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部分(1 / 4)

小說:回到三國做強者 作者:江暖

呂寧看了大家一眼道:“這部律法叫私有財產保護法,專門用來保護百姓的財產權和繼承權,這樣有利於保護我們轄區內百姓的利益不受到侵佔,有了這律法後,就是官府也不能隨意亂來,否則就是違法。”

眾人聽後很是鬱悶,自古以來那有人還會專門制定律法來限制統治者呢,這不是自己捆綁自己的手腳嗎?司馬朗道:“大哥,你具體說一下內容吧,我們也搞不清楚你到底想做什麼事,其目的又是什麼?”

呂寧想,有了就這律法,你們就不能向百姓亂來了,更不能隨意沒收百姓的家財、家產,這可是限制官府行為的東西。“簡單的說,就是制定一部律法來保護百姓的的私有財產,只要百姓的收入是合法取得的,那他們的財產就必須受到保護,任何人或官府都無權隨意侵佔。有了這個律法,那天下其他地方的有錢人就會紛紛湧入我們的轄區內,因為在我們這裡他們的財產受到保護,有錢人來的多,那他就會在我們的轄區內的辦實業,開商鋪等一系列舉動,這也會促進我們轄區內的經濟持續穩定地增長。再有一點就是,在私有財產保護法中,一定要明確繼承法權,我要求百姓的私有財產繼承權由長子繼承,次子及次子後沒有財產繼承權。這個條款的好處就是讓我們的家庭、家族不會由於子女太多,而逐代把家族實力變小、變弱,甚至經過幾代人後還會成為寒門,這對於任何一個家族來說都是好事,因為你的家族由於有了長子繼承權後會代代相傳下去,其家族也不容易破落;另一方面,由於只有長子能繼承家庭的私有財產,那就逼著次子以後的子女,成人後必須要努力讀書學習,靠自己創業來發展壯大自己,當然也可以透過當兵獲取軍功而得到升遷。這樣次子們就沒有了依靠,那他們要想成年後過得好,唯一的辦法就是靠自己努力,對於我們民族來就也是一件好事,總比富人家養一群好吃懶做的子女強吧。就算是你們的子女,你們希望他們長大後有作為吧,不會希望他們都是垃圾吧。”

這個說法有點讓呂寧手下的人震驚,這確實是還有地違傳統和習慣,他們畢竟都要考慮自己的子女今後的生存問題啊,如果此法一旦實施,那就意味著家中除了長子外,其他子女的生活都得靠他們自己的雙手去創造,否則他們連生存都有問題。過了好半天,司馬朗才道:“大哥,你此舉確實是挽救了家族衰落的步代,甚至會讓家族一代比一代強大,但對其他子女確不公平啊,他們都是父母親生的,為什麼要有如此大的差別呢?”

呂寧笑了笑道:“大家都知道吧,再大的家族或再富裕的有錢人,一般都富不過三代,這是為什麼?這是由於他們的子女都有依靠,他們從生下來就不愁吃不愁穿,把他們都養成了花花公子,他們只知道花錢用錢,不知道掙錢的辛苦,不知道節約,當然你就是留下一座金山給他也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被他們給花光啦,如果他們知道自己成年後必須要靠自己謀生的話,那他們就得努力學習,努力工作,這有什麼不好呢?父母只能把他扶養成人,不可能要養他們一輩子啊,讓他們有點壓力何償不是件好事呢。”

田疇想,不是說你大字不識一個嗎?怎麼搞出來的東西卻是稀奇古怪,咋聽時感覺不可思忖,但詳細思考後還覺得這東西還是有一定的道理。“主公,你的想法雖然古怪,但作為一家庭來說還是有好處的,起碼讓家庭不會輕易的衰落,也更能激發子女們認真讀書學習的熱情,知道只有自己能救自己,其他人都改善不了他們的生活。我本人同意立此律法。”

大家討論的二天,最後達成一致,同意制定此律法,並在轄區內實施。由於私有財產保護律法的實施,也吸引了大批的有錢戶搬遷到呂寧的轄區內居住,大批有錢人的到來,他們具要消費,還要大力投資,促進了呂寧轄區內的經濟快速發展。

呂寧對管寧道:“師傅,我想請您老爺子在《晉城書苑》上對我軍士兵在和鮮卑族韃子鐵騎決戰中的英勇戰鬥的事蹟給予報道,特別是我軍從根本上消滅韃子部落的事蹟大正面加予宣傳,讓天下子民都知道我軍士兵為大漢的邊境作出了傑出的貢獻,並對袁紹、公孫讚的行為給予遣責,也讓天下人看清楚他們的真面目;同時對劉備三兄弟助紂為虐堅決給予報道。”

管寧聽後道:“這件事也是好事,我們會做的,就如同我軍消滅匈奴韃子一樣,我們書苑會即時宣傳報道的。”

呂寧心裡想,我們的宣傳手段、方式太單一,僅靠每月一期的雜誌力度太小,怕還是應該再想其他辦法才行啊。“師傅,我想請您們幾位老爺子,再籌辦一份日報,日報每天都出版發行,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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