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一點?不知輕重,至於如此,看來你是一個糊塗不曉事的人,難堪大任!
韋氏竟因此區區小事丟了官。
皇帝因此重申:
各省查辦違禁之書,屢經傳諭,令各督撫檢出解京,並經朕親行檢閱,分別查銷。
乾隆朝“消滅記憶”運動,進行得十分周密和徹底,以致今天已經完全無法估量所承受的文化損失。史載乾隆銷燬的書籍“將近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吳晗也說過“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據近代學者推算,全國禁燬圖書一萬三千六百卷。焚書總數達十五萬冊。銷燬版片總數一百七十餘種、八萬餘塊。除了焚燬書籍,乾隆還系統地對明代檔案進行了銷燬。目前明代檔案僅三千餘件,其餘估計不少於一千萬份明代檔案,已經被銷燬了。
乾隆朝“文治”的本質,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文化浩劫。
修改直至銷燬記憶,本來是專制統治者的專利,但乾隆以比祖先更殘忍的方式來掩蓋祖先的殘忍,就無論如何不可原諒了。
我們永遠不要低估專制統治者的自私和陰狠。乾隆心裡十分清楚,不論工作多麼細緻,僅靠官員們的搜查,是不可能禁絕所有不法文字的。最有效的辦法是透過製造空前的恐怖,使臣民們自己主動悄悄地銷燬家中的不法文字。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乾隆帝蓄意製造冤案、酷案,把一些語義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無辜者的腦袋來恐嚇天下之人,所作所為,令人髮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蘇人蔡嘉樹指控徐述夔所著《一柱樓詩》“大逆”。
蔡嘉樹與王瀧南一樣,是江蘇揚州的鄉間無賴,原租了徐家的十幾畝田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孫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贖回這十幾畝田地。而蔡嘉樹佔著不放,兩家因此產生糾紛。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發的書裡有“忌諱之詞”,向官府控告。
蔡嘉樹的證據是徐書中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一句,說這是“非常悖逆之詞”。這顯然是胡說八道,江蘇布政使陶易一見案卷,也認為這“顯系挾嫌傾陷”。然而,案件上報到皇帝那裡,皇帝卻批覆道,蔡氏所說有理。皇帝說,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顯寓欲復興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極”。此案的結局是十分嚴酷的:陶易擬斬立決,皇帝降旨“加恩改為應斬監候,秋後處決”,後瘐死獄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參與出版校對者擬斬立決,俱奉旨加恩改斬監候。徐述夔的兩個曾孫及三個孫媳等,給付功臣之家為奴,全部家產造冊入官。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連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詩友沈德潛也未予放過,革去名號,撲毀碑文。
皇帝在文字獄的製造過程中表現出了一種難以理解的偏執和完美主義。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國各地誣告之風大行。幾乎大清帝國每個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識文斷字,那麼你隨手塗抹的幾個字難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能;即使你一字不識,你家的那個破筐爛櫃裡也保不齊有一兩本祖上傳下來的舊書,成為惹禍的源頭。
戴昆是康雍時人,早已身故,地方官查辦禁書時,發現他的書中有“長明寧易得”“短髮支長恨”這樣的句子,上報之後,被刨墳戮屍。他的孫子戴世道六十多歲了,因刊刻了這本書,“奉旨斬決”。湖北黃梅人石卓槐書中有“大道日已沒,誰與相維持”“廝養功名何足異,衣冠都作金銀氣”之句,不過發了點牢騷,被凌遲處死,親屬緣坐。
“明”“清”二字是詩詞習用之語,若要避禍,只好不去吟誦清風明月。但也不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個劣監告發卓長齡(康熙時人)著有《憶鳴集》,“憶鳴”二字,實寓“追憶前明”之意,結果卓長齡之孫卓天柱因私藏禁書,“從寬”改斬監候,秋後處決。
這些惡例一開,禁忌如毛。墓誌銘上常用“皇考”作為亡父的尊稱,結果被地方官指為“悖逆”;為亡父刊刻的“行述”中有“赦不加息”之語,被人告發竟敢用“赦”字,實屈“狂妄不法”;為人代作的壽文聯語中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創大業”被定為“語言悖逆”。
乾隆的文化恐怖政策收效是非常明顯的。
在風聲鶴唳之下,每個家庭都進行自我檢查,刨地三尺,消滅所有不安全的文字。文人學士再也不敢吟風詠月,甚至不敢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