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部分(1 / 4)

小說:暗黑大宋 作者:蒂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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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

“然而也無妨,因為理念不合,這場衝突早晚而已。”

“但也不能純粹怪文公,介甫公的一些新法確實很不好,就象現在實施的保馬法。”

在宋初,還能看到宋朝騎兵身影的,特別是李繼宣、魏能、楊嗣、楊六郎、田敏、秦翰主持的遂城之戰,宋軍幾乎是清一色的騎兵,以至這一戰成了真正的騎兵大會戰。

其他幾場大捷中同樣看到騎兵的影子,雁門之戰楊業的騎兵,滿城之戰、唐河之戰、徐河之戰,多是騎步兵配合,才取得的大捷。

然而後來騎兵似乎從宋軍消失了,甚至去年的慶州之戰中,王巨也因為騎兵數量少,還有許多禁騎兵騎術不精,並沒有將騎兵象雁門之戰那樣,單獨挑出來使用。

原因有三條,第一條西夏獨立,失去了一個最重要的馬源。

第二條原來宋朝人煙不稠密,因此朝廷有足夠的土地置辦牧場,就象廣平監牧場養馬五六千匹,佔有邢趙三州一萬五千多頃良田。不管用費有多少吧,最少能養好馬。可隨著人口的增漲,各個牧監逐漸被豪強侵佔。

第三條官吏的腐敗,使得養馬成本漸漸增高,甚至許多馬因為不負責養,死亡率激增。

由是王安石推出保馬法。

五路義勇與保甲(指義勇軍與保丁)聽其養馬,如果家產多者許養兩匹,由牧監給馬或官府給錢買馬,不許強配。並且以防萬一,還限制了數量,陝西五路每路不得超過五千匹,開封府地界不得超過三千匹。

保甲與義勇可以趁馬捉賊,但不可超過三百里,開封府界養馬免納二百五十束糧草,還另外給錢。五路養馬則免去每年的折變與沿納(就是兩稅之外的苛捐雜稅)。

三等以上每十戶為一保,保戶養的馬若死掉了,全價賠償。四五等戶每十戶為一社,若是死掉了則半價賠償。官府每年派人視查馬的肥瘦。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葉清臣曾查過,牧監養馬三四萬匹,佔田九萬頃,每年費百萬貫,並且還產生了大量死亡。

現在由百姓養馬,僅是免去了一些苛捐雜稅,僅此一年就會節約很多錢帛,又不佔田。

馬承包到戶,百姓不敢隨便將馬養死,因此馬的死亡率會下降。

因為養馬的是保甲義勇,那麼就會有許多義勇與保甲會騎馬,為朝廷儲備了大量備用騎兵。

看上去真的很好。

但能當真嗎?首先這個不許強配就不能當真。

其次官府給馬或給錢,又是一個大大的問題,現在說得好好的,是陝西五路與開封府界,最後河北也來了,然後官府給錢哪,百姓必須買馬,導致全國馬價迅速高漲。但官府給了幾個錢?

最後就是由百姓來養,百姓會不會用馬來耕地,用馬來拉貨物?那麼戰馬負重久了,還能不能跑得快?

這個問題王夫之也提到過。

他說熙豐新法,害之已烈者,青苗、方田、均輸、手實、市易,皆未久而漸罷;哲、徽之季,奸臣進紹述之說,亦弗能強天下以必行;至於後世,人知其為虐,無復有言之者矣。其元佑廢之不能廢,迄至於今,有名實相仍行之不革者,經義也,保甲也;有名異而實同者,免役也,保馬也;數者之中,保馬之害為最烈。

這話說得太重了。

不過因為保馬法延續到了明朝,所以也將明朝百姓坑苦了,它看上去是很美,百姓也巴望著因為養馬而免徵賦稅,於是紛紛養馬。可後來因為經營問題,種馬死亡,牧地轉用,養馬之人又沒有免掉服役,最後貧餓流亡,都是保馬法害的。

養馬,不是牧地不夠好,不是人不能養,不會養。是因為在遇到旱災時,沒有糧草,遇到惡劣氣候時,而死於疾病!

只有官辦的牧苑,讓馬可以群居,遊玩和嬉戲!官家有專門的牧馬人,可以治療疾病,官家有專門的牧草資材,可以在旱年也可以有飼料吃;和私自養馬相比,一來一回,產量,品質都相差幾倍。

自從周朝到唐朝,都是用這個制度。漢,唐可以用來保衛邊疆的車騎之多,而不用擔憂他的匱乏,何苦要引誘普通民眾而陷他們與困境呢?執行這個政策的人,不以為這個為王安石的政策,也不這個是禍國殃民的政策,一個個爭相執行,延及的災禍到了無可復加的地步,所以說保馬之法最壞!

當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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