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部分(1 / 4)

小說:明歌 作者:獨來讀網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多麼理想化的政治理論啊,尤其後半句中的“虐”字,完全可以分不同角度來解讀:既可以解釋為草民雖然容易被欺負,但道德正義,卻擁有最後的審判力量;也可以解釋成,人民擁有推翻暴政的權力,並且輕易就可以做到,並且面對這樣的行為,不要指望上天來搭救你,因為人作孽,天在看。

其他還有很多雜七雜八的東西,包括明太祖的剝皮實草,都算作古代中國政治道德標準。但這些先人,都不約而同的選擇了虛化。

一句口號很容易喊出來,但口號所賦予的精神寄託,卻很難傳承。加上凡是有資格劃定政治道德標準的人,通常不是草根,偏偏他們的口才文采都還不錯。這就造成了小民看到這些口號,心中的希望之火洶洶而燃。但很快的,因為沒能達到他們自己理解的境界,而對當政者產生了怨恨情懷。

執政者呢?歷屆政府都想獲得“史上最有人氣獎”或者“史上最有政績獎”。只要大家的智商都高於80,那就沒有一屆政府,說自己從上位那天開始,就想淪落成昏君奸臣。但同樣那句話,個人理解不同,雙方生活經歷,造成了沒有共同語言,也就是俗話說的“性格不合”。

可別小瞧了“性格不合”這句話,誰都知道離婚後不好找物件?可從漢代開始,離婚現象就層出不窮,究其原因,就是性格不合。同林鳥成了分飛燕,離婚或者自上而下的革命,也就成為了主旋律。

革命是中性詞,這是必須要樹立的準則,否則一旦“革命”成為褒獎,那麼第一個高喊自己革命的人,豈不是永遠不敗了?

既然革命有可能向好的方向發展,也有可能轉為黑暗,那麼就意味著革命是個賭局,既可以抄一把大底,也可能輸個精光。面對不可知的未來,當政者與被統治者,也就更加願意坐下來,好好談談雙方的訴求,這個過程,又叫做妥協。

其實說白了,法律的本源,就是社會各階層妥協的結果。而不是鐵與血的結果。正式基於這點,目前的大明崇禎朝,迫切需要一名中間人來做好溝通。

而黃宗羲的身份經歷,恰恰使得他具備了調停者的身份。

首先南雷獸的出身好,屬於根紅苗正的那種。他父親死於魏忠賢之手,而魏忠賢先是太監,次是罪臣,最後由於他不幸的選擇東林黨作為自己的敵人,所以魏大本永遠的成為了忠奸獸。凡是跟魏閹做對的,就都是忠。凡是跟魏閹混的,就都是奸。

這種非此即彼的二元論調,其實挺可笑的。一點兒也不客觀。但現在就是有市場,所以黃宗羲因為有了一個倒黴的好爸爸,那麼他無論如何,也都是一個忠良之後。

因此黃宗羲的政治背景,從一定程度上成為了東林黨、幾大皇商的代表。

二一個,南雷獸學問再高,他這輩子也只能當個平頭布衣。因為他犯法了。

當年崇禎皇帝初登基,差點兒被魏忠賢的瀉藥給“毒”死。加上後來的小朱處置得當,使得魏忠賢成為“逆案首犯”。跟著魏大本撈世界的人,好些都被抓起來了,當年做主殺害黃尊素的案犯,某一天剛好從被提審現場押回監牢,被早已等候多時的黃宗羲,當街,用大鐵錐給擊殺。

替父報仇,這當然是孝子義行。但國法未判,而私刑死之。這又是必須懲處的大罪!國家在萬般無奈之下,先免除黃宗羲的死罪,再加重處罰他此生,永不得科舉!

在一考論終身的古代中國,不允許參加科舉的惡果,是可以想象的。而廣大農民階級,對孝子、義士,有具備天然好感。所以黃宗羲又機緣巧合的成為了廣大匠戶、農戶、小商販階層的代表。

第三,因為同情黃宗羲的遭遇,當世大儒,時任順天府尹的劉宗周,成為了黃宗羲的監護人及老師。

劉宗周在學問上的造詣,在當今天下,屬於前三名選手。這就使得黃宗羲的學問背景,具備了傳統儒家承缽之人的資格。

最後,當年楊嗣昌(時天下七大都督)想搞死孫傳庭,奏本都寫好了,就等天一亮寄走;偏偏左良玉嫉恨楊嗣昌,所以想借用洪承疇(時任兵部尚書)之手,打擊楊嗣昌。所以提前報警。而洪本兵既不想得罪楊嗣昌,又不想老部下孫傳庭倒黴,更不願意冷了左良玉的心,多方考慮之後,提醒孫傳庭率先提出了“山陝新制”。

而對於講究人情的中國社會,新制,新制,搞了新制,很多人就可以不透過正常途徑,成為小有實權的角色。劉宗周便寫好一封推薦信,把黃宗羲送到了孫傳庭手下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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