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部分(1 / 4)

小說:暗黑大宋 作者:蒂帆

先是範鎮上書,常平倉起於漢之盛時,賤則貴而斂之恐傷也,貴則賤而散之恐傷民。這就是常平倉的用意,糧賤了,國家出錢帛購買,提高糧價,提高農民收入,糧貴了,則將常平倉的儲糧賣出,調控糧價,打壓奸商的囤積居奇。表面上看是對的,實際呢,這個糧食儲存的損耗,範先生,你看到了嗎?然而正是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頗迷惑人。

然後範鎮又說,而青苗者,唐衰亂之世忽為,苗者青在田,錢估其直,收斂未畢,而必其償,是盜蹠之法也。今以盜蹠之法而變唐、虞不易之政,此人情所以不安。迺者天雨,毛地生毛,天鳴地裂,皆民勞之象也。惟陛下觀天地之變,罷青苗之舉。

右正言李常與孫覺接著上書,青苗法起初說是二分利,只試驗於河北陝西數路,不得抑配。然而提舉官則以多散為功,包括京城都變成了三分利,然後強行抑配,不管需不需要這個青苗貸,第一等戶給十五貫,第二等給十貫,第三等給五貫,第四等給一貫五百,第五等給一貫。民間喧然,而王廣廉人等,則稱民間歡欣鼓舞,歌頌聖德。

這確實是事實,那麼當真一點都不好嗎,不久李定來了,他說是好的,然而同樣是事實,這個原因何在?

於是趙頊下詔,諸路常平、廣惠倉散給青苗錢,本為惠恤貧乏,並取民情願,今慮官吏不體此意,追呼均配抑勒,反成搔擾。其令諸路提點刑獄官體量覺察,違者禁止立以名聞,敢沮遏願請者,案罰亦如之。

詔書到了中書,曾公亮與陳昇之感到不對,取詔,削去最後一句。

為什麼要削,既然施行了青苗法,想不抑配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不變法,不斂財。

只能說詔書警告一下,讓各地官員不能做得太過份罷了。

然後到張方平。

張方平丁憂結束,迴歸朝廷,按例舉言臣二人,張方平立舉李大臨與蘇東坡。

李大臨與張方平交集不大,但與蘇東坡同為開封府推官,蘇氏父子與張方平的關係那太深了,因為蘇東坡,所以張方平順帶推薦了李大臨。蘇東坡本人現在顛三倒四,李大臨受過文彥博恩惠,張方平與這兩人交往,多少受了一些影響,而且王安石變法,確實弊病一大籮筐。所以張方平也上書議論了變法,但說得比較含蓄。

這讓王安石大為不快。

趙頊以張方平為宣徽使留京師,這個宣徽使分南北院兩個宣徽使,不常設,其地位在樞密使之下,幾乎與樞密副使想齊。是一個重職,不過張方平以前是參知政事,擔任宣徽使是綽綽有餘有了。

然而王安石因為不快,便說:”此大除拜,若如此,必更致人言。不知陛下以此旌其功善為,但憫其資歷?”

趙頊不好說,若無張方平,俺怎麼將韓琦弄下去,只好說:“但憫其資歷。”

OK!王安石立即道:“方平奸邪,人孰不知。恐如此除拜,無補聖政。陛下留方平甚不便,方平為御史中丞,附賈昌朝之徒,誤仁宗賞罰甚眾,今留於內,於陛下何所補?但令群邪更有宗主耳!”

趙頊不語。

但話就傳到張方平耳朵裡,張方平氣節很高的,當初不是附賈昌朝,而是不附范仲淹與韓琦,什麼慶曆新政,純粹是胡鬧。因此人家也自覺,俺還是呆在洛陽吧。

然後上書,說了一些青苗法不好的現象。

接著侯叔獻督促提點開封府界縣事呂景散青苗錢,呂景說開封數縣各有屯兵,沒有錢發青苗貸,於是條例司從陝西鹽鈔錢中抽出五十萬貫為青苗錢,讓呂景發貸糧二十幾萬石,又發青苗錢十五萬貫。呂景逼得沒辦法了,只好上書,這麼多青苗貸抑配下去,民力不堪承負。

這件事的真相是侯叔獻是逼得太狠了,然而開封府二十多個縣,當真不能發放青苗貸,至少能發放一半數額下去吧。

不然何來的黨爭,兩方面都不好。

要命的是韓琦上書。

說王廣廉為河北轉運使,儘管朝廷下了詔書,但繼續每借一千,令納一千三百,根本不是開始所說的抑兼併、濟困乏。又說,各鄉村每保須有物力人為甲頭,雖朝廷說了不得抑配,可上戶不願意請貸,下戶想請貸卻貸不到,能貸到必難催納。雖然國家財政困難,只要陛下躬行節儉以先天下,自然國用不乏,何必興利之臣,紛紛四出?

然後韓琦又說了,青苗貸限於農民,為什麼又放到城郭戶上了?

人家確實是十年首相,看看說得多有道理啊。

然而事實是韓琦多少家產了,一旦變法種種執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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