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小說:步步驚唐 作者:世紀史詩

泉那裡,更是一再地求見,卻屢屢吃閉門羹。如今就是捱了板子屁股傷得不輕的趙上益,也是每日奔走,入夜才回。

大門前的兩個家丁,垂頭喪氣地站著。突然坊門外,一夥衙役捕快蜂擁而來,直奔趙家大門。街上的百姓紛紛駐足觀望,議論紛紛。兩個趙家的家丁大驚失色,連忙對沖上臺階的捕快問道:“各位捕快大哥,你們這是……”

“有人舉報,趙家劫持方同良被殺一案的證人衛忠賢,某等奉命前來搜查,有膽敢阻攔者,一律拿下!進去搜!”捕頭蕭六大喝一聲,一眾捕快如狼似虎地衝入大門去。

兩個家丁被撞得倒在地上,失聲大喊道:“各位捕快大哥,這一定是誤會!我趙家絕對沒有劫持什麼人證,一定是誤會…。。”他們喊得雖然努力,但有誰聽他們的呢。

蕭六帶著十來個捕快奔入趙家之後,一邊大聲喝令,一邊四處搜查,逢門就踢,呯呯作響。趙家的丫環嚇得尖叫不已,整個大院雞飛狗跳。

管家趙二匆匆趕出來,往蕭六手上塞了一個沉沉的錢袋子,哀求道:“蕭捕頭,一定是誤會了,我們趙家真沒有劫持什麼證人。您和各位兄弟辛苦了,不如先坐下來吃碗茶,待我家小郎君回來,定會給蕭捕頭一個交待。”

蕭六迅速把錢袋子往袖裡一收,還順勢掂了掂,語氣稍為緩和:“趙管家,這次不是蕭某不給你趙家面子,實在是明府下了死令,敷衍不得。某隻能答應你,讓兄弟們手腳輕點,免得府上有什麼損失,至少吃茶,那就算了,蕭某還得趕回衙門嚮明府交差呢。”

“蕭捕頭,無論如何,還請您幫幫忙。我家真沒有劫持人證,這事可對天發誓。蕭捕頭若肯幫著擔待一二,來日我趙家必有重謝……”

趙二話還沒說完,就有捕快大喊:“蕭捕頭,您快來看,某在後院的花叢發現一件血衣,蕭捕頭!蕭捕頭!”

趙二跟著蕭六奔過去,只見一個捕快手上,赫然拿著一件血跡斑斑的衣衫,趙二神色頓時一片慘白:“這……。這……。這不可能,這不是我家的東西……。”

蕭六冷喝道:“大夥繼續搜,都給某仔細點!每個房間,每個角落都不要放過!”

“喏!”

***

趙上臣還不知道自家別院被犀浦縣的捕快給抄了底,他一大早就來到縣城西郊的靈仙觀上香。

靈仙觀雖然不大,也不見得特別靈,但官使婦人金桂兒自來去年八月來上香祈福,回去之後便得到縣令馬清泉施以青眼,寵愛有加,金桂兒認為這是自己祈福的結果,於是自去年八月起,但凡初一、十五,都會趕到靈仙觀燒第一柱香。

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金桂兒如期而至,趙上臣悄悄對身邊的隨從吩咐了幾句,然後跟著入殿上香。

金桂兒見了他,盛氣凌人地哼了一聲:“算你識相!”

趙上臣快速地在她那豐碩的胸脯掃了一眼,低下頭說道:“某有事相求,豈敢搶娘子的第一柱香。”

“求奴家有什麼用,三清祖師在此,你還是多來上上香吧。”金桂兒不屑於與趙上臣多說,帶著丫環靈兒上香去了。

等在後面的趙上臣看著金桂兒的背影,不禁想起以前花幾個錢,就能把她壓在身下肆意玩弄的情景。

這位官使婦人可不是什麼高官的夫人,所謂的官使女人,是指那些被官員看上的官妓。

《唐六典》明確規定:諸外任官人,不得將親屬賓客往任所,及請佔田宅,營造碾石豈,與百姓爭利。

有此規定在,外任官員上任不能帶妻妾,但他們外放是做官,不是做和尚,和尚還要偷公主呢,官員們的個人生理問題總要解決。

大唐不禁止官員狎妓,各級府、州、縣多設有官妓,其中一些姿色比較好的,往往就成了地方官員的私寵,民間俗稱此類受寵的官妓為“官使婦人”。

趙家是犀浦縣數一數二的大戶,趙上臣從十五歲起就是青樓常客,金桂兒被他玩弄過很多次,可如今,金桂兒攀上高枝後,竟在他面前如此盛氣凌人,真是氣煞人。趙上臣真想一場大火把這賤女人給燒了。

或許是三清祖師聽到了他的心聲,大火真的就來了。時值清早,殿內光線還有些昏暗,一個小道童端著油燈進來,不知怎麼的,被絆了一下,油燈脫手飛出,燈油飛灑在門邊的布幔上。

啪!油燈落地,碎了個粉碎,接著呼的一下,火勢猛竄而起,把門口的布幔迅速引燃。

正在焚香跪拜的金桂兒驚起回頭,見大門已經被煙火籠罩,嚇得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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