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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咆哮的屠夫 作者:九十八度

然後到法庭上痛罵一下那些害他的烏龜王八蛋,最後再挨一顆槍子,結束自己曾經光彩而又罪惡的一生,但他沒想到,警察來得這麼快。

馬春貴扔下了手中並無子彈的獵槍,舉起了雙手,邁過了永遠回不了頭的門坎,走出了小院。

警察們蜂擁而至,將殺人犯馬春貴捆了個結實。

第27章 認罪伏法(大結局)

審訊工作出乎預審專家們的意料,非常順利。馬春貴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場勘查的結果,也印證了馬春貴的交待。

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春貴故意殺人案,進行了公開審理。莊嚴的審判大廳,座無虛席。同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出庭,支援公訴。罪犯馬春貴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綜上所訴,罪犯馬春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本判決為終身判決。”罪犯馬春貴作了最後陳述和懺悔,表示認罪伏法。

在臨刑前,省報記者對罪犯馬春貴進行了獨家採訪。

記者:“馬春貴,你無辜殺人,手段殘忍,民憤極大,被判處死刑。這是莊嚴神聖的判決,你也表示認罪服法。那麼你殺人動機是什麼呢?。”

馬:“我根本沒有想到會殺人的,都是我那該死的老婆和那些社會敗類比我去殺人的。我殺人的動機很簡單,規勸老婆無效,一頂頂綠帽子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告狀無門,沒有人理會我的痛苦。因此,我要報復這個社會。若是警察再來遲一步的話,我還有一書包子彈是要說話的。反正殺一個也是死,殺十個也是死,我已經發瘋了,收不住手了。”

記者:“關於你的交待和司法機關掌握的證據,證實你妻子李鳳花是有生活作風方面的問題,但那是思想範疇的問題。你妻子提出離婚,也是法律上允許的,你有什麼不同意見,可以到法庭上陳述自己的觀點,讓法官主持公道。你為什麼不走法律之路呢?為什麼非要殺人,自絕人民呢?”

馬:“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做李鳳花的轉化工作,她不但不聽我的忠告,而且越變越壞,以出賣自己的**和靈魂來換取所謂的自由和虛榮,搞得我在眾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弄得我在社會上已經很沒面子了,我尚失了生活的信心。”

記者:“你是一個老先進,又多次立功。按理說,你是不應該走上絕路的。”

馬:“你們知道嗎?一個人最痛苦的是情感上的痛苦,這種痛苦是心靈上的創傷,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章柏銀給我戴了一頂綠帽子,我為保全這個家,忍氣吞生。

才過了幾個月的太平日子,李鳳花老毛病又犯了,而且更加肆無忌憚了,她跟什麼人都能睡覺。一頂又一頂的綠帽子,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把這種痛苦變成了仇恨。

我這個人性格很內向,又很要面子。是的,我在部隊曾三次立功,其中一次還是冒死救戰友。我幾乎年年是先進,就是回到地方工作也是如此。

我很珍惜自己獲得的榮譽,我也很想在地方再幹一番事業。可是妻子移情別戀,嫌棄我是一個小老百姓,我忍了,因為我又沒做錯什麼。

我怎麼就讓一個腐化墮落的妻子說拋棄就拋棄了呢?那我以後怎麼在社會上見人呢?退一萬步講,就是要離婚,只有我有這個資格,她沒有,她不夠這個資格。”

記者:“你知道嗎,是虛榮心害了你自己,也是虛榮心促使你殺害了那麼多無辜的生命。你還是一個法盲,你這是以身試法。”

馬:“是的,是虛榮心害了我自己,是法盲害了那麼多無辜的人。”

記者:“試想,你若是出庭應訴,還會發生這起惡性殺人案件嗎?”

馬:“李鳳花雖然可惡,但我拿到法院通知開庭的法律文書後,仍想保全這個家,我讓她撤訴,她堅決不肯,我委屈求全答應她既往不咎,可她執迷不悟,還嘲笑和辱罵我,態度惡劣極了。我已經被她逼瘋了。

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你自己亂搞兩性關係,毀了名譽又毀了家,還要讓我承擔恥辱。如果她當時能改變離婚的主意,能答應撤訴,我想悲劇就不會發生了。殺了老婆和孩子後,我知道自己走上了不歸路,因此,我一不做,二不休,我要向那些耍弄我的人開刀,以解我的心頭之恨。

章柏銀是一個好色之徒,不知玩弄了多少良家婦女,可就是這麼一個人面獸心的人,一個披著幹部外衣的大淫棍,竟然能得到組織上的提拔,這是什麼人事制度?

胡濤志身為經理,也是兩面人,他不但與我老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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