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去趟江湖的混水?除了世家子弟所謂的“鐘鳴鼎食之家,詩書簪纓之族”之外,耕讀傳家,就是值得驕傲的家世了。
種田,讀書,良家子。
這些混混手底下功夫不怎麼樣,江湖人卻是看多了,就丁某人和那小娘子的身手,怎麼可能讀過書?讀過書的人,就算練過幾下防身拳腳,也不會下手這麼狠、這麼黑啊!這絕對是過江強龍,這種人,要是識字,捐個監生什麼的不好?來走江湖路?
所以他們是絕對不信丁一寫得出字來。
李淳說罷,便研開了墨,取筆沾了,在那紙上寫了起來,卻是:君不見,漢終軍,弱冠系虜請長纓;君不見,班定遠,輕騎絕域催戰雲……
寫了兩句,便把筆遞去丁一。
丁一看著卻不禁開口道:“好字!”便提筆也往下寫落:太白入月敵可摧。敵可摧,旄頭滅,履胡之腸涉胡血。懸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無人,漢道昌。
寫罷擲筆長笑,握著李淳的手笑道:“實在有愧秀才功名,這筆字,比起兄臺多有不如。”
那些混混看丁一真的寫得出字來,不禁愣住,卻又叫囂道:“這廝便是寫得出字也是江洋大盜!”又有人煞有急智,“沒錯,他看不得同窗有錢,就把同窗全殺了,就是那斯文……斯文敗啥!”、“斯文敗類。”邊上有混混補充著,“對,就是斯文敗類!”
這時卻有幾個軍漢奔了過來,卻是原來使他們去叫人的,衝那李淳急急道:“大哥,快回營,俺們昨晚打抱不平,毆傷那小白臉,卻是把總都指揮的侄兒,都指揮氣得要瘋了,正在四處找你,說是找著你便要教你回去撐船;找不著你,便要把你當做逃兵。”
當成逃兵這就是大事了,哪朝哪代都是大事。
李淳頓不得與丁一再說,連忙招呼兄弟便要回營,丁一卻扯住他,在紙上寫下一個容城的地址,塞給那李淳道:“小弟姓丁,與李兄雖是萍水相逢,卻極投緣,他日若是有閒,還請到寒舍一聚。”李淳點頭應了,把那紙揣在懷裡急匆匆便去了。
那夥混混看著大喜,剛才他們是擔心若十幾個軍漢也成了丁一幫手,那就不好弄了,現時看著那些軍漢走盡了,一個個擎出家什來,卻是道:“這廝煞會作怪,先把他們放倒了,再交由李七爺和朱大爺處置便好!”
一眾混混皆以為是,丁一也不裝逼了,伸手把天然呆拔到身後,連鞘長刀握在手裡:“敢遞刀子過來,便只有一個字,死。”那一把把的尖刀,若是甲冑在身那當然是毫無意義,但對於街頭鬥毆,對並沒有披甲的丁一和天然呆來說,被刺中也是一樣會死的,丁一可不打算留手。
“刀下留人啊!”從那些混混身後有人高聲吶喊。
最後面的幾個混混回過頭去,卻馬上便高興起來,因為來的就李青李七爺,在李七爺身後就是朱虎朱大爺!身後還跟著十數北直隸的江湖好手,哪一個名號說出去,不是響叮叮的好漢子?這兩個過江龍,今天算是死定了。
“小的拜見諸家哥哥!”那幾個混混頭子連忙跪倒,磕下頭去。
卻就在這時,他們身後便有慘叫聲響起,連綿不斷。
那幾個混混頭子回頭看著,氣得眼角崩裂。
丁一的長衫不知何時解了下了,挽在天然呆手裡,他散了發,那黑色長髮風中招展,**著上身行走在雪裡,長刀斜斜指地,刀上血槽中的血水,一滴滴地灑落在雪地上,濺起一個又一個的小坑,在他身後,是五六個倒在地上抽搐的混混。
這不是因為丁一嗜殺。
就算對著那些與瓦剌人廝殺過的軍漢,丁一都只是砍昏了他們,對著這些混混,他哪裡有什麼戰意?何曾見過棋王會有興趣,去虐街頭巷尾的臭棋瘻子?那除了虐著虐著,把自己的棋藝弄臭之外,沒有什麼別的可能吧?
丁一殺人,有他殺人的道理。
他臉上帶笑嘴角微微上翹,偏身閃過一把匕首,手中如雪練一般的長刀,從下至上掠起,然後他走過了那個正在拼命把自己湧出的內臟塞入身體的混混;丁一的長刀斜劈而上,在他前面的又一個混混立時跪倒在地,他要比前面那個腸子內臟橫流的夥伴運氣好些,一刀斃命,之後便再沒痛苦。
“丁大俠!刀下留人啊!”被那些混混頭子視為英雄的李青一下子跪倒在地,膝行而來,不住叩頭。而李青身後的朱虎朱大爺也毫不猶豫跟著跪下,苦苦求道,“丁大俠,您是何等人物,求您就別與這些螻蟻計較了,當他們是個屁放了吧!”
那幾個混混頭子一時沒回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