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部分(2 / 4)

小說:唐朝名偵探 作者:痛罰

好位於樓梯出口的左手邊。

這架子上每個格子都堆放著厚厚的卷宗,粗略算起來,約有近千份卷宗。

單靠他一人。挨個的翻閱,顯然不太可能。

李滄海站在架子前,仔細回想了一下狄英所說。

狄英並沒有說明具體的月份。但他說過,秦家被滅門之後。屍體很快發臭,這說明當時天氣炎熱。乃是盛夏時節。

而一年之中天氣最熱的月份,乃是夏至過後的伏天,也就是農曆六月。

想到這裡,李滄海毫不猶豫地看向,寫著‘未’字的那扇格子。

這些格子以十二地支為順序排列,而十二地支之中,寅為正月,卯為二月,依次類推,六月也就是未。

李滄海將那些卷宗全部抱了下來,然後坐在地上,開始一張張地翻閱。

丙申日,西市殺豬匠丟失銀錢三兩五錢,經查證乃被其長子所盜,銷於賭坊……。

丙辰日,吐蕃客商喪命洛河,經查證乃是其僕從貪其錢財,以鐵器致其死亡,傷口位於後腦,兇器為……。

丁丑日,丁亥日……。

李滄海仔細地翻看著卷宗,不放過任何一個字眼。

突然,他的眼光定在手中拿著的一份卷宗。

乙酉日,於洛陽府開堂,會同大理寺卿、吏部尚書、御史大夫,共審懷化大將軍秦復通敵叛國一案。歷三天,舉人證、物證若干,證據確鑿。復伏法認罪,對其所犯,供認不諱,予以結案。

看完之後,李滄海頓時皺起了眉頭。

懷化大將軍通敵叛國,是何等大事?洛陽府的案件歸納,竟然只有區區幾十個字,簡直太草率了些。

而最讓他不解的是,他翻遍了所有的卷宗,也沒有找到結案陳詞。

但凡審案,必有結案陳詞。

一是為了記錄案件之經過,二是為了保留案底。

這也就是為何每個衙門都會配備師爺,師爺的主要責任,便是將整個案件記錄下來,從案發到審理直到結案,都要詳細記錄。

結案之時,這份陳詞必須經過師爺、審理者的簽字,方才真正算是結案。

可以說,結案陳詞是對一樁案件,最好的展現。

李滄海想不通,就連王家阿婆丟了一隻狗,這種小小的案件都會清晰記錄的洛陽府,為何會在這等重案上出現如此明顯的紕漏?

即便是沒有結案陳詞,有關案件的記錄也不應該如此草率才是。

區區幾十個字,甚至連為證之人與物證為何都沒有記錄,這種完全不符合邏輯的事情,用腳趾頭也能想出,這其中恐怕另有隱情。

“三司會審,若無確鑿證據,斷不可能輕易結案。若是秦復並沒有被冤枉,為何洛陽府不敢將審案過程記錄在冊?還是說,這其中真的另有隱情?”李滄海眉頭緊鎖,自言自語地道。

洛陽府的案宗,讓李滄海覺得有些疑惑。

既然秦復已經認罪伏法,為何不將整個案情記錄在冊,而只是簡單的隻言片語了事?

這樁案件雖然已經過去了十多年,但從眼前情況看來,卻好像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讓人有種似是而非的感覺。

“懷化大將軍,正三品大員,竟然通敵叛國,最後落得個滿門抄斬的下場。而當年參與審理此案的洛陽府,卻沒有留下結案陳詞。有點意思,這倒勾起了我的好奇之心,這懷化大將軍究竟如何通敵的?”

心中有了方向之後,李滄海離開閣樓,來到了洛陽府正堂。

第三百七十九章羊肉湯館

正堂之中,洛陽府尹正在與五曹官員商議政事,見李滄海來到,幾人紛紛躬身行禮:“參見大人!”

李滄海點了點頭,說道:“幾位大人不必客氣,不知司戶何在?”

只見一名身穿青色官袍之人走了出來,拱手道:“大人,下官就是司戶。”

“司戶,洛陽城內凡有出生、死亡之戶簿造冊是否歸你所管?”李滄海問道。

“回大人,正是下官所管。”司戶躬身說道。

“本官想檢視下洛陽城人口簿,還請司戶帶路。”李滄海說道。

司戶忙點頭道:“大人請跟我來。”

李滄海對著其餘幾人微微點頭,隨即跟著司戶離開了正堂,往司戶堂走去。

大唐官府設司戶、司法等曹。長安府設司功、司倉、司法、司嶽、司兵、司戶等六曹;洛陽作為陪都,則設五曹,無司兵曹,而上、中、下縣則設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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