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入院,只容商賈出入院內。”而直到永樂十九年,富樂院失火焚燒,才又重新起十六樓安置官『妓』,官『妓』的管理才又移回丶教坊司(徐子芳《明初劇場及其演變》)。由此可見,永樂初年的教坊司還比較單純,應該只是宮廷掌管禮樂外加唱曲演戲的機關,承辦各種宴會演奏,類似今天的東方歌舞團吧。此外,禁止“文武官員”入院的法律規定,也不禁使人對“轉營『奸』宿”、每日“二十餘條漢子”輪丶『奸』的說法大為懷疑。
尤其是靖難之後。這類故事多見歷史書,其主要人物乃是朱棣。
關於這類故事,基本上都出自明人筆記小說,可信度並不高。比如《國朝典故》中的一本:《立閒齋錄》。書裡是這麼寫的:“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勞大妻張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張氏旋故。教坊司安政於奉天門奏:奉聖旨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
還有,《南京司法記》:“永樂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題:卓敬女、楊奴牛、景劉氏合無照,依謝升妻韓氏例,送洪國公轉營『奸』宿。又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婦』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淫』丶賤材兒。又奏,黃子澄妻生一小廝,如今十歲,也奉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