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2 / 4)

小說:2014073105 作者:世紀史詩

職業,可在新手區,能夠提供給陳念祖練級的只有山雞,到了10級後,一隻山雞給的經驗足夠陳念祖想去撞牆。

殺死山雞,你得到1點經驗……

陳念祖就靠這1點經驗磨到了10級,死在他手上的山雞可以說是足夠堆滿整個新手村。

小弟弟得到的經驗很可觀,在陳念祖咬牙切齒帶了幾個小時後,小弟弟升到了6級。

“小弟弟,你現在的等級不適合在這了。”陳念祖像個狼外婆,手指對著山坡一戳:“見到那個山坡了嗎?你翻過去,那邊有野狼,比較適合你練級。”

“那我們一起去啊!”小弟弟有免費打手,當然希望這個打手可以任怨任勞伺候一輩子。

“這個……”陳念祖一陣難堪,“我肚子痛,你走先。”

陳念祖甩開腳丫子就跑,還不忘記回頭喊:“山那邊有一隻金黃sè的超級BOSS,還是個吃nǎi貨,有機會你可以帶上你的朋友什麼的去收服它做戰鬥寵啊!”

跟在陳念祖屁股後面的,還有一頭半大,跑起路來肚皮都快撐著地的“小狗”。

這樣的事情陳念祖在一個月中幹了無數次,難道訊息還沒散佈出去?

“苦惱啊!”陳念祖坐在新手村門口,雙手扶著下巴望著山坡。

山的那一頭,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峰。

陳念祖沒心沒肺地散佈訊息,雖然這個訊息是真實的,但是靠區區幾個新手想要靠近金sè小狼王顯然是不現實的,就算沒了成千上萬的野狼,一頭野狼君主足以秒殺大片,更何況自己身邊這頭吃貨都長大了不少,被野狼群供養著的太子還會不長身體不長實力?估計幾個新手面對那頭小狼王,被秒的機會佔據百分之九十九。

小狼王自從跟了陳念祖之後是倒了八輩子黴了,在小狼王眼裡,陳念祖是混蛋。竟然不用舌頭幫我舔洗身體,讓我每天這麼髒兮兮出門。更可惡的是,這個混蛋一直不肯和我簽訂戰鬥寵物的血契,沒有這個血契,自己是光長個兒,不長實力。

其實小狼王倒不是沒長實力,光是靠本能撕咬就能滅了一大堆的山雞,可是這種靠長身體長力氣得到的實力,比起簽訂血契變成戰鬥寵物後的實力,簡直是不堪入目。

一個玩家和一隻戰鬥寵物簽訂血契後,戰鬥寵物就能自己慢慢學會本族技能,假設野狼君主可以噴火的,那麼小狼王也會,在陳念祖和它簽訂血契的基礎上。

陳念祖在這段時間查了不少官方資料,知道這頭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後面晃的小狼王符合了所有戰鬥寵物的條件。

幼年就被玩家帶走,智商很高。

其實戰鬥寵物的條件很寬鬆,如果玩家願意,覺得有培養的潛質和必要,只要在幼年時期帶戰鬥寵物離開它的父母就可,哪怕玩家弄只小豬當戰鬥寵物都是可以的。

小狼王是絕對有潛質和有必要培養成一頭合格戰鬥寵的,可是陳念祖有他自己不同意的理由。

太能吃。

陳念祖修習了瘋魔戰法,在現實中就飯量很大,沒想到進了遊戲後這個問題依然存在,而被帶出來的小狼王也是一個十足的吃貨。山雞倒是遍地都是,可陳念祖沒有生吃得習慣,一旦架好燒烤架,小吃貨就會滿嘴流哈喇子守在一旁。

沒等徹底熟透,就被吃貨搶走。

小狼王是生熟不忌,可在有選擇的情況下,滿身雞毛的山雞和被拔了毛、還被烤得香噴噴的烤山雞,小狼王肯定是選擇後者的。

新手村每天都要上演追打戲碼。

一個叫做編號9528的玩家氣急敗壞追著,前面叼著一隻山雞的“小狗”被攆得滿村子跑。

陳念祖的理由很充分,這麼能吃怎麼養,現在還有遍地的山雞取材,以後出了新手村,我是不是得整天帶它上酒樓?況且老子在新手村範圍是無敵的,一拳一腳下來,哪個山雞不趴下,要它何用!

第13章任務上門

“大善人”整rì無所事事,餵飽了自己和拐帶來的小狼王后更是閒得發慌。

如果新手村裡有拍賣系統的話,陳念祖會毫不猶豫地把小狼王給丟上去拍賣。太欺負人有木有!睡覺要枕我的肚子,都髒成那樣了,還總把黏糊糊的東西蹭我衣服上,你說你習慣下不就好了?!萬一長出點蝨子跳蚤什麼的再傳染給我,還讓不讓我活了?

可惜村子裡沒有拍賣系統,想賣,只能去主城,結果問題還是回到了原位,卡在這裡讓人抓狂。

邪公子被野狼君主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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