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小說:七宗罪 作者:淘氣

真的不是我殺的……”

我眉目微微一皺,走到他面前,蹲下說道:“我當然知道人不會是你殺的,告訴我,你在屋子裡面看到了什麼,你又拿走了什麼?”

他低下了頭,道:“是……是一枚戒指,上面鑲嵌著一塊藍色的寶石,林希我認識,他總是在天鵝飯店開房間,我知道他有錢,而且最近我兒子還生了病,所以……是我錯,是我的錯,我財迷心竅,警官,我什麼都說,我……我坦白。”

我在這審訊室裡面呆了整整兩個小時,在此期間,我一句話都沒有說,只是靠著審訊桌,仔細的聽著他的敘述。

案發當天下午,因為和林希同層的房間有人鬧著抓小三,所以他們樓下兩個執勤的保安就趕了上去,事情處理完畢之後,原本要下樓的他卻見到有一個穿著黑色衣服,帶著鴨舌帽的人正從林希房間裡面走了出來,這個人帶著墨鏡和口罩,全身都包裹的嚴嚴實實的,我問他是男是女,他卻一個勁的搖頭,說不知道。

從他張嘴敘述的時候,我就閉上了眼睛想象著當時的場景,在室內戴墨鏡,戴口罩……這怎麼都不符合常理,他看見起疑,也是正常的。

“繼續說下去。”我閉著眼睛,輕聲說道。

他擰開了手中的礦泉水瓶,咕嚕咕嚕的喝了兩口,繼續說道:“看到她的時候我記得我還叫了她,可是我這越叫她越跑,那個時候我是在走廊的另外一段,他又是從林希房間裡面出來的,所以我要上去追他的話,就必須經過林希的房間,經過林希房間的時候,我餘光瞄了一眼,就看到……林希躺在了地上,當反映過來到時候,才想起來要去追那個人,可我一抬頭,那個人就不見了……”

我緩緩地睜開了眼睛,嘴角之間微微一笑,道:“那麼,你現在總該告訴我,你拿走的東西,被你放在了哪裡了吧?”

這個東西至關重要,他說是一枚藍寶石戒指,也就是說,這戒指的主人應該是女人,或許,我們可以在這戒指的主人身上,提取到一些指紋。

“我家門口有一個鞋櫃,裡面有一雙紅色的跑鞋,我把跑鞋的鞋底挖出一個洞,那戒指,就在裡面……警官,我……我都把那個戒指交出來了,你們就放了我吧。”他抬頭,死死地抓住了我的手臂,一臉淒涼的央求道。

我面無表情的看著眼前的這個男人,沉聲回道:“謝謝你剛剛所說的一切,但你的行為的確是犯了法,就像是犯錯一樣,每一個人犯了錯都要接受懲罰,當然,你有一個五歲的孩子,妻子也離開了你,這些的確值得讓人同情,可這並不表示,你能逃脫法律的制裁,放心吧,剛剛我答應過你,會為你求情。”

說完這句話,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後從他手上將那個黑色的USB拿了回來,轉身就關上了審訊室的大門。

這一出門,我就看見了郭勇佳,原來他一直都站在這審訊室的門口沒有離開過。

“你有那一段影片怎麼不告訴我?”郭勇佳站在我的面前,狐疑的問道。

我看了郭勇佳一眼,隨後將手上的USB交給了他,無奈的說道:“你要你就拿去咯,反正裡面也沒啥東西。”

郭勇佳聽完我這句話,一下就瞪大了眼睛,指著我的鼻子大聲怒喝道:“什麼?沒有東西?你……你小子,你這是在誘供知道嗎?還把監控攝像頭給關了,能耐大了啊,沒有錄音,我們怎麼跟鍾蠡交代?”

我沒搭理郭勇佳,在他的呵斥之下,我下了樓,把剛剛錄好的口供和我的手機都交給了樓下正在忙碌打著遊戲的盧毅發,說道:“這是剛剛的錄音,知道怎麼做了?”

“嘿嘿,我還不知道你麼,懂得懂得。”說完這句話,盧毅發就拿著我的手機,插上電腦,開始將我剛剛在審訊室內的錄音剪輯了一段又一段。

我不是傻子,也不是白痴,當然知道我關閉了一切錄音和錄影裝置這個口供是不成立的,所以在剛剛誘導那保安的時候,我早就把手機的錄音功能開啟了,至於我前面所說的那些話,自然是沒有錄進去的。

開玩笑呢不是,我不會傻到挖了坑,自己還跳下去的。

而就在我跟盧毅發說話的時候,郭勇佳已經穿上了外套,拿著車鑰匙準備出去,我問他要去哪裡,他頭也不回的就給我說去找那顆藍寶石戒指。

我白了他背影一眼,隨後就坐回了顧北的左側,一邊吃著零食,一邊看著顧北給我的屍檢報告。

“喂,冰山姐姐,你對同性戀有什麼看法?”我一邊看著屍檢報告,一邊把手上的零食全部塞入了我的嘴巴里面,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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