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3 / 4)

小說:傲視法則 作者:你妹找1

、綜合勢態推演……

反正都是些很唬人的名堂。

第七節:好大一顆樹(下)

菲斯特王子是銀色海岸的唯一繼承人;王子姓康納理惟士,屬於王室的奧德里奇支系;王子一定知道自己是湯森·奎爾薩、是初級異能師、是荊棘玫瑰的大首領……而且,他肯定在跟蹤自己,也肯定旁觀了剛才的戰鬥!

以上是湯森確定的情況。

可是,另有幾件重要事情湯森無法確定——自己是黑紋夜梟王子知道嗎?自己就是那個引動異能黃金時代的“天才”,王子知道嗎?

菲斯特選擇這個時間跟自己見面,肯定是想要做點什麼。晨曦議會的因素可以被排除了,光頭們只是恰逢其會而已。

但菲斯特再挫也是個王子,不擇不扣的大人物,冒拋頭露面的風險、只為跟小勢力首領見面?現在的荊棘玫瑰沒啥實力,只算是銀色海岸旗下的小勢力,還是那種沒能抱上大腿、名不正言不順的小勢力。官面上的常規,天大的事情都不能讓王子做,還要不要上下尊卑了?

這樣想來,王子的來意只能是源於其他方面。在表面上,荊棘玫瑰和自己都算安守本分,沒對他構成威脅、也沒有投向老派系的懷抱。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王子沒有找麻煩的理由。

如果菲斯特王子不是跑來找自己麻煩的,那大家就算不上敵人,當然了,肯定也算不上朋友。湯森與王子之間,現在大概處於一種令人蛋疼的、並非完全生疏的陌生人狀態中……

企圖改變這種關係是很困難的,因為在湯森和王子之間有很巨大的鴻溝存在。別的不說,兩邊的身份差異這麼大,單單一句開場白都令湯森傷透了腦筋,但他必須要找出話題去做試探,否則就不能驗證那些不確定的事情。

王子自己送上門,可以說千載難逢。湯森決定抓住機會,所以很快就想好了招數:不能跟菲斯特王子比高階背景,自己要保持相對低調的姿態。

於是,湯森決定化繁為簡,先拿出一副淳樸忠厚的面目,直截了當的開口。

“你……是誰啊?”

湯森的目光中帶著些戒備,但語氣中卻不含敵意。事實上,湯森這句話中充斥著語言藝術,“你”字的語言延長,還有最後那一個“啊”字的尾音,都為現場增添了一些柔和的氣氛……

沒錯,這招就叫賣萌。

“抱歉,雖然這種說法可能會讓你覺得不愉快,”菲斯特王子用輕緩柔和的語調說話,手中的銀刀卻在枝條上拉出一條渾然天成的波浪形線條:“但無可辯駁,我是你的王。”

“啥?”在短暫的驚訝之後,湯森的臉色變得十分嚴肅:“你說你是誰?!”

“我是菲斯特。”面具男安詳的回答湯森:“是你的王。”

“混賬!”湯森發出低吼,他抬手、衝著這混蛋的腦袋就是一劍:“你竟敢冒充殿下!”

菲斯特王子手中的小銀刀一舉,纖細的刀尖跟湯森的劍尖對上了。

“叮!”的一聲脆響,很微小,卻極具穿透力!

碰撞聲,整個山坳中的人都聽了個清清楚楚。圍在哨塔下的光頭們抬頭看去,只見狂亂的氣流從哨塔頂層內部衝出來,那些磚石的縫隙,被這被無形力量刮出了蓬蓬灰塵,滾成一大團,又隨著山風向外飄去……

“現在才知道用功?恐怕有點晚了吧!”不明就裡的草原黑鷹冷哼一聲,輕蔑的評價說:“想從咱們手裡撿到便宜,除非太陽能被海水澆滅!喂,混蛋,香料給我抹勻淨點,那隻蹄髈也是我的!”

譏諷話語傳到哨塔上,湯森聽得明明白白,卻沒有心思去理會,因為他麻煩大了!

蛛網一般的裂紋,正在他所持的單手劍上蔓延,精鋼劍身就像正在解凍的堅冰,很快就崩裂了,一塊塊的金屬掉在地上。菲斯特王子手裡,那柄並不鋒利的小銀刀卻毫無異狀,他甚至又開始雕刻起枝條來,神色淡然,氣質溫雅。

彷彿他剛剛擋住的不是能殺人的劍,而是一根用來撓癢癢的草棍。

但這些都不是湯森震驚的主要原因,損失一柄劍而已,他又不是鄉巴佬。所謂的高手風範,他見多了;比這更華麗的場面,他也見多了;不值得他緊張。

吸引他的,震撼他的,是一種尋常人看不到的景象!

在刀尖與劍尖相撞的那個瞬間裡,湯森看到了菲斯特的異能陣列,那是一組令人震撼莫名的異能源陣列!

一顆高達二十米、冠蓋五十米方圓的茂密大樹,完全由晶化的異能力量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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