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爹他還健在,你這又是給我找娶媳婦,又是給我買房子,讓他怎麼想?作為兄弟,讓我在這裡蹭吃蹭住就很夠意思了,其他的事,還是讓我自己來。”
袁一說那些,看上去像玩笑話,可事實上,他是真想慷慨解囊。只是覺得這樣說出來,沒有那麼尷尬,也更容易讓梅仁接受。
可此時,他見梅仁委婉地拒絕了自己好意,明白梅仁是不想被人看不起,因而,他便道:“好吧!那就讓你在這裡住上一年半載,到時你要是沒存夠錢,我就借錢給你買房子,然後,立刻,馬上給我搬出去!”
梅仁笑著點點頭:“這個提議,我還可以接受。如果要借,可能要借很大一筆銀子,所以,是否免除利息?還款期限是否寬鬆?”
袁一裝作很認真的思考了片刻:“我們這麼熟,利息當然要算。至於,還款期限那就定個七十年,本金和利息一起歸還。”
梅仁低頭沉思了片刻,笑道:“七十年的還款期限。你這明擺是,不打算讓我還錢。”
袁一搖搖頭:“我之所以定這樣的期限,就是想讓你有錢就還錢,沒錢就欠我人情。你也看到了,我並不缺錢,常言道,人情多多益善。”
梅仁一臉疑惑道:“人情多多益善?有這樣的常言嗎?”
他一副底氣十足的樣子:“難道你不知道,凡是有道理的話都叫常言道。”
“是嗎?不管了。人生嘛,既然,有人願意借錢給你,還有七十年的還款期限,如果不借,那不成了傻子。”
說著,梅仁想到一個問題,便問道:“為了表現我獨有的嚴謹與謹慎,所以,借錢的利息是多少?”
“你覺得多少合適?”
梅仁想了片刻:“你覺得這個東西值多少,利息就算多少。”說著,他從兜裡掏出一個用手帕裹著的物品,遞給袁一。
袁一連忙擺了擺手:“錢還沒借出去,就先把利息先收回來了。這可比奸商還黑。”
“你先看看裡面是什麼,再決定收,還是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