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的菱角一個個剖開。
他的手法,看來並不十分靈巧。
因為,他通常只會用這種彎刀殺人。據說他殺的人,已比籃子裡的菱角還要多些。
茶樓的斜對面,有個很簡陋的酒鋪,只賣酒,不賣菜。
大酒缸上,鋪著木板,那些酒客就坐在旁邊的小竹凳上,用自己帶來的小菜下酒。
在這個酒鋪裡,只有一個人沒喝酒。
這人叫湯姆,很壯,很矮,亂蓬蓬的頭髮,用一根白布帶綁著。
誰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只知道他總是不停的咀嚼著一種叫‘檳榔’的硬果。
他的旁邊,擺著一根扁擔,看來只是個苦力挑夫。
當然,他並不是真的挑夫,正如山姆也不是真的道士。
他的這根扁擔裡,藏著四尺三寸長的斬馬刀。
還有個人也是苦力的打扮,坐在湯姆的對面喝酒。
這人很年輕,別人都叫他傑姆。
傑姆當然是湯姆的朋友,看來卻根本不像是朋友。
他們是兩種不同的人。
傑姆看來彷彿很隨便,很懶散,很喜歡笑,很喜歡喝酒。
沒人能想像到,他殺人時的動作是多麼迅速,多麼準確。
若是要刺瞎你的左眼,他的劍就決不會刺在你別的地方。
他的劍也藏在他身旁的扁擔中。
從山姆站著的地方,往右面走十來步,樹陰下停著一輛很寬敞的黑漆馬車。
趕車的正在打瞌睡,長長的烏梢馬鞭就掛在他手邊的車座上。
他叫朵姆,鞭子就是他的生命。
若沒有這條鞭子,他已不知死了多少次。
但鞭子一直在他的手裡,所以他沒有死,死的都是敵人。
山姆、諾姆、湯姆、傑姆、朵姆,都是地精騎士與狼人族女子的後代,來自一個神秘的組織。
今天,他們要殺一個地精。
一旦成功,必定震驚整個地精星球。
這個地精叫布吉,是地精騎士的上任頭領,已卸任多年。
可是,地精星球的居民,包括血石荒原的地精騎士,都十分尊敬布吉。
當年,在布吉的帶領下,將入侵的外族,一次又一次的擊退。
他是地精星球的英雄,是和平的締造者。
今天,他是特意來當說客。
他希望,血石荒原的地精騎士,不要再殺害外來者。
可是,有人並不想布吉這麼做。因此,布吉必須死!
暮色漸濃。
布吉隨時可能在這條街上出現。他是個忙人,因而行程安排得很緊湊。
預計他會在戌時到達這裡,在茶樓略進飲食,就立刻要趕到下一站去。
他的十二個隨從,都是高手。
可是,山姆等人,早已有了對付他們的法子,極周密,極有效。
他們殺人,是從不會失手的。
六天前他們已開始練習,到現在已練習超過六十次。
他們對那其中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動作,都已像對自己的手掌那麼熟悉。
現在他們惟一還要做的,就是等布吉來。
他一來,就得死!
每一個細節,每一個步驟,早已安排好。
布吉一行人,只要一走上這條大街,朵姆的大車就會立即行動。
諾姆先用暗器驚動布吉的馬。
這匹馬受驚後開始往前竄,朵姆的大車就從中間將他和那些隨從隔斷。
湯姆用斬馬刀斬斷這匹馬的前蹄。
山姆和傑姆左右夾攻。
諾姆再以獨門彎刀,從後面暗算。
他們已計算過,這六步行動若能達到最快的速度,在眨眼四次間,已可全部完成。
他們在練習了四十次後,已能達到這種速度。但為著要更可靠,又多練習了二十八次。
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沒過多久,一個賣卜的瞎子,突然從街角轉出來,左手敲著竹板,右手高舉著一面白布招,高聲道:“天衣神算,萬無一失。”
朵姆立刻握起鞭子,湯姆挑起扁擔,傑姆放下酒碗,而諾姆剖菱角的動作也立刻停止。
行動即將開始。因為這瞎子的布招,就是他們約定的暗號。
這布招一舉起,就表示布吉已按照預定的行程來了。
他既然來了,就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