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1 / 4)

小說:屍案調查科 作者:冷如冰

“她身上有哪些值錢的東西?”我問道。

“喲,那可多了去了。”劉敏伸出右手計算道,“你看啊,她耳朵上的鑽石耳釘,脖子上的鑽石項鍊,手腕上的紅寶石手鍊,腳上的鉑金腳鏈,都是她的那些凱子給買的!”

劉敏說到這兒,我忽然想起了一個細節,嫌疑人曾經擦拭過衣櫃,於是我問道:“這些首飾她是不是都放在衣櫃裡?”

劉敏聽我這麼說,嘴巴一撇,搖頭說道:“她這個騷丫頭,就知道炫耀她的這些東西,怎麼可能放在家裡?你不知道,她洗澡都戴在身上!”

我看了一眼劉敏,接著又把目光投向了明哥。明哥此時也停下了筆,眼睛直勾勾地望著座椅的方向。

“你們想幹嗎?”劉敏發現了我們的異樣,雙手護著胸部緊張地問道。

“你想多了,你現在可以回去了!”明哥說。

“哼!”劉敏抓起旁邊的手包往懷裡一抱,屁股一扭一扭地朝辦公室外走去。

“都這麼大年紀了,咋還這樣?”我衝著劉敏的背影搖了搖頭。

“走,現在去刑警隊!”明哥拿起剛才的問話材料轉身朝門外走去。

我看著明哥凝重的表情,不敢怠慢,趕忙跟上了他的步子。

車剛停在刑警隊的院子裡,徐大隊長就匆匆跑了過來。

“冷主任,我已經打報告給局長,請他延長了龐羽的羈押期限,但就這還是再有四個小時就要超時了,我們是送看守所還是不送啊?”

“等我問他幾個問題,我再回答你!”明哥說完朝審訊室走去。

關於羈押期限,我在這裡必須跟大家解釋一下。一般是從嫌疑人被抓獲那一刻開始計算,在二十四小時之內要投送到看守所,也就是說,從嫌疑人被抓獲那一刻算起,所有的初期偵查任務都要在二十四小時完成,在這二十四小時裡,一定要找到足夠的證據拘留嫌疑人,否則公安局就得放人。如果超期羈押,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所以徐大隊才如此焦急。

“龐羽,我問你一個問題。”明哥走到審訊室內開口道。

“嗯。”龐羽揉著惺忪的睡眼,點了點頭。

“你跟那個芊芊在發生關係的時候,有沒有留意到她身上戴著首飾?你想好了再回答我!”明哥眯著眼睛問道。

龐羽抹了一把嘴角的哈喇子,斜著眼睛望向前方,仔細地回憶起來,幾分鐘後,他肯定地回答道:

“我想起來了,有!”

“戴的什麼首飾?”明哥趕忙問道。

“我們正在搞的時候,剛好有幾輛車經過,車燈一照,有反光,我注意到她耳朵上好像戴著耳釘,脖子上有條項鍊,手上……對了,手上也有一條手鍊。”龐羽點了點頭回答。

“別的還有沒有?”明哥又問道。

“當時喝多了,我也沒注意。”龐羽撓了撓頭回答。

明哥問完,轉身將我拉到門外:“小龍,你在勘查現場的時候,有沒有在現場發現空的首飾盒?”

“絕對沒有!”我很肯定地回答道。

九攀爬高手

徐大隊看見我們在一旁嘀咕,幾步走了過來。

“冷主任,怎麼樣了?”

“嫌疑人應該不是龐羽,兇手另有其人!”明哥長嘆了一口氣,有些失望地回答道。

“什麼?不是他?”徐大隊驚訝地瞪大了眼睛。

明哥點燃一支菸捲開口道:“第一,我們的檢驗證實,龐羽之前確實跟死者在車中發生過性關係,不管他們發生過幾次,如果死者不是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那麼龐羽應該在樹林裡就有強姦行為,而不是在死者的家中。”

“第二,死者的身上以及家中均有財物被盜的現象,龐羽這個人從來就不缺錢,所以他不會在作案的過程中伴有盜竊的行為。”

“第三,龐羽的交際圈十分廣泛,可以說是夜夜笙歌。以他的長相和身家,他根本不缺女人,就算死者不從,他也不會強姦殺人。他父親的公司裡就有法律顧問,法律上的東西他十分了解,所以他不具備殺人的動機。”

“第四,我們根據龐羽的描述,分別在他的上身和膝蓋處發現了瘀傷,這一點跟他的口供吻合。”

“第五,透過調查死者的社會關係發現,她本身在男女關係這一塊就十分不檢點,所以龐羽的那份口供有可能都是實話。”

說完明哥掐滅了菸捲。

“那照這麼說,嫌疑人真的是另有其人?”徐大隊瞪著眼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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