都只是儀式的一部分。
親自策劃、佈局、執行,打敗一個與自己相當甚至超過自己的對手……這種感覺才是最重要的!拋開個人喜好不說,就說“使徒”這個職業吧,它要求從業者具備極高的自信。
“菲斯特君,你知道為了這一戰,我付出多少代價嗎?”少爺的目光裡滿是欣賞:“本來我還以為有點得不償失,但在知道他們對你的敬畏有多深時,我覺得這種付出很值得。”
城頭在四里外,人的輪廓有些模糊,但少爺還是能看清細節:菲斯特側身漫步,對敬禮的衛兵置若罔聞,聯軍協力發出的瘋狂叫喊,他也全無反應,跟沒聽見似的……菲斯特有賢者身份,堵耳朵這種事註定不能做,所以嘯聲肯定進了耳朵,但威力不夠,不能進入他的意識。
萬人狂嘯,在菲斯特聽來,大概跟遠處傳來的叫賣聲差不多吧?也不知他在專注什麼。
“充耳不聞,殿下這種天賦令人歆慕。”少爺還是在心裡默默地說:“我還做不到啊。”
遠遠看他,華服輕蕩,服色鮮亮如刀,每向前移動一步、身邊灰暗的背景就會被割出等長的裂口。近處的陳舊石牆,天際的層層氤氳,都讓這抹鮮亮更加活躍,不斷向周圍侵染。
少爺有這個感覺,某些將領也有相同感覺,不大一會,聯軍前列的大批士兵也被這景象吸引。雖然看不清樣子,也不知道是誰,千萬道目光依然聚在他身上。
“城頭是誰?”聯軍陣列裡,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