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小說:為奴 作者:炒作

莘奴心知這位夫子是不打算遵守他給弟子們立下的規矩了,倒是收起了一早便備下的譏諷之言,只能起身低聲問道:“家主可食飯了?”

可是王詡的目光卻定在了莘奴的手腕上,一雙長睫細目微微眯了起來。

莘奴低頭一看,只見瑩白的手腕上有一抹嫣紅……原來是方才塗抹在手鐲上拓印的燕脂沒有擦拭淨沾染在了手腕上。

王詡突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用力一扯將她來拽起來,細白的手腕舉到了自己的眼前,一下子便看出了那玉鐲裡沾染的燕脂,他的手微微握緊,面無表情地瞪著莘奴,當看到莘奴只是皺著眉,而沒有別的情緒,似乎只不耐自己的握力時才略送了些勁兒,不過卻順手褪下了她的玉鐲。

“那是我的,還我!”有了上次他偷竊玉鐲的前車之鑑,莘奴分外緊張,直覺便要去搶。

可是王詡個子太高,稍微一舉手,嬌小的莘奴就算踮起腳給夠不到他。

眯著眼看來一會,王詡似乎已經忘記了莘奴晚上憊懶沒有服侍他的過錯,臉上密佈的陰雲消散了一些,

似笑非笑地盯著莘奴看到:“若是將它吊在房樑上,你還要跟貓兒似的跳起來不成?”

說完又親自將鐲子套了回去,再開口時,風度翩翩的王夫子便歸位附體,溫朗地語道:“你修習商道,不在書籍而在實踐,過些時日,便是六月六,到時我帶你出谷遊玩一番,你可想好了今年想要去何處?”

莘奴雖然早就習慣了王詡的冷熱無常,可是現在這種近似討她歡心的溫良,還是讓她有些消受不起。

不過出谷的機會向來難得,她想了想,小聲道:“我想回老家……將父親成書的著作親自燒給他……”

在魏王面前求來了讓父親遺作重見天日的機會,想必現在魏都的書局已經開始鐫刻起莘子的著作了。她總是要讓九泉之下的父親知道這樣的喜事……

可是六月初六,乃是姑姑節,在這樣的日子裡看望逝去的父親對於莘奴來說又是個不無諷刺的。

這節日的來歷,很有講究。據說當年晉國卿狐偃驕傲自大,氣死親家趙衰。有一年晉國遭受災害,孤偃出京城放糧,女婿想乘孤偃壽辰之時,為父親報仇,宰了岳父孤偃。女兒知道後,左右一考慮,覺得丈夫沒了還可以再找個新鮮的,父親沒了可是隻有親生的一個!於是背叛了丈夫,連夜趕回孃家報信,讓父親有個準備。

孤偃放糧回城,得知女婿的陰謀,深知自己辦了壞事,悔恨不已。他不僅不怪女婿,還親自向女婿道歉,算是閤家圓滿了。事後,每年農曆六月六日,孤偃都把女婿、女兒接回家裡,聯絡一下骨肉親情。

沿襲到了如今,逐漸成了出嫁的女子回孃家的日子。

可惜她並不是出嫁之身,也未能如狐偃的女兒一般,及時向父親通報了危情免了鬼谷易主的浩劫。如何有臉在姑姑節去父親的墳墓前?

那時的宛媼看到她時,也是如現在這般不苟言笑,一副憎恨模樣,可是倒是比現在愛說話,常常自動自發地講述著王詡小時喪母無父的不易艱辛,每每聽了,都是讓莘奴同情不已,只覺得這般好看的哥哥,竟然是苦水裡泡大的。

所以當初她發現王詡暗中與谷內弟子串通一氣,似乎有異動時,不但沒及時向父親通稟,反而生怕父親發覺了王詡的膽大妄為,而將他哄攆出谷,於是自己只私下裡申斥了王詡一通,叫他好自為之,謹守本分……

現在想來,當時王詡臉上諷刺的笑意是多麼的濃烈,一定是在暗自感慨莘子為何又個這般痴傻的女兒?

這也是讓莘奴每每回憶往事,追悔莫及的地方。

王詡是見不得眼前的小女子對自己視若無睹般的恍惚走神的,單手將她拉拽進了懷裡:“好,那便去掃墓祭拜一下莘子……你雖然與那些個學子一同修習,但是也不要野了性子,你這輩子是離不得我身邊的,既然如此要聽話一些,不要總是想一些無用之事,不過全是白白浪費思緒罷了,你要的,我會給你……”

王詡的話,讓莘奴聽得有些懂,又有些不懂。他像是在試探著自己,又像是在寬慰,可是她知道,這一切都是與手中的鐲子有著莫大的干係……

那天晚上,王詡竟然難得地與莘奴同榻而沒有求歡。

莘奴早已經習慣了被他按壓在身下,被一片湧動的慾海填沒。可是這般相擁而不情交,竟然比最膽大妄為的姿勢更叫人無所適從。

渾身散發著熱氣的男人便從背後摟著自己,帖服著她的耳朵,一邊把玩著她纖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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