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1 / 4)

林廣上前研究了一通,都是中文提示也很容易,看見通緝榜單上一個pk值8的人,編號23078,當即就領了下來。榜單上不會出現玩家姓名,也沒有等級職業等等資訊,但卻是有玩家照片,想通緝令一樣一個個掛在上面。還有他們殺人的時間和地點座標,以及被殺玩家的等級職業資訊。

仔細一看,這人竟然殺了8個10級魔劍士,一時間倒沒有聯想到自己身上,只是覺得這人竟然看不起魔劍士?林廣決定要好好的做這個任務!

第二十四章 城管任務(二)

對於自己認真選擇的職業,林廣擁有強烈的職業榮譽感,魔劍士雖然被官網公認為初期最弱的職業,但也不至於到人見人欺的地步!而且對於一般玩家,林廣也很有信心,他現在也已經看出來了,初期時候一般玩家再強也就那麼回事。只要不是千里焦灼這種比他還專業的功夫高手,或者豪破天際這種超級神豪,一對一在林廣面前都是被完虐的存在。

不過就算如此,林廣也不得不吐槽一下這個遊戲的設定。或者說官方宣傳的賣點——真實。

南街街口,林廣拎著一張照片對著一個路邊賣花的小姑娘問:“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哦!大哥哥買朵花吧!很便宜的。”小姑娘甜甜的笑著。

“我是問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哦!大哥哥買朵花吧!很便宜的。”小姑娘依舊是甜甜的笑。

“好吧!來一束!”林廣無奈掏錢,還好他多少有點錢,還買的起。

“謝謝大哥哥!這個人剛剛我看見往那個方向走了!”小姑娘手指往東面一指。

林廣不在廢話,往東狂奔,又到一個路口,再找一個路邊npc,再問:“你見過這個人嗎?”

這樣兜兜轉轉,林廣快瘋了!雖然說真的很真實,很想一個查案的過程,事發地點先給你,然後從事發地點開始問,一路問npc,npc的確是記憶力超群,不管眼前經過多少玩家,都可以全部記住,正確的指出他離去的方向。要是問玩家,除非被通緝的貴族殺馬特,不然根本不會記得。同時為了真實,不少npc還乘機敲詐他一把。

“真實!真實!從內褲裡掏出長槍出來也是真實的嗎?”有些煩躁的林廣狠狠的吐槽著。

林廣思考了片刻:“好吧!那也很真實,我吐槽失誤了一下。”

也還好城內npc分佈比較均勻幾乎每個路口都有,而且擁有上帝視角,哪怕躺在地上睡覺的乞丐,把他叫醒,施捨兩個錢,他也能告訴你,這人去了哪個方向。

但如果他去了城外練級該怎麼辦?林廣也在擔心這個問題,所以他現在都在全力狂奔,不由有些想念大俠的幽靈馬車,如果他來做這個一定更高效,當然如果駕車失誤撞到亂走的npc,那就······

終於,轉過第三條街,林廣終於看見了他的目標。這人從城管門口行兇,之後去了武器店,再轉到藥店,再到玩家倉庫,現在出來也不知道要去哪兒。

遊戲中角色名字都不頭頂上,是否紅名當然不是看名字。而是體現在他的眼睛上,殺的人越多,眼睛越紅!俗稱殺紅了眼!而且紅名之後,身上如果濺到血跡汙漬不會被重新整理。一般玩家身上的血跡最多停留3秒,所以如果在城裡行走,都是一身乾淨。而紅名的,大都是一身的血跡,雙目血紅,殺氣騰騰。除非殺人的時候真的可以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地步,然後走路的時候閉上眼睛學盲人走路。

此時林廣眼中,這人雙手鮮血淋漓,頭上有一行編號23078,這是隻有領了他的通緝任務的人才能看到的。雖然不是很真實,但如果真實的要拿著照片和他比對一下,林廣絕對要罵娘了。

目標確認,這人是一個18級盜賊,無需廢話,林廣悄悄的來到他的背後,摸出大腿骨,使了一個系統技能三連刺!林廣還是第一次使用這個技能呢。

叮!系統提示:武器型別不對,無法使用技能。

林廣詫異,難道魔劍士一定要用劍?那麻煩了,他把轉職送的鐵劍賣了,而他身下的錢貌似買不起一把劍了。不過他還有一把劍可以一試,雖然屬性激發不了,但使用個技能多半沒問題。

林廣想著已經換成了冥火追風劍,抖手一個三連刺。這人反應也確實慢,林廣在背後站了半天都沒發現,直到劍捅在身上才回過身來,還是一臉詫異的表情。

不過這不能怪他,林廣自己知道,這一下三連刺捅出了三個零。都沒破他防禦,對他來說簡直就是一個菜鳥給他撓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