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部分(2 / 4)

小說:驚雷逐鹿 作者:風格1

封信,派些個特使,去江南做說客、打前站才行。 這事情,如果真到了那一步,少不得還得親自出馬。

嗯,朱粉樓也許可以用得上。 唔,那個探子官橫波如果使用恰當,未始不是一著絕妙的暗棋,只是怎麼用她,得下點工夫,利用她的渠道,洩露一些訊息,這可信度也許比我親自出馬還好,他們不是比較相信自己人嗎?那就讓他們從自己人手裡得到那些‘機密’好了。

……

一番爭論,在座者達成了一些共識,應付銀路可能斷絕的危機,著眼點應該在西北自身的充分準備上,並且認為。 打擊呂宋和倭國地必要準備,若不出意外,也至少要半年,到明年中,也就是甘露二年地七月或者八月才可能全部完結。 若是有其他意外,也許還不止這點時間。 就帝國目前態勢而言,對呂宋、倭國的打擊不會早於這個時間。 西北仍然有相當時間可資遊說、斡旋。

對內,西北從現在開始。 必須推動庫藏金銀銅和其他重要物資地加速儲備,金、銀、銅礦必須加大開採以充實府庫,金庫兌換券和可以兌換成紋銀的‘西北鈔票’應儘早發行流通,並逐漸過渡到不可兌換……

對外,對各方強豪勢力的必要說服還是必要的,也許阻止對呂宋和倭國地打擊並無必要,但延緩和推遲打擊的到來。 是符合西北目前地需要,在相應的準備充分之前,能延緩一天也是好的。 為此,雷瑾將向若干重要人物派出特使,寄去他的親筆信件說明,他甚至對臣僚們許諾,如果有必要,他不惜親自去一趟江南。 以求儘量說服各方,包括各大姓世家,包括雷門世家元老院和執事堂的家族尊長。

雖然是已經達成了一些共識,但是按下葫蘆浮起瓢,幕僚們在商議另外一件政務時,又起了爭端。

本來。 朝廷在太祖年間,一應財賦帳籍、錢穀出納的勾考稽核事宜,各官府及倉儲出納帳籍、及貪汙、挪用官物事項的糾察,是由隸屬於刑部地比部司掌理。 太祖之後,對簿記帳冊上的審查稽核之權,轉由都察院、六科給事中兼著,不過是巡視倉庫、查算錢糧等事,都察院的御使自然是監察審計全國官吏和衙署,六科給事中則對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對口監察審計。

雷瑾當初的官署設定多有模仿朝廷官制,但也不敢如何公然照設。 比如都察院的監督審計大權。 就沒有設定專門的類似都察院官署,後來的監察院其實只是個權力很小的花瓶官署。 雖然也能監督和質詢,但真正地權力並不掌握在監察院手中。

當初,西北幕府開府之際,相關的錢糧收支勾問審計,這方面事宜概由兩大長史和內記室的官吏分別兼任,依據中土的千古名相管仲提出的“明法審數”原則, 勾考稽核衙門官署的經費支出、各級官史地薪俸祿廩給受、稅課財收,對簿記帳冊進行稽核監督。

舉凡各地衙門官署送呈簿記,諸如衙署經費、薪俸祿廩、倉庫出納、工程營建、勳賞賜與、軍資器仗等支出;各項賦斂稅課收入,以及竟投撲買、贓贖銀錢、徒役和逃亡罪犯的入官財物發賣等項收入;公庫出納,包括倉儲糧谷財物的支納給受、豐年議價和糴穀物的出入和儲藏,所有收支簿記出入帳冊都在長史、內記室的雙重審查稽核之列。

後來,隨著需要,這些權力又多次調整,先是依於度支司,後並在刑法曹,後來又將其中大半權力重新轉入內記室,這也造成了一些軍政事務上的混亂。

隨著形勢的變化,這麼一個監督稽核錢穀出入的肥差大權,卻沒有專門的衙門官署掌理的局面,已經完全不能適應形勢發展地需要。 西北、西南地土地是如此廣大,不設專門官署來掌理此項大權,明顯是行不通了。 而且,在面臨通貨緊縮危機迫近的關頭,如果沒有一個得力地衙門出面掌握,根本不能達到雷瑾和一干幕僚的期望。

但是,問題出來了,這新的官署,是並在哪裡好?

並在度支司?度支司倒是想,問題是倉儲司、庫務司、糧料署豈肯答應?

併入刑法曹?問題是,雷瑾有打算讓刑法曹再度掌管監督財政的權力嗎?而且從內記室切割權力,這話幕僚們也不太好說。

這種權力和職掌的重新組合,哪裡有那麼容易?在幕僚們的下意識當中,如果自己爭不到,那也儘量別讓他人輕鬆得到,這就有衝突和爭端了。

倒是內記室沒有多少意見,綠痕、紫綃的態度也明確,這麼一項與錢穀出入打交道,得罪人的事情,內記室不要也罷了。 再說,又是有孕在身,再沒有那麼多的精力,還不如將這項權力和職掌全部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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