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晉升上來,居然能同時研習幾系異能,而且還都有了成效……
管事決定回程後把這訊息告訴幾個好友,跟一個厲害的異能師拉上關係,對他們的家族和子弟都有好處——對方並不難相處,狂犬這綽號是不是傳錯了?
湯森不是怪物,當然不知道管事心裡的小算盤,他套上旅行者外袍,騎上馬離開了碼頭。
他先去了城中的武器店,選購了兩柄精製雙手巨劍,外加十二根短標槍和一面大圓盾。些武器不算是必須品,但有備無患,再說湯森練習異能時也用得上。
從船上領到的單手劍和皮甲精美多於實用,用起來非常不順手,帶著也是累贅,湯森毫不猶豫地把這些東西賣給武器店,換了順手的同類武器。
出於好奇,他還買了一張馬弓,準備在路上射兔子玩。
公會給的馬不錯,一匹純黑,一匹棗紅,雖然不算太神駿,體重只有八百斤左右,但腰身粗壯四蹄有力,很適合長途跋涉,而且都是調教好的,甚至比湯森以前的坐騎都要好一些。湯森捨不得讓這樣的馬馱東西,又另外買了一匹馬運裝備。
這樣裝扮下來,一個風格奇特的騎士就新鮮出爐了。他穿著灰色的旅行者外袍,斜揹著一柄雙手巨劍,腰帶上插著匕首,馬鞍邊還掛著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樣子。但另一方面,他騎著一匹令人羨慕的好馬,後面還跟著一匹備用好馬和一匹馱馬,算是肥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馬肯定不會被埋沒。就說那匹託東西的馱馬吧,放在市場上也算是優秀馬匹了,到這騎士手下卻只能運雜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著騎士看,但騎士本人卻不怎麼在乎,他採購了一堆乾糧後直接出了城。
湯森關心的只是儘快回到荊棘玫瑰,解決商團那邊遇到的麻煩。之前來銀色聯盟的時候拖家帶口,也沒有船隻可坐,所以緊趕慢趕都走了一個多月。這回輕裝上陣又沒有拖累,應該可以把時間縮短一半。
公會配發下來的坐騎很不錯,健壯又有耐力,每小時只需換乘一次。說日行千里肯定誇張了,但路面平坦的話,每天不緊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兩百也不是問題。
為了節省時間,湯森的早飯和午飯都在馬背上解決,全是難以下嚥的肉乾。只有鄰近晚飯時分他才動用弓箭,隨便找些小野獸獵殺。
沒想到,射箭也是個技術活。雖然湯森為了打仗還練過幾天,但遠遠說不上精通,第一天費了整整兩袋箭,才射中一隻疑似兔子的玩意。
他在獵人身上見過這東西,所以不會有中毒的擔憂,挖了內臟切成大塊下鍋,燉出來的味道還可以。
第五節:前路被堵(上)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經驗,再經過兩三天的密集練習,湯森總算找到點射箭的竅門,胳膊雖然腫了,但也漸漸的脫離了“瞎蒙”的階段。
現在,他對靜止不動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兩中,好在這一路上還有地方補充箭矢,不然馬弓早成廢品了。
但進入山區之後,山陡林密,馬弓的遠射作用頓時下降。
“還是弩箭好啊,就是上弦慢點。”湯森一邊哀嘆一邊四下尋找獵物,可惜周圍除了小鳥之外沒其他東西,鳥這玩意就是射下來也沒二兩肉,還塞牙:“看來今天要吃肉乾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邊連飛鳥也變得稀少,湯森表面上還在繼續哀嘆,但心中已經暗暗警惕起來,馬弓也搭上了羽箭——連鳥都沒有,這有點不正常,他身邊從來不缺少危機,腦袋裡的那根弦就沒松過。
“難道是伯納的爪牙?”他暗想:“或者是艾德文娜那臭婆娘?”
山路轉了個彎,進入了一個山坳,山坳的空地上矗立著一座廢棄多年的哨塔。之前湯森的車隊還在這裡宿營來著,對情況比較熟悉——看好環境,湯森驅動馬匹快走幾步,衝進塌了一半的圍牆裡面,然後翻身下地,把三匹馬都牽進哨塔底層,又用雜物堵住了門窗。
對方沒讓湯森等太久,才過了一會,遠處就有馬蹄聲傳來。粗略辨別,來的人數量不少,而且兩頭都有,顯然是前後堵截的經典套路。
湯森安撫好馬匹,把自己背上的雙手巨劍解下來,換了一長一短兩柄單手劍掛上,檢查了其他裝備之後走上三樓,站在箭跺後面等著對方現身。
在此過程中,他開始為自己的淡定感到羞恥,這才幾天啊,自己就開始驕傲了?
湯森的驕傲是有理由的,他這幾天時間沒白費,高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