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了一下事情的經過。
簡單來說就是他上前勸架,結果用到了一些目前自治區裡面,正在討論的婚嫁制度問題。那是墨門提出的,認為至少婚姻應該由子女做主,而不是父母來決定之類的。
當然,這隻能算是墨門內部的討論,並不對外宣傳,所以就算是袁渙也不說什麼。只是陳韜他好歹也是墨門外門弟子,是故不知不覺就拿出來說了,結果引起了荀採的興趣。
管事也不好反駁什麼,一則沒有文化,二則只要小姐跟他回去便是,至於小姐的婚事,按說還是應該由老爺做主,他一個下人可管不了那麼多。
結果不知不覺的,就變成了荀採看上了陳韜,關鍵是對方本來也是個文人,行為舉止有軍人所沒有的儒雅,又有文人墨客所沒有的威嚴和穩重,是故頓時讓荀採一見傾心。
接下來的事情,自然而然的就發展下去了。
荀採說:“我是婚事我做主,我就嫁給他了!”
隨即就纏上了陳韜,而管事卻礙於對方的身份,決定向回去請示一下老爺再說。就他個人而言,也擔心若是惹怒了這個軍爺,會不會強搶了小姐。在他看來,陳韜出面管這閒事,本身就是看上了荀採!
這下可好,荀採就這樣,以媳婦的身份跟著他回到了軍營,於是就有之前的那一幕。
好吧,事情的經過李煜算是知道了。只是給人的感覺,這說是愛情,還不如說是一個十七歲的少女,一個處於逆反期的少女,對父母的一種抵抗,她甚至不會去考慮後果如何。
“要不把她送去陽翟荀氏府邸如何?”李煜提議道。
“採既然已經決定嫁於陳郎,今生不會再嫁,若要送採去陽翟,到哪裡的只會是採的屍體!”本來陳韜也覺得沒問題,誰知道荀採卻是突然發出了狠話。
這下子李煜也沒辦法了,看向陳韜,後者也報以無辜的眼神。
“這樣吧,如今我們北上勤王,軍中不適合有女眷。是故不若派人把採小姐送到自治區,權當做是散散心,如何?至於下榻的地方,暫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