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勳將士的,外服就是授予那些內附入朝請貢的外藩屬國的爵位體系。兩者之間並不通用,也無對等關係。
一般情況下,外服爵級給受較為寬鬆,以羈縻分化外族番邦,既有葉護、這樣的番爵,也有郡王、公侯這樣的漢爵,相互之間多互不統屬;而內服爵級給受則相對嚴格,體系嚴密而階級森嚴,主要用於功賞臣下,而且榮譽xìng質和社會地位要比外服崇高的多。
周禮中的所謂公侯伯子男,本身只是一種列國封君的位階,到了本朝,爵位和食邑變成了一種虛名,只有在爵位前加所謂“食實封”若干戶,才能享有相應的封戶租稅,或從國家領得一定封賜。而且就算實封,也是國家比照某地的產出,直接撥給錢帛祿米。
想小丫頭那樣唄老皇帝愛屋及烏,直接指定實封地方的,也僅僅只是當代屈指可數的幾個特例,而且還是在用來流人的蠻荒邊遠之地。就算是李祈破天荒出藩的試水,那也是唄多數人視為變相的萬里大流放。畢竟所謂傳統意義上宇內九州的範圍,是不允許存在實封的采邑,以防止地方出現對天子君權的威脅。
但是在安西北庭,又是另一個特例。
由於安西北庭特殊的地理和戰略環境,除了南方鄰接的河西外,其他三面幾乎是外族,因此長年累月下來,積累軍功而獲得各sè爵級、告身者,構成了很大一個群體,但是卻沒有相應的食邑和待遇,畢竟安西地廣人稀而多大漠荒原,真正適宜耕作的土地並不多,而爵級告身這種東西多了就不值錢了。像
安西四鎮軍中,以開國縣子、縣男之身效力軍中的比比皆是,比如一整支由縣男組成的軍隊,並不是一種奇聞。
雖然絕大多數都是不能繼承的世爵,但是由於並不能向國內一樣享受到相應的待遇和地位,能夠頒給的田土也是有限的,是以通行於國內的軍勳爵祿和班田制,在邊軍的開疆拓土jī勵作用,被大大的削弱。
我此去安西,也有解決這個問題,順帶考察代官制度的任務。隨著嶺西行臺打下的地方越來越大,相應的州縣和羈縻屬的管理設定,也就嚴重脫節和滯後,很多地方只能用簡單粗暴的軍管來,權宜一時維持運轉。如何更有效率的統治和消化這麼大一片,民族和宗教、文化構成都相當複雜的域,早年在邊疆試行的代官制度,似乎就成了最好的選擇。
所謂代官,就是代守之官的意思,以世代生聚當地的軍勳將士,以較低爵位代為管領國內高封爵者,名義分封在極西外域的領地。按照大九等爵級等秩,比照上推一級,以男代子領,以子代伯領,以伯代公領,再高,就不是我的授權範圍了。
以我身領宗政丞,加知禮部尚書事的授權,可以權宜代授自伯以下代官諸爵,然後將相應的人員出身家系名錄譜冊,遞送國內後再予以追認。
然後以代官實際管理過程中所獲得收益,按照約定俗成的比例,折算成錢輸送給國內名義上的宗主,作為領貢。這也是與朝中妥協的結果,如果不能從透過朝廷分封在外域的領地中得到足夠的好處,又誰願意積極給你推動這種明顯是改變傳統格局的事情。
而代官實際管領下,領內庶務日常和武備軍役,則分別收到大都護府諸曹判官和所在州府刺史的雙重管理和監督,並且各級代官管領之間也沒有直接隸屬關係,以權利防止地方上失去制約而做大膨脹。因此也可以說是一種變相的不完全新式分封制度。
因此這個地方代官和上級管領的職分劃分,各級人事設定和考核監察,稅賦徭役的釐定,司法刑名管轄的確立,目前都只有一個粗粗的輪廓,還得等我到了地方實地考察後,才進行界定,而且不同的地域和民情,授權和職分劃分的程度,也應該是不同的,其中還涉及到周邊可能存在的藩部和屬國的關係問題。
其中更涉及到一些圈地分蛋糕的事宜,就算是身為嶺西總管的高適,或是大都護的郭涅,也是無法自作主張的。方圓數千裡的地域,綿延數十國千餘部,大小城數百,相比大唐在西域的軍民及附屬歸化人,藩附部眾,再加上國中移民的數量,就算分封出去一小部分,也足夠安置兩三代人了。
但是所謂患貧而不患均,怎麼分封,才能讓大多數人信服而不生紛亂。
作為西征幕後最大的支持者和推動力量,其中最大的一塊蛋糕已經內定給我家了,以充作瀛洲公的邑司,現在就等我帶人去跑馬圈地了,將來就算我無法親至經營,或許也會由我的某個後代,或是若干家親信家臣分別代官之,。
安條克,拉丁語中也被稱為安提阿,古代塞琉西帝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