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4)

小說:法師兇惡 作者:江暖

恢復能力和持續能力。象蘇明海現在23點的敏捷、20點的體力,幾乎可以支撐他以接近3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連續奔跑一個小時,極限速度則差不多能到三十八九公里。如果將奔跑速度減慢一點,幾乎可以做到日行四五百里了。

體力的恢復能力影響的其實就是人運動和格鬥時的體力流失速率。所以,如果他的體力只有正常人的10點的話,維持30公里的速度十分鐘就已經是極限了。

蘇明海收起了眼鏡布,這也是他原來世界的遺產,一同保留下來的還有一副塑膠鏡架的老花眼鏡。然後把長劍插入劍鞘。劍鞘只有單面的薄木片,上面綁紮著細繩以固定劍身。

劍對於他現在1。68米身高來說有些過長了,蘇明海將劍鞘仔細地固定在自己的背上,劍柄斜露於右肩。然後再三地試驗抓取劍柄的位置是否恰當,並進行細緻的調節。

他只要考慮抓到劍柄的位置是否便捷,不需要考慮能否將過長的劍拔出來的問題。一旦抓到劍柄並拔出一半,只要手腕略偏,就可以用鋒利的劍刃割斷細繩。藉助肩膀的槓桿作用,第一擊將發出超越平常的劈砍速度。

武器是可以收在裝備欄裡的,同時也可在非戰鬥狀況下隱藏。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空間裝備,蘇明海不得不象大多數人一樣把武器掛在身上:

超強的長劍:單手傷害4…9、耐久24/24、劍等級:極速攻擊,要求力量:30。蘇明海的力量還達不到要求,因此必須用雙手握持才能發出標準的殺傷。

他昨日行走了一天,作為一個武士,必須要時刻保持戰鬥的體力,因此速度並不快,只趕了一百一十里地,就在這個經常有隊伍打尖的崖壁下休息了。

前面是桃溪郡八景之一的箭谷秋陽,這是一條筆直的峽谷,長有五里,恰好成東西走向。

湍急的急箭溪在峽谷中左右奔折,形成七八處洩瀑。在秋分時節,可以在峽谷的東側直接看到夕陽從西口落下,成為一大景觀。

峽谷東口再走五六里,在三十年前是一個小鎮,落烏鎮。原先是一個男爵領,算是封地男爵。

據說當時的末代男爵巴林斯也是一個七級高手,在郡城尋樂時得罪了一個名叫狄林。卡洛的魔戰士,策馬撞死了對方的老父。狄林當時報仇被擒,巴林斯在酒樓上飲酒正酣,立身在欄柱上靠著審問狄林。

巴林斯撞死的老人是一個野民,而他的兒子狄林少年時曾立有軍功,已是平民身份。他是白銀一族,巴林斯在審問時發現狄林有名有姓,而那老頭是個只有名字的野民,因此以為這老人是狄林的什麼親戚或家僕,狄林也是咬牙不說之間的關係。

巴林斯還算是比較講道理的,貴族意外致死野民,按律法只需賠償安葬費用和一定的補償費用,約四個金幣,可供平民五口之家過一年比較舒服的生活。巴林斯將賠償翻倍,賠了八個金幣——這接近一個封號騎士一年的薪金。

這埃希大陸各種人種雜居,稱為黃金一族、白銀一族和青銅一族,相當於蘇明海前世的黃種人、白種人和有色人種。民眾又因戰亂、滅國、犯罪等原因分為野民和平民,平民又分領民和城民。

黃金一族有一百世家十八大族,白銀一族有九大族,青銅一族有七大族,人稱銅七銀九金十八。

黃金一族平民有姓有名,野民則可延續姓氏,取名則只能按出生日期、家中排行或小名來取。

比如蘇明海現在的身份只能算野民,因此在正式場合他不能自稱明海,只能按生日叫蘇三四,或按排行稱蘇十六。當然稱小名,如狗蛋、大毛、來福等等也是無妨。

而白銀、青銅一族的野民不能有姓,只能取名。

野民無需服兵役,身世清白的,也可以入伍,有軍功後可轉為平民。賦稅為十五稅一,但野民多據於野外,因此絕大多數是不用交稅的。

平民為十稅一,需服兵役。其中城民可自由遷徙,領民只能居住於主家領地,但晉升中階戰士後自然轉為平民。

平民之上則為封爵,分王、公、侯、伯、子、男、騎士(武士)七階。封爵又分封號和封地兩種,必須有戰功或大功才可封爵。其中的封地爵位更必須有拓土之功才能封賞。

而就狄林來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自然是不肯罷休。

而且埃希大陸也有一個共律:即使是野民,報滅國、殺父母、絕傳承這三大不共戴天之仇的,只要對方不是公國公爵以上爵位,殺人者也是無罪。

但巴林斯一個小男爵也不敢隨意殺死一個八級魔戰士。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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