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會來的,我說過,你很像我。”
“再說吧……。。”
我開啟地圖,找到殭屍林,向城外走去。
背後傳來清風明月的話,“到了穹廬,記得找我,我收你為徒。”
殭屍林位於主城東門的南邊,這裡礦產豐富,是挖礦職業的福地,而且林子林長滿了不知名的小花,四季如春。玩家眾多。當然很多的也有殭屍,殭屍林內遍佈著殭屍,從低階的20級青殭屍到50級的殭屍戰士、殭屍法師等,據說,殭屍林最深處,還有一隻修煉千年的殭屍王,乃是60級的BOSS。
來到殭屍林,感覺也沒多少人,至少沒有論壇說的人擠人的可怖程度,在林子內部,隱約可見三五個人組成的隊伍,在刷著殭屍。
呵呵,好一派和諧景象啊。
我在心裡默唸著,殭屍我來了,提著攻擊+1的新手劍就衝進了殭屍林。系統贈送的新手衣服隨風飛舞,我頓時信心爆棚,有點一代大俠的感覺了。
啥?問我為什麼買倚天劍不用上新手衣。就這一件衣裳,我可沒裸奔的美好習慣。
迎面走來了一隻殭屍,渾身通紅,臉部的腐肉,耷拉著一塊一塊的,左眼珠也掉出來了,只有一個眼眶,身上也是根根骨頭漏在外面。
媽呀,太噁心了。
不過,沒辦法,為了金幣為了MM,上了。
我提著長劍,一送,—63。攻擊不錯,殭屍的血條以肉眼可見的長度,少了四分之一。太給力了,只要四劍,我就能幹掉一個殭屍了。
被我攻擊,殭屍的屬性也顯示出來了。原來是二十一級的紅殭屍。
紅殭屍也不是捱打不還手的主,伸出如脫水的雞爪一樣的雙手,狠狠的給了我一下。
—52,抽一下,胸口巨痛。
月亮啊,我一共一百的血,這下我****了。該死的清風明月,不是說殭屍好殺嗎,他怎麼不告訴我殭屍的攻擊這麼高啊。
當然也是怪我沒玩過遊戲,不知道怎麼放殭屍的風箏,也沒買紅藥。更不是弓箭手,可以利用環境弄死這隻殭屍。
看著殭屍剩下的最後一絲血,我無力的癱倒在地。
城內復活區。
我拍拍身上的灰土,真TM天不待我啊,再給我一刀,我就能滅了那隻殭屍,可惜啊,殭屍沒殺成,自己倒掛了,這應該是我的遊戲征程上一個巨大的汙點了
唉,丟人丟大發了。
看看時間,三點鐘不到,還早著呢,現在幹什麼去呢。
殭屍是不能在去刷了,打不過,總不能繼續去找死,然後把時間浪費在跑路上吧。還是去刷兔子吧,一刀一個,又安全又環保,還無公害。何樂而不為。
“小兔子乖乖,快把經驗拿來,我要過來……。。”
唱著這永恆的經典,我踏上了征戰兔窩的道路,從此與兔子正式結下不解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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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見,柳時
早上八點,準時下線。
大街上,一些買早餐的店鋪已經開門了,於是去買了包子和豆漿。
狼吞虎嚥的吃完,舔舔嘴唇,回味無窮。一晚上沒吃東西了,也沒感覺到餓。
超市門口,睡著一個流浪漢,長長的頭髮遮住了臉,看不到長相,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髒兮兮的。
心裡一陣酸楚,難道我也要成為流浪漢,像他們一樣睡馬路。我左都佑才不要呢,我要賺錢,然後回來向他們證明:他們錯了,左都佑是一個好學生,打架的事其實是一次誤會造成的,他們至少應該給我一次解釋的機會。當然,還有我許下的報復,班主任、紀律委員,你們等著吧。
現在未來一片迷茫,一到現實生活裡。就感覺腦子像炸開了一樣。以前經常笑大嘴哥腦容量小,質量差,現在看來,可能我也比他好不了多少。
高中還沒畢業,沒文憑,這年頭找工作也不好找了。辛虧今年的學費還沒交,不如投資到《穹廬》裡,我也成為一個像清風明月一樣的職業玩家,打寶打裝備打金幣賣錢。
好,主意敲定,第一件事,租房子。
其實,讓左都佑下定決心做職業玩家的主要理由是,昨晚玩遊戲讓他沉淪了,在那段時間他忘記了輟學,忘記了自身的煩惱事。
而且對於此時的他來說,忘記是一個多麼強大的藉口啊。
學校對面,離網咖不遠處有一間房出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