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擦,這個擦血的物件也總歸是要處理掉的,若是就地燒燬,會留下焚堆,是一痕跡。若是帶走燒燬,路上攜帶也是麻煩,萬一被人發現呢?還有最重要的是為什麼要擦掉人體上的血跡,沒有必要,反而顯得怪異,既然是雙重的麻煩,就說明不是認為擦拭掉的。更有可能的是第二種原因——環境!”
環境?什麼環境會讓人面板上的血跡掉的這般乾淨。
“河!旁邊有條河!”鄭懷雲手掌猛然拍在桌子上,力氣不大,但嚇了眾人一跳。
“我想起來了,屍體所在的地方挨著一條河!好傢伙,這兇手是利用河流來清洗痕跡呢!順便移屍!”
許青珂好像一點也不驚訝,事實上在場的人也知道定遠縣也只有一條河。
河流大概位於定遠縣城右面郊區,上起北郊的定青山,往下蔓延到南郊,再流出定遠縣往下而去。
“既有河流,兇手透過河流運屍,既方便又方便隱藏行蹤,再合適不過。且屍體擺放位置頸部也未留下血跡,說明屍體血跡已流得差不多了,就算擺放在地面上也沒有多少血可流,從這裡可以看出兩點,一,兇手並不是透過伐舟或者行船移屍,因為屍體的血跡流洗得這麼透,必然是浸於水中,被水流沖洗乾淨。二,不是借用船舟,那就是人為游泳拖著屍體順流而下,人的體力是有限的,這條河的河流並不湍急,哪怕順遊也需要不少體力,所以行兇之地必然在東郊往上北郊方向不超過三里,東郊區域多田埂,不管是殺人或者拋屍,必然要避開耕作地,減少被耕作的農民發現的可能性,所以在這段區域內剪掉這些地方再搜查,並且殺人之地肯定在屍體發現的對面河岸。”
眾人早已聽得入迷,此刻聞言邊有人提問:“為什麼是對面河岸?”
問話的是韓坤,他目光直勾勾盯著許青珂,隱隱有些挑釁。
結果許青珂輕描淡寫反問:“如果是你殺人斷頭後想要拋屍,剛好旁邊有條河,會怎麼選擇處理頭跟屍體?”
韓坤皺眉,其餘人哪裡敢接這話,讀書人嘛,多有避諱,儼然怕自己被當成嫌疑犯似的。
韓坤也是如此。
無人應答?鄭懷雲開口:“剛剛本官第一反應想的就是這兇手思維謹慎,且瞭解官府查案流程,以此作風,很有可能將頭留在殺人的地方埋掉,因為頭顱最容易暴露死者身份,再將斷頭屍移到對面河岸距離遠一些的地方,這樣哪怕屍體被發現,衙門也肯定找不到殺人之地在對面河岸。”
何況一條河將移動的痕跡都洗了個乾淨,又沒有船舟可查,就算挖地三尺還能挖到對面去?
他說完這段話,便是看著許青珂,難掩笑容:“按照你的分析,本官已然知道如何去找兇手殺死死者的第一案發之地了,且範圍不大,不出一天就能出結果!你可還有什麼要提醒本官的?”
如此客氣,儼然是完全信服了許青珂!眾人心驚,但也無人能不服,哪怕是李申都一時間找不到話,只能沉默。
倒是那玄衣男子管自己喝茶,甚至沒多看許青珂。
“白日作案且移屍的可能性很小,被人發現的機率也大,何況活人斷頭不管是蓄意還是一時憤怒也需要一把斧頭,白日拿著一把斧頭太顯眼了,難保被人發現,而且也容易被死者發現繼而戒備,所以殺人必在夜間。既然是在夜間,焚燒衣物的火光會很顯眼,把衣服埋在屍體附近也不實際,因為挖土痕跡會被衙役發現,最方便的手段就是將衣服在河裡淘洗下扔入水中順流而下,所以往上找案發之地,往下可找兇手隨手扔掉的死者衣物。殺人拋屍都在夜間行動,攏總不過五六個時辰,按照水流正常流速自然可以流出定遠縣外,但我依稀聽人說過三個月前南郊水頭村因去年洪水沖垮了原本的破爛石橋,導致村民出入艱難,大人便是請上峰應允,重新讓人修建了大石板橋,可是?”
“是啊,這跟那死者衣服有什麼關係?我覺得這衣物是很難找回來了。”鄭懷安覺得順水飄走的衣物太難找了,就算傾盡一縣衙役之力也不可能啊。
第12章 幸會,小許
“朝廷有規定,縣內村制石板橋規格間距不得超過兩寸,兇手剝死者剝得那麼幹淨,外衣外褲外加里衣連同鞋子,必然不可能散扔,否則衣物漂泊開來,被河流中的枝丫鉤住豈不容易被人發現,便會捆成一團,這一團可以順水而下,卻出不了定遠縣,因為會被卡在這水頭村石板橋縫隙前面。”
鄭懷雲一愣,繼而又拍掌,“對啊!我怎麼沒想到呢!這兇手是自作聰明啊,殊不知這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