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更重要的是,一部分發出去的軍餉轉了一圈後,又回到了林清華的手裡。為此,林清華大為讚揚,還親自題寫了一塊“鐵血沙場溫柔鄉”的匾送給翠香樓,以表彰她們對維持軍紀所做出的突出貢獻。
但林清華高興了沒幾天,就被一位老農攔住罵了個狗血噴頭,原來,這個老農是來看女兒女婿的,但當他從幾十裡外的另一個寨子趕到西平寨時,發現女婿的家已被抵給了債主,而他好不容易才從幾個乞丐中找到了他的女婿。在老泰山的拳打腳踢下,女婿很痛快的交代了全部真相,原來他因為賭博不僅輸掉了家產,連老婆也抵押給債主了,而那債主又把他老婆賣到了翠香樓。
這一下就熱鬧了,老農先是去找翠香樓,但被打手趕了出來,後來又去找那債主,結果被債主打了一頓,求告無門之時,有好心的寨民指點他去找本區的區長,而那區長覺得此事棘手,於是又把他送到了林清華那裡,請他定奪。
老農一見林清華的面就破口大罵,說他是人販子,要他把女兒還給自己,並將那債主奪去的女婿家產還給他。林清華並未生氣,他問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便叫上一隊士兵,到那翠香樓檢視,這一查不要緊,竟查出翠香樓中一共從各地買了二十名女子,並將其逼為娼妓。
林清華感到頭痛不已,怎麼處理這件事讓他左右為難。他詳細詢問了那些被賣來的女子,得知她們中多數是因家中饑荒而被賣的,先是由其家人賣給人販子,後再由人販子將其轉賣,有的人已被轉買了三遍。林清華詳細考慮了一晚,終於決定低調處理此事。他詢問那些女人,有誰想立即從良的,由他以買進價將其贖出,願意留下的可以繼續留下,出乎他意料的是,竟然有十五人願意留下,因為在她們來這裡後,開始時雖吃了些皮肉之苦,但後來也就習慣了,而且這裡不僅能吃飽穿暖,而且還時不時的能吃上肉,並且能從客人那裡得到些銅錢做小費,積少成多後可以託人帶回家裡,免得家人被餓死。
林清華只能嘆氣了,遇上這樣的亂世,個人的力量實在是太渺小了。他立即拿出了銀子替另外五女贖身,並按她們的意願為她們找了婆家。對於剩下的那十五名女子,林清華也不能看著她們受到殘酷的剝削,他讓這些女子與翠香樓的老闆簽了五年契約,規定其接客的收入與老闆五五分成,不得隨意盤剝,五年期滿後,任其自行選擇去留,老闆不得干涉。
對於老農歸還家產的要求,林清華並未支援。因為經過調查,那債主並未使用非法手段,而且其借錢的利息是月利五厘,也沒有超過林清華規定的最高一分的限制。不過,林清華對於老農提出的休掉不爭氣的女婿的要求堅決支援。開庭那天,法庭外人山人海,寨民們都想看看這妻子休丈夫是怎麼一回事。由於是民事案件,並不需送到汝寧的法庭,而是就地開庭,並由所在區的區長主審。經過不到半個時辰的審理,區長將手中的木錘一敲,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樁經由法庭審理的離婚案就宣告結束,一個家庭就此解散。
處理完了這個案子,林清華著手製訂一部《物權法》,明確規定了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凡是合法收入都受法律保護,還特別規定了人不能被當做財產買賣,對於販賣人口的人販子嚴懲不貸。不過,考慮到當時的特殊情況,規定人可以自賣自身,但必須與買主簽訂勞動契約,期限不能超過十年,同時規定買主不得虐待自賣人,否則其可向法院申請解除契約,並在法律條文中詳細列舉了主人虐待自賣人的表現方式,如飢餓、毆打、捆綁等等,同樣是由於時代的侷限,只規定了肉體的虐待,而未規定精神上的虐待。當契約到期後,主人必須一次性付給自賣人足夠購買一千斤上等大米的安家費。
這部法律出臺後,林清華本以為萬事大吉了,但他沒想到,就是這部法律,在他掌握全國大權後,給他帶來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麻煩。
第二章 血色朝陽 第二十六節
晴空萬里,和風吹拂,豫南大地一片鬱鬱蔥蔥。一支數百人的隊伍順著麥田之間的田埂緩緩而行,走走停停,還不時的俯身檢視身邊的作物。
林清華用手撫摩著半青半黃的麥穗,在部下的陪伴下與幾個老農交談著。今年是個好年景,風調雨順,蝗蟲也不見蹤影,應該是個豐收年。雖然離麥收還有些日子,但農民們已開始憧憬著今年的好收成了,紛紛在心裡祈求著老天,不要在此時來搗亂。
透過與老農的交談,林清華得知了現在豫南地區農業的一個大概。此時的豫南一帶仍以小麥高粱的種植為主,而原產美洲的玉米、紅薯也已在豫南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