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為主。開國之前,在白山黑水之間,滿洲人無論男女老幼,都會騎馬,迎親亦是如此,新娘子是騎著馬到夫家的。除了新娘子之外,迎親的兩福晉,八命f,猶依康熙年間的成例,必須騎馬。當時入關未幾,舊俗未廢,王公內眷乘騎往來,不足為奇,兩百年下來,旗下貴族的福晉、夫人都坐八抬大轎,尤其是恭王福晉,當年跟著她的久任督撫的父親桂良,到東到西,平日起居,與漢人的大家小姐無異,不要說是騎馬,連馬鞍子都沒有碰過。這時突然說要騎馬,而且在萬人空巷的百姓圍觀之下,招搖過市,真是提起來就怕,好幾次跟恭王提到,最好改做乘轎或者坐車,不然就豁免了這個差使。
這兩個要求都辦不到。天家第一次辦這樣的大喜事,盛典昭隆,萬民矚目,兩位福晉又是欽派的奉迎專使,說起來還是一大恩典,不能不識抬舉,請求豁免。若說改變舊例,不但儀制早定,無法更張,就算能夠,恭王也不肯這麼做,因為這會引起譏評,甚至言官會奏參劾,安個徇ī法的罪名,說不定會搞得灰頭土臉。
萬分無奈,只好現學。虧得她的長子載澂,在少年親貴中,騎精,兩福晉、八命f學騎,歸他一手教導。載澂親自在駟院中選了十匹最馴良的棗紅馬,找了他的堂兄弟載漪等人做幫手,在恭王府的後苑中,整整教了一個月,才將他教得敢於放心大膽,騎著馬街。
另外一面,是女家之事,二月初的時候,惠昱有禮部贊禮大臣陪同著,穿穿蟒袍補褂到乾清n東階下,面北而跪,贊禮大臣面西站立宣讀聖旨:“有旨,今以滿洲正紅旗佐領鈕鈷祿氏?惠昱女雲玲配皇長子載澧為福晉。欽此”惠昱承旨,行三跪九叩禮後退出——經過這樣的程式,就算是皇帝賜婚了。
轉一天,載澧穿戴蟒袍前往女家見其父母,內大臣、散佚大臣、衛、護軍等隨行。到達大n,惠昱著公服迎外。載澧升堂拜,惠昱答三拜。以同樣的禮節再見柳月氏——這都是例行的規制,也不必多說。
比較麻煩的是初定日,也就是所謂的放定禮,與民間不同的是,定禮之物是來自御賜,因此女家下在榮寵之外,更有幾分驚恐不安——來自內中的御賞,或者未必值得幾個錢,但任何一件損害了,都是不得了的大罪所以女家照例是要找專人負責,一方面和內務府打好交道,省得他們無事生非,憑空要錢;另外一方面就是要看護好這些來自大內的寶貝了。
第54節大婚(2)
第54節大婚(2)
定禮分為兩種,一種稱儀幣,賜予福晉本人,將在奉迎時抬回皇子府邸。包括首飾、衣料、日用銀器等,計有鑲嵌東珠珊瑚金項圈一個、銜珍珠的大小金簪各三支、嵌東珠二顆的金耳墜三對、金鐲二對、金銀紐扣各百顆、銜東珠的金領約和做各式襖褂被褥的貂皮、獺皮、狐皮數十張,綢緞一百匹,棉花三百斤,飯房、茶房、清茶房所用銀盤銀碗銀壺銀碟等若干。
還有一種是賜幣,這是賜給福晉家人的,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彩禮。聘禮由內務府預備,賜給福晉父親黃金十兩,白銀七百兩,狐皮朝服一件,薰貂帽一頂,金帶環、手巾、荷包耳挖筒等配飾一份,備鞍馬一匹。賜予福晉母親銜珍珠的金耳飾三對,狐皮袍一件,獺皮六張,雕玲瓏鞍馬一匹。
兩種定禮都分別裝於彩亭之內,由內務府大臣率領執事人等前去。福晉父親穿朝服迎於大門外,儀幣陳設於正堂,賜幣陳設於階上,賜馬陳設於階前中道。受禮後,福晉父親率領子弟在中階下以東望宮闕行三跪九叩禮,福晉母親率女眷在中階下以西行六肅三跪三拜禮。
所有不當班的公侯世爵、內大臣、侍衛和二品以上的官員及命婦,當日齊集福晉家出席宴會,鴻臚寺派官員引禮,欽天監派官員報時。福晉父親率有頂戴的男性親屬宴於外堂,中午十分升堂就坐,福晉親族折中有職官員與本旗的官員坐東面西,其餘來賓坐西面東。宴會由奉茶、奉果、奉酒、奉饌酌酒等程式組成,中間伶工樂隊奏樂助興。宴會結束,全體官員在階下望宮闕行三跪九叩禮。福晉母親與命婦宴於內堂,程式也是如此。此為定婚宴。
訂婚宴之後不久,就是正式的婚禮,前一天,女家先將妝奩送到貝勒府中,其中當然包括先期皇帝所賜的儀幣,送妝奩的福晉族人由內務府設宴款待。四月初六當日,載澧到養心殿見皇帝、皇后,行三跪九叩禮,“從今天起,你就是成家立業的大男人了。做丈夫的,日後更會做人阿瑪,不可學當年頑皮……”
看著英氣勃發的兒子,皇帝心中一軟,“朕不多說旁的,不過有一件事,要告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