囿於傳統。早在《呂氏春秋?有始覽》中就提到:“凡四海之內,東西二萬八千
裡,南北二萬六千里”,東西比南北長了二千里。《淮南子?墜形訓》中也引了
這兩個數值。可見古人大概相當相信天、地的東西要比南北來得長。
地平說和“表影千里差1寸”的理論,過去人們曾以為是蓋天說的內容。但
若據此即認為《靈憲》的天地結構模形是蓋天說,那就不當了。渾天模型和蓋天
模型最主要的不同在於:渾天的天是球狀的,天可以轉到地下去。天不僅有出於
地上的北極,還有隱於地下的南極。蓋天的天則或像一個蓋子籠罩著平地(近人
稱之為第一次蓋天說),或者和地構成二片平行的曲面(近人稱之為第二次蓋天
說)。總之,天永遠在地之上。天只有北極而不可能有南極。因此,從對天的結
構認識來看,《靈憲》只能劃入渾天說而不能視之為蓋天說。關於地的問題,必
須指出,歷史上的渾蓋之爭,主要在於天而不在於地。直到唐代一行徹底否定了
日影千里差1寸的舊說之前,水平大地的觀念還一直存在於渾天說中。就是在一
行之後,直到西方天文學傳入之前,我國仍然未能建立起明確的球形大地的數理
模型。反倒是《靈憲》中的那種“天圓地平”說仍然佔有重要地位。
(4)關於日、月的角直徑。《靈憲》記載,日、月角直徑為整個天周的“七
百三十六分之一”。化成現代通用角度單位即為29′21〃,'根據錢寶琮的研究,
認為《靈憲》的“(日、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廣二百四十二分之
一”當校改為“(日、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分之一,地廣二百三十二分之一”。
如此則日、月的角直徑當為29′35。3〃'。這和近代天文測量所得的日和月的平
均角直徑值31′59〃和31′5〃相比,誤差都只有2′左右。以二千年前的觀測條
件而論,張衡測值可謂精確。
在張衡之前的《周髀算經》中也介紹過一個觀測:用一根8尺高的竿子垂直
立於地面,每當太陽過子午線時量竿影長度。當影長正為6尺時,用一根8尺長、
孔徑1寸的竹管觀看太陽。《周髀算經》認為此時太陽視圓面正好充滿竹管。由
此,《周髀算經》按照“千里差1寸”的比例關係,求得此時太陽距人目為10萬
裡,進而求得太陽的線直徑為1250裡。由於“千里差1寸”等基本出發點都是錯
誤的,因而《周髀算經》所得極為荒謬(太陽的線直徑實際為139。1萬公里)。就
觀測本身而論,《周髀算經》的結果也是相當粗疏的。按竹管長8尺,孔徑1寸計
算,太陽角直徑為42′58〃。誤差比《靈憲》所載大多了。
(5)關於月食原因。在張衡之前,人們已對日食的原因有所認識。西漢的劉
向就說過:“日蝕者,月往蔽之”(見《開元佔經》卷九所引)。東漢王充在《論
衡?說日篇》中引述過別人的一種更明確的說法:“或說,日食者月掩之也。日
在上,月在下,障於日之形也。”而對於月食原因,則在張衡之前尚無明晰的解
釋。大概正是針對這種狀況,張衡在《靈憲》中就未及日食原因,而是專門論述
了月食的原因:“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
光盡也。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虛。
在星星微,月過則食。”
這段話中說到,月亮本身是不發光的,太陽光照到月亮上才產生光月。月亮
之所以出現有虧缺的部分,就是因為這一部分照不到日光。所以,當月和日正相
對時,就出現滿月。當月向日靠近時,月亮虧缺就越來越大,終至完全不見。這
樣一種月相理論,在《周髀算經》中已有大概:“日兆(按:通照)月,月光乃生,
故成明月。”西漢京房說得更為明確:“先師以為日似彈丸,月似鏡體;或以為
月亦似彈丸,日照處則明,不照處則暗”(《開元佔經》卷一引)。張衡的月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