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節(2 / 3)

小說:我家長姐無所不能 作者:十瑚

如果改嫁則是丟人的,會讓婆娘孃家都一起抬不起頭的。

而李璟,他沒有尋常男子那種“我的女人,我可以冷落、可以厭棄,甚至可以弄死,但卻絕不能讓其他男人給我戴綠帽子”的奇葩佔有慾,他雖然也是世家大族出來的,但卻一點兒也沒有擔心葉安瀾改嫁會讓他顏面盡失的意思。

在這兩條之後,李璟還寫了讓大齊男子暗中咒罵他腦子有包的第三條。

這第三條的內容是,他和葉安瀾的子嗣,無論是男是女,嫡長都將繼承他的安國公爵位。

雖說新修訂的大齊律法裡,已經把前朝大周的“嫡子承襲爵位”改成了“嫡出子女承襲爵位”,但真正會讓女兒襲爵的,顯然還是不多見的,就更別提是像李璟這樣直接寫進婚書裡了。

他這等於是直接把“我支援我夫人”這六個字刻在了腦門兒上。

朝中那些重男輕女的大臣慪的不行,他們就想不明白了,像李璟這樣的戀愛腦,他到底是怎麼成為謝淵麾下第一謀士的?

有人嘴欠,忍不住趁著上朝前後對李璟明嘲暗諷。

李璟好脾氣的笑著聽,看似胸襟寬廣海納百川,實際上卻是懶得和這些話不投機半句多的傢伙多費唇舌。

有道是夏蟲不可語冰,他和葉安瀾之間那份無言的默契和互信,這些從未無條件相信或者支援什麼人的傢伙顯然根本無法理解。

李璟覺得他們很可悲、很可憐,同時他也清楚這些人肯定也在反過來認為他很愚蠢、很丟臉。

他不想浪費時間去扭轉這些人的想法與觀念,所以他選擇了不要這些人爭辯,只當他們的冷嘲熱諷都是毫無意義的東南西北風。

可他能忍,葉安瀾卻不能忍。

她的小黑賬本兒敬業的記下了所有對李璟出言不遜的人,然後,這些人就被接連爆出的屬於他們的黑料糊了個灰頭土臉。

第437章 與稅掛鉤

和潔身自好的李璟不同,他們這些人多少都有些明確觸犯了律法的小辮子可供人抓。

他們當中罪名最輕的,都是逾制納妾或者寵妾滅妻。

寵妾滅妻的話,視情節嚴重程度,朝廷可以對官員處以停職、降職、免官等處罰。

如果鬧出了人命官司,主謀和幫兇還要按照大齊律法或是被處斬、或是被充軍、或是被流放。

而逾制納妾,說到這個,就不得不說一下大齊律法對納妾一事的嚴格限制了。

和之前的很多朝代一樣,大齊也規定了治下百姓的納妾條件。

和之前的那些朝代不一樣的是,大齊的官府是真抓這項指標,而不是讓它形同虛設。

先說身上沒有官職、爵位的普通人,這些人納妾需得滿足兩項條件:一是年滿四十,二是沒有孩子。

然後是皇室子弟以及那些身上有爵位或者官職的人,這些人按照各自的品級:

七品及七品以下的小官吏,可納一名妾室,但不可生出庶出子女。

六到四品的中級官員,可納兩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財產繼承權。

三到一品的高階官員,可納三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財產繼承權,不享受朝廷恩蔭。

超品公侯伯爵,或者獲封郡王世子及以上爵位的皇室子弟,可納五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爵位繼承權。

皇帝本人,可納十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皇位承襲要嚴格遵守立嫡原則,只有在沒有嫡子嫡女的情況下,皇帝的那把椅子才可以傳給庶子庶女。

說實在的,會在立法的時候把自己也給限制進去的,謝淵還真是史無前例第一人。

可也正因如此,這條律法反而被人格外重視了起來。

對於那些違法納妾的庶民、官員、皇室子弟,大齊律明確規定了,他們每違法多納一妾,所繳賦稅就要提高一成,每違法多生一位庶出子女,所繳賦稅就要提高兩成。

除此之外,徵兵、勞役、捐款、施粥贈藥之類的苦差事也會優先攤派他們。

且不說普通庶民有幾個能扛得住這樣的奇葩增稅方式,就只說歷朝歷代都被百姓視作苦差的徵兵、勞役之事,各家也都是巴不得永遠都別輪到自己家。

納個妾居然還會提高自己被徵兵、被要求服勞役的機率,這哪個男人能夠受得住?

再加上大齊還鼓勵納妾者的街坊鄰居行舉報之事,只要舉報屬實,官府就會獎勵舉報者當年份的減稅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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