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浩浩的病情已經不能耽誤了,可是卻沒有找到合適的骨髓,除了想試試江遠洋可不可以救浩浩,林諾也想旁敲側擊打聽一件事:
當年和她一起在醫院裡生孩子的還有幾名產婦,她們,會不會是抱錯了孩子?
…………
媽媽要忙著工作賺錢養家,自己看病也需要很多很多的錢錢,所以她只能出門打工。
每個月的月底,才能回來一次。
雖然浩浩才四歲,卻已經是一個很懂事的孩子了,大人們教他的這些話都深深的記在腦海裡,用心去體會媽媽無言的愛。
平日裡他就跟著阿姨乖乖在一起,只是在每個月月底的這三天,媽媽會回來看他,這三天就是浩浩一個月最期待的時間。
如今一看到媽媽,馬上就忘了一切,飛撲進她的懷裡。
林諾趕緊上前一步,將浩浩緊緊地抱著,這個小傢伙一旦高興起來,就忘了自己的身體虛弱,不能做過激的動作。
要是磕碰到哪裡,到時候又會很麻煩的。
就在林諾抱著浩浩小心呵護,檢查他的身體有沒有受傷的時候,江遠洋站在一邊,看著她們母子的互動,再望望四周的環境。
心裡,感觸良多。
林諾沒有親人。
不,本來她應該還有一個媽媽的,可是這個媽媽,有卻等於沒有。
他的爸媽原本都是鎮子上的工人,九十年代初,企業都進行大換血改革,他的父母雙雙下崗。
家裡的日子不好過,媽媽忍受不了清貧的日子,跟別的男人跑了。
自此以後,爸爸越發的墮落,每天都會喝得爛醉如泥。
喝醉了之後,就會發酒瘋,下了死勁的打自己的孩子。
如果不是靠著好心的居委會大媽還有其他鄰居相助,每個月還有一點政府補貼,還有學校領導的減免學雜費,別說讀書了,連生活下去,恐怕都是很困難的。
最最悲慘的情況卻出現在林諾十六歲那一年,那個時候,她已經發育成花一樣的大姑娘了,經常地,她會發現,爸爸看自己的眼神,帶著一絲異樣。
雖然她很小心的提防著,噩運卻還是降臨了。
有一天晚上爸爸再度醉酒之後,居然把她當成了媽媽。揪著小林諾的頭髮就往牆上撞,嘴裡還不住的罵著:
“賤人,你敢跑,有種你跑了就不要再回來了。”
還一邊對她拳打腳踢的,就在這個拉扯的過程中,林諾身上的衣服都散落在地,一個十六歲的花季少女,她那美妙的身體是極富誘惑力的。
甚至,激發了酒醉父親的獸性。
他停止了對林諾的打罵,將她按倒在地上,欲行苟且之事。
要不是被正好從大學裡回來辦事的江遠洋碰見了,救了林諾。
只怕,後果會相當的可怕。
江遠洋和林諾本是鄰居,只是後來,他的父母都調到省裡去工作,他們全家也都跟著遷移了。
時隔幾年,再次見面,居然會是在這種情況之下。
救下林諾之後,江遠洋直接帶著她離開,後來就再也沒有回過那個江南小鎮。
林諾乖巧懂事,見到江遠洋的父母就一口一個叔叔阿姨叫得甜,再加上她又很勤快。舉凡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那些家務事她一個人全包了,還不影響功課。
原本,江遠洋的母親也是喜歡林諾的,當成女兒一樣養著。
只是後來,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江母就開始不高興了,覺得那樣的林諾配不上自己優秀的兒子。
大學畢業之後留校任教,又攻讀了在職研究生,二十四歲的江遠洋當時已經是學校裡的明星人物了;而林諾呢,勉勉強強靠著江家的支助讀完專科,在學校圖書館裡做著打雜的工作。
兩個人根本就是相差了十萬八千里,雲泥之別。
在江遠洋的堅持之下兩個人依舊是結婚了,沒有得到親人的祝福。
彼時,林諾的父親早就因為酗酒過度,兩年之前已經酒精中毒死在家裡無人問津了。林諾趕回去奔喪,親手操辦著整個喪事,恪盡一個做女兒的職責。
只是整個過程中,她卻沒有落下一滴淚水。
她只當自己的母親也死了,是沒有親人的。
江遠洋的父母也沒有同意,他們是先上車後補票,林諾懷了孩子以後才嫁進江家的。
為此,江母擺了整整七個月的臉色給林諾看,直到長孫的出生事情才所有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