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心?”
“有!”
“好。”湯森把袖子一挽:“今天就教你們唱歌!”
瑪西亞在車廂裡撫頭嘆氣,她很難理解湯森這種愛面子愛跟人比高低的脾氣。即使跟人產生衝突,無論是世家子弟還是異能師又或者傭兵首領,也都不會用這種手段跟人比。因為湯森在這種事情上,絕對不會以勢壓人,也不佔別人半點便宜。
別人用歌,他就用歌,別人用拳頭,他也用拳頭……真是費時費力,說得不好聽,這多少也是粗魯和愚蠢的表現吧?
同時,她內心裡也不認為湯森能教童子軍們唱什麼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時間去訓練的那種貴族式之外,歌曲這東西,除了土著的粗糙原生態,就是吟遊詩人那種浮華淫蕩的唱腔,但無論那一種都不是小孩子該學的。湯森,你可千萬別教兒歌啊……
其實不但是她,連帶商隊的人也認為首領是在洩憤,出身部落的近衛倒是無所謂,因為能歌善舞是他們的天資。如果湯森教不下去了,他們中間隨便站一個出來都可以頂替,保證三天出效果。
短短一個小時之後,一個九歲的小副官挎著剛剛改裝出來的小鼓,雄糾糾氣昂昂地走到佇列前面。他穿著並不合身的軍裝,用兩根小號鼓槌敲出簡單的鼓點,小臉通紅。
“嘣、嘣、嘣——嘣!”兩列縱隊在鼓點中踏步前進:“嘣嘣!”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哪一個?在奔騰的浪花裡,我是哪一朵?”整齊的步伐中,小副官們的歌聲低沉而有力的響起:“在征服宇宙的大軍裡,默默奉獻的有我一個;在輝煌事業的長河裡,永遠奔騰的有我一個!”
“不需要你認識我,不需要你知道我,我把青春融進、融進群山和江河。”合唱在此時昂然而起:“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荊棘玫瑰不會忘記、不會忘記我!”
這些小胳膊小腿的孩子在昂頭歌唱,用一種無人知道的簡單旋律,然而在他們弱小的身軀上,卻有隱形的力量在流動!人們被眼前的現實打敗了,跟他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