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在毛瑟槍選項下面,有一個改造的選擇,進去之後,僅有一個改造成狙擊型,需花費功勳點200。
魏季塵一陣肉痛,改造需200,再加上原來的購買,一共就需要250了,買了它,還真成了個二百五。
算了,千金散盡還復來,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魏季塵自我安慰了一句。
“購買,改造!”然後退出系統。
魏季塵話語剛落,便發現自己肩膀上面不知何時多背了一支精美的步槍,流線型的設計,槍口前面還有一個小小的準星,其他書友正常看:。
魏季塵有些緊張的看了幾眼周圍計程車兵,發現他們毫無反應,並沒有多注意他。
“猛子!給,這支槍你先用著。”
魏季塵解下槍來,沉著聲音對旁邊的毛臉大漢猛子說道。
“魏哨,這是?”猛子不好意思的用手摸了摸腦門,這槍一看就是貴重貨。
“拿著!昨晚在倭人的倉庫裡面取的。”
反正昨天晚上大家只顧著逃命,誰也沒有注意到誰。
魏季塵把狙擊槍塞到猛子手中,接著說道:“你槍法好,這傢伙用著正合適。”
猛子見此,不再推卻,而是喜滋滋的放在手中把玩,不時放在肩膀上向前面瞄準,顯然是極為喜歡這把槍了。
“魏哨,多謝了,俺這條老命以後就交給你了。”猛子把玩了一陣鄭重其事的說道。
魏季塵有些啞然,想不到一把槍就能收買一條命,其實他也不想一下,在戰場之上,步槍就是士兵的第二生命,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魏季塵大方的行徑,在猛子看來,那是看得起他,由是他心中自然而然就生了一股士為知己者死的感激之情。
“魏哨,前面有兩條路去大高嶺,一條小路,一條大路,我們走那條?”
魏季塵正思索間,走在最前面的小四卻折了回來,用手指著岔路口向他詢問。
“走小路吧,其他書友正常看:。”魏季塵略一思索,便皺著眉頭回道。
大路空曠易行,小路崎嶇難走,不過一想到現在還處在倭人佔領區的腹地之中,魏季塵就不敢為了省事而走小路。
“魏哨,您看,我們是不是該休息一下?”小四又諂笑著問道。
這小子自從在監獄中立了功,幫助大夥逃了出來,便開始以魏季塵的心腹自居。
此時天色已經大亮,魏季塵看著跑得歪七八糟計程車兵們,不由皺了皺眉。
一些士兵聽到小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