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0尺,槍管細長,其射程較遠,製做精良,是狩獵的優質火槍。
9。自來火槍這是為清代皇帝和王公大臣們製作的御用火槍。有大小兩種,都是用鑄鐵打造的。“自來火大槍”槍身全重5斤9兩,長3尺3寸6分,槍口長出槍床少許,槍口四周為精美的蓮花瓣形,可裝火藥8分,鐵子彈每顆重6分5厘。槍管上設有照門和準星,槍管內藏搠杖,杖長出槍口1寸。槍床下裝有木叉,以便支撐瞄準發射。發火裝置為燧石轉輪發火。扳機連線一個花輪,花輪上部有發火機構銜一塊燧石,一經扣動扳機,花輪即刻轉動,同時與燧石磨擦發火,其發火原理頗像現今用的火石打火機,這在當時是較為先進的發火裝置。“自來火小槍”長2尺4寸9分,重2斤12兩,槍身為烏拉松本所制。可裝火藥7分,鐵子每顆重1錢,其餘結構均與自來火大槍一致。
10,抬槍抬槍是清代又一種重型鳥槍,長1丈左右,重30多斤。其結構與一般的兵丁鳥槍完全相同,但裝藥量、射程及殺傷威力遠遠大於兵丁鳥槍。發射時須兩人操縱,一人在前充當槍架,將槍身架在肩上,另一人瞄準發射。這種抬槍在清朝中後期十分盛行。18世紀末,由於清政府的**和苛政統治,加劇了國內的階級矛盾,人民起義此伏彼起,農民起義連年不斷,起義軍常常流動在山陵地區與清軍鬥爭,書迷們還喜歡看:。在這種環境下作戰,農民起義軍的大刀長矛、弓箭、土槍、地雷等能有效地發揮作用,而清軍的新式重炮卻寸步難行,不得不大量製造這種30多斤重,由兩人抬放的中型抬槍。在19世紀中葉兩次鴉片戰爭和鎮壓太平天國革命的戰爭中,抬槍曾經是清軍使用的主要火器之一,這種火器重量較輕,不必車載馬馱即可攜帶,而且火力較強,所以一直延用到19世紀末的中法、中日戰爭以及抗擊八國聯軍入侵我國的戰爭中。
除了各種火統
炮在宋代以前,砲專指拋石機,後來才把一部分射擊火器,爆炸性火器都稱為炮。自明代中葉以後,人們逐漸把那些口徑大,份量重的射擊性火器稱為“將軍”或“炮”,而將口徑較小,份量較輕的火器稱為“銃”或“槍”,從而逐漸出現了槍和炮的區分。所以“炮”真正成為我們現在所理解的那種含義,還是16世紀以後的事情。
火炮最早產生於元代,是由金屬管形火器發展而來。在我國古代,蒙古族原先是個社會生產比較落後的民族,但他們能夠充分吸收和利用漢民族的先進文化,到宋朝末期,開始迅速發展起來,特別是在兵器製造方面取得顯著進步。為發展實力,征服中原,進而統治中國,蒙古軍隊以勇猛剽悍的騎兵隊衝入了內地。在兵器製造方面發展很快,創造了世界上最早的金屬管形火器。到了元代末年,火銃已經成為部隊作戰的重要武器。1395年,朱元璋部與張士誠部交戰於紹興,雙方軍隊都使用了火銃。1366年,徐達率領軍隊攻打平江(今江蘇蘇州)時,曾大量地使用火銃,到清朝乾隆年間,清軍平定苗疆時,共毀除1000多個苗寨,繳獲銃炮46500具,另外還有刀矛弓弩標甲148000件。可見,不僅內地軍隊兵器繁多,少數民族地區也大量擁有銃炮。
1769年,清軍進兵雲南邊境時,滿漢精銳兵士五六萬名,騾馬6萬多匹,攜帶武器多種多樣,而且許多是當時的名牌兵器。《清史演義》中這樣記述:凡京城之神機火器,河南之火箭,四川之九節銅炮,湖南之鐵鹿子,以及在滇(雲南)製造的軍裝藥械,莫不齊備。清朝咸豐年間,在南京金陵校場出土了幾百尊大大小小的鐵銃,其中有兩尊是元末鑄造的,一尊上刻“週三年造,重五百斤”八個字;另一尊炮身刻有“週四年六月日造重三百五十斤”
13個字,書迷們還喜歡看:。“周”是張士誠的國號,張士誠是元末江浙一帶農民起義首領,後來成為割據勢力的頭目,1353年攻佔高郵、泰州等地,第二年稱“誠王”,國號“周”,改元天祐,“週三年”即1356年,“週四年”即1357年。這兩尊大炮是我國製造較早的重型武器。
明代在社會生產力提高和科學技術進步的基礎上,火器的創造和生產有
了較全面的發展,在我國古代歷史上達到前所未有的盛況。從簡單的火銃發展到鳥槍和大炮,並大膽吸取和引進了西方國家的先進兵器製造技術,進行了改革和創新,從而將我國古代火器發展推向顛峰。
火炮具有輕型武器無法抵擋的強大威力,在戰鬥中往往能有效地擊潰敵人大部隊的正面直攻,打擊敵人的有生力量。還能以其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