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我愛我的,你活你的/作者:龍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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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成長需要多長時間?

葉涵只用了一瞬間,那一瞬之後她承受了九年牢獄之災。

待到出獄,世界天差地別。

1、第一章

睡到中午,葉涵是被手心的一陣痛癢弄醒的。她雙眼模糊,意識還未回籠,抬起手來一看,手心三個彎彎的小月牙,很明顯是自己夢中無意握成拳的手造成的。她閉著眼睛兩手來回搓了幾下,看來是該剪指甲了。

她坐起來揉揉臉,只穿著大大的一件襯衫。白色的男士襯衫,她的睡衣。沈怡當初拉開衣櫃任她挑,那一堆的真絲、蕾絲,各種各樣她叫不出質地的睡衣,共同的特徵就是一件賽一件的布料少。最後她翻了翻,從角落裡抽出一件男式襯衫,說:“就它了。”沈怡嘖了一聲,她自己都想不起來這是哪個露水男人留下的,“這衣服哪行啊,那麼多睡衣呢,你隨便拿哪個不好。”說著她染著豔紅指甲油的手如同她這個人一樣,風情萬種的往衣櫃裡拔來拔去替她找。

葉涵不理會,在身上比了比大小,問她:“洗過了吧?”

“洗是洗過了,可是……”沈怡不滿意的皺了眉頭。

“那就成了,我覺得比你那堆好多了。”葉涵自然知道這衣服不是她的,別說一看就是男人的,就算是女款的衣服,沈怡都沒有幾件看不出腰身的款式。是誰的都無所謂,任何衣服都比囚衣好看吧,穿了九年的囚服,她哪裡還會在乎這些。

是的,葉涵坐過牢,九年。十四歲進的少管所,也是在那個地方認識的沈怡。她是故意殺人,判了十二年,後來表現好,減了三年刑;沈怡那會是十五歲,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判了六年。兩人差不多時候進的少管所,成年了又先後轉進女子監獄,緣分這東西對於她們倆而言就是再次同一監室。沈怡先她三年出獄,直到葉涵被釋放的時候已經是一間酒吧的老闆,沒有去處的葉涵便順理成章的和這個一起有過“革命友誼”的姐們兒住到了一起,同時在她的酒吧幫忙。

葉涵到廚房裡找吃的,很漂亮的整體廚房,雙開門的大冰箱,這些對於她來說都是新奇的。和這個世界的大多數東西一樣,全是她三個月前第一次見過的。九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足夠讓所有的東西天差地別。印象中手機還不是人人都有,更沒有那麼多品牌,螢幕也還不是彩色的;電視還沒有那麼薄,還拖著一個胖胖的大屁股;大街上的人還是可以透過服飾和外貌辨別出性別來的……世界變的真快!

將就著吃了些麵包,又看了會電視,葉涵就出門去酒吧了。

乘了公車又換地鐵,她如同這個城市所有的年輕白領一般,融入在這個喧囂的領域裡。其實只有她自己知道剛開始的第一個月有多艱難,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一頭霧水,別說那些全新的科技產物,就連最簡單的乘公車和坐電梯她都得一樣一樣學,索性她還不算老,學這些也倒快。有時候晚上睡不著,想著白天又見過的那些新玩意兒,她總會慶幸一下,還好她是十四歲就坐的牢。這或許就是所謂少年犯可悲的好處了吧,除了量刑比成年人輕很多以外,就是出來了以後從年紀上更容易接受全新的一切。

沈怡的酒吧叫“迷失”,屬於“慢搖吧”,又是一個新詞,葉涵反正不明白,也不深究。

下午五點,酒吧的人開始準備晚上的營業。葉涵把手裡的袋子往吧檯後一放,坐在那有些無所事事。

桃子拿著抹布在擦吧檯,小姑娘也就二十出頭,卻已經在“迷失”幹了兩年。據說家裡條件也不差,可十八歲就不念書跑來酒吧這種地方打工,其中的故事應該也不簡單。不過她也沒去問,誰還沒點故事呢,何況在他們這個酒吧裡,連少年犯都有倆,這世上還有什麼故事能讓她驚奇的呢!或許就好像這個酒吧的名字一樣,“迷失”——大家都是一群迷失了自己、迷失了道路、迷失了生活的人。

“涵姐,那包我已經拍下來了,估計過兩天就到。”桃子停下手裡的活跟她說。

“哦。”她漫不經心的,永遠是一副什麼都提不起興趣的態度。

“涵姐,那包不是才買的嗎?怎麼又要買了?”

葉涵指指自己裝東西那個袋子,“昨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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