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部分(1 / 4)

小說:暗黑大宋 作者:蒂帆

還有一個辦法可以確認,那就是開棺,蔡知縣帶著衙役將幽兒的墓穴挖開,開啟棺材,裡面衣著與其他首飾全部都在,只是屍骨有些腐爛。

確認了兩條,然後再審,既然是你做的兇案,如何非禮的,如何扼死的。

用他的口供對證忤作的屍檢記錄。

一對就對上了。

於是再將朱儁押上來,再次拷打,如何非禮的,如何扼死的,結果有許多地方略有差池。

蔡知縣長嘆道:“黃主薄,我們確實弄錯了。”

“那怎麼辦?”

蔡知縣暴怒:“你也是一個舉子,沒有殺人為何說自己殺了人!來啊,杖打五十。”

打了一頓,重新關進大牢。

朱儁那個氣啊,我想認這個冤枉罪啊,這不是被你們打得走投無路,不得不招供嗎。不過這時他心中狂喜,知道一條命保住了。

為難是華陰一干官員,沒辦法,於是只好稟報給太守周輔。

周輔一聽立即下來。

然後看兩者的供詞,又看懺作與胥吏的文書與記錄。

因為朱儁依然關在華陰大牢,周輔還不知道這中間的種種過節,也沒有想到其他,立即大罵:“你們是怎麼做事的,本官都上報給了朝廷。如今卻說案子斷錯了,是想毀本官前程哪!”

於是立即親自審問。

先將朱儁拖上來,此時早就有人暗中打招呼,小子,你想平安出去,就不要胡言亂語。

因此朱儁也不說話。

周輔問得緊,朱儁氣憤之下,將衣服脫下來:“周知州,你看。”

周輔一看就會意了,讓人將朱儁帶下去,又再次大罵:“我朝法典嚴禁嚴刑逼供,你們想找死啊!”

宋朝律法是禁止官員用嚴刑拷打犯人的,笞打也不過是笞杖,笞就是小棘條抽,雖痛但不會死人,最高次數只限五十次,杖就是用小竹棍子打,最高次數上限一百次,就是防止冤案發生的。但實際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如万俟卨為了逼供岳飛,發明了剝皮拷,用熱膠淋在面板上,等膠冷卻後撕開,一撕連面板也活活被剝掉了,那才是人間酷刑。

周輔繼續罵罵咧咧,反正他罵的是福建話,沒人聽懂,大家聽懂了也裝作聽不懂,於是再審,拷問伏小莊。

是錯案了。

到了這地步,周輔也不敢胡來,於是重新寫案件卷宗,將朱儁釋放。

呂大郎早在外面等候,立即將朱儁往家中帶。

朱儁哪裡同意,不過朱家一個下人也在邊上,說道:“二郎,老員外在他家等你……”

朱儁明白了,立即放聲大哭。

第八十四章鬧大吧(三)

朱歡看著兒子,這些天被打得遍體鱗傷,連臉都被打破了相,走路都走不起來,還是下人攙扶著回來的。

然後他看著呂大郎。

呂大郎道:“朱員外,你在延州翻雲覆雨,翻不到華州來,履行你的承諾吧。”

朱歡咬牙切齒地點了一下頭。

早就準備好了,呂大郎將耆戶長請來,當場簽字劃押,將朱歡的契股劃在他名頭下。

朱歡與秦氏帶著朱儁回延州。

呂大郎去找丁稼:“事情結束了。”

“好。”

“這幾天手氣如何?”

“不提了,有些背。”這幾天丁稼不但將以前贏的錢輸了,反而倒貼出許多錢。

“怕什麼,有了這個契股在手,一年不勞不作,就能淨分三千貫,我這裡有一千貫交子,拿去用。”

“這怎麼好意思呢。”

“無妨。”

“那我家的契股……”

“稍等幾天吧,畢竟有命案,朱員外將契股轉移到我名下,我再將契股轉移到你名下,傳出去就會有人懷疑,況且周知州還在華陰縣未回去呢。難道你還怕我將你契股吃掉不成?”

丁稼嘿然,這個才不怕呢,那婢女也不是他殺的,若是呂家不認這個賬,大家撕破臉皮,頂多自己流配三年,呂大郎那可就是死罪了。更不怕呂大郎殺人滅口,這件事自己知道,那文士知道,自家父母也知道,如何滅口?

不過丁稼還是問了一句:“我要等到什麼時候?”

“只要周知州一離開,我再請耆戶長吃幾頓飯,送點禮物,就可以將那百分之二的契股轉給你。”

說得有理,丁稼不疑其他,但這一等就壞了,僅是兩天,一千貫就下了海。這時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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